重生后太子妃咸鱼了+番外(150)

作者:写离声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标签: 宫廷侯爵 重生 打脸 甜文 关键字:主角:沈宜秋、尉迟越 上一世,沈宜秋战过白月光,斗过朱砂痣,过五关斩六将,从没落世家女熬成皇后,终于熬死了狗哔男人,荣升太后。 谁知脚底一滑,撞死在皇帝棺材上,回到还没出阁的十五岁沈宜秋眼一睁,发现回到了新手村,气得把眼一闭翻了个身:爱谁谁,老娘这回不伺候了尉迟越回望人间最后一眼,却看到不讨喜的皇后一头碰死在自己棺材上。尉迟越深受感动,重活一世,他决定对这个爱惨了他的女人好那么一点点……点击展开

砚池中的墨很快浓稠起来。

她取了张信笺,拈起斑竹笔管,蘸饱墨,开始给亲故们写信。

明日若是城破,这些书信说不定也会毁去,大抵寄不到亲友的手上,不过图个心安罢了。

第一封写给舅父舅母,满纸的惭愧与歉疚。

他们视她为亲女,自她失怙,他们便是她唯一真正德亲人,四岁以后,只有嘉会坊的小院子可称家。可她却将他们唯一的儿子带到灵州,将他置于九死一生的险境。

第二封写给表姊邵芸,祝她一世平安喜乐,无忧无虑。

可惜她信中时常提到的那位小郎君,她或许无缘得见了。

她一直不曾向人吐露过,其实表姊的性子最像她故去的阿娘,每每看见她,她便想起她那一生洒脱自在,不为世俗羁绊的母亲。

第三封写给张皇后,谢她知遇之恩,亦祝她身体康健。

她虽不知,他们却是做了两世的姑媳,只可惜这一世还未来得及深交,便要离别。

她还未来得及将长安到灵州一路上的风光画成画卷送给她,如今恐怕不能够了。

第四封写给两位良娣,她答应过要赶在六娘生辰前回长安,与他们泛舟湖上,钓鱼捉虾吃船菜,可惜早早备好了有灶的船,她却要爽约了。

还有十娘,不知又和了什么新香?她不在东宫这段时日,藏书楼中的古谱可曾练熟?她最懊悔的便是临行前未能好好话别。

第五封信给素娥、湘娥,第六封给李嬷嬷……

第七封,给尉迟越。

沈宜秋将信笺展平,蘸饱了墨,笔尖悬于纸上,却一时间不知该写什么。

一滴墨落下来,像泪滴一样洇开。

她搁下笔,又抽了一张纸展平,对着空白的信笺发了会儿怔,几次提起笔又搁下,砚池中的墨干了,她加了几滴水研开,不一会儿却又干了。

不知反复多少回,她看了一眼更漏,竟然对着空纸坐了一个多时辰。

她犹豫再三,终于还是提起笔,似乎有很多话,可又不知从何说起,又似乎说什么都是多余。

妾再拜,郎君足下:伏惟努力加餐,勿念。

她想再加两句,却不知还能说什么,终是轻轻叹了一口气,将所有书信叠好,放进木函中,用蜡封好。

他们两世夫妻,却似乎总是差点缘分。第一世纠缠十二年,做了半生怨耦,这回开端似乎好些,可惜看不到终局了。

若是有来世……她忍不住想。

转念一想,此生却已是来世了。

第117章 城破

这一夜,灵州城里千门万户,不知多少人难以入眠。

沈宜秋熄了灯烛躺在床上,望着黑黢黢的帐顶,只盼着夜长一点,再长一点。

然而视野还是一点一点亮起,先是依稀能分辨轮廓,接着是帐幔上的折纸桃花,再接着是纱帐的青色。

她从枕下摸出尉迟越用一块于阗白玉佩换来的小胡刀,紧紧握住。

太阳还是如常升起了。

清晨的微风将灵州城唤醒,金色的晨曦勾勒出城墙残破的轮廓,巍峨缄默的城池像个饱经沧桑的老人。

军营中,守军将士们披上铠甲,戴上战盔,拿起陌刀和弓弩,一言不发地列起阵型,向辕门外行去,骑兵在前,步兵紧随其后,奔赴已经注定的命运。

他们中许多人脸上还留着淡淡的红晕,血液里有昨夜的美酒与高歌,神色出奇平静,可称安祥。

走到城墙下,城门还未开,四周乌压压一片,站满了人。

全城的百姓都来了。

许多人穿着白麻的孝服,其他人穿上了他们最好的衣裳,只有最盛大的节日才舍得穿的衣裳。

周洵翻身下马,向送行的百姓施了一礼,将士们也无声地行礼,没有人说话,只有金戈铁甲萧然的声响。

周洵正要回马上,忽然瞥见人群中的太子妃。

他向沈宜秋走来,沈宜秋亦趋步上前。

周洵站定,向她行了个礼。

沈宜秋回以一礼:“将军保重。”

周洵迟疑片刻道:“末将有个不情之请。”

他顿了顿道:“为了社稷万民,请娘娘活下去。”

沈宜秋不由自主握住手中的小胡刀,刀鞘上粗糙的錾花硌得她掌心发疼。

她想了想,点点头:“好,不到万不得已,我不会轻生。”

周洵压低声音道:“末将可安排人手,在城破时护送娘娘……”

沈宜秋没等他说完,便摇了摇头:“我不能。”

周洵的嘴唇动了动,到底没再说什么。

将士们重新上马,缓缓向城门行去。

就在这时,忽然有个着桃红衣裙的少女从人群中奔出来,追着一个骑马的士兵,边跑边喊:“三郎,三郎——”

周洵在马上回首,看了那士兵一眼:“去吧。”

士兵闻言,立即勒住马缰,迫不及待地跳下马,几乎没从马上摔下来。

他三步并作两步奔到少女跟前,手脚都不知该怎么放,众将士哄笑起来。

少女从鬓边摘下一朵火红的茶花,她的脸蛋比那花还要红。

她红着脸,把花插在士兵的刀扣上,突然踮起脚,搂住他的脖颈,在他脸颊上轻快地吻了一下。

将士们发出一片嘘声,有人打起了唿哨。

不知是谁起的头,送行的人唱起歌,是一支灵州当地的小调,每个在灵州出生长大的孩子,都在襁褓中听过这支歌谣。

慢慢的,所有人都跟着哼唱起来。

歌声高高地盘旋,越过城墙,传到城外突骑施人的阵营中,已经若有似无。

许多人不由自主地侧耳倾听,他们听不懂歌里唱的是什么,但是那缠绵婉转的曲调让许多人想起春日的草原。

绿色的风把牧草吹成绿色,天空像腾格里的琉璃碗,羊群像地上的云,云像天上的羊群。

他们想起羊毛的气味,油毡布的帐篷里弥漫着酥油和酪的气味,还有阿娜怀里的气味,他们还是婴儿时被这气味环抱,长大后却已遗忘,如今又被陌生的歌谣唤起。

一个十六七岁的突骑施士兵放声大哭起来:“阿娜,我想回家——”

哭声像瘟疫蔓延。

一个红着眼眶的军官从腰间抽出弯刀,手起刀落,将瘟疫的源头一刀斩断。

少年士兵的头颅应声而落,眼中的泪水映着绿色的风。

他脖颈中喷溅出鲜血,染红了军官的双眼。

现在他的眼珠也成了血红色。

他瞪着一双血红的眼睛,将沾血的弯刀高举过头顶,声嘶力竭地喊道:“攻下这座城!丝绸和女人都是你们的!”

“为了腾格里!为了可汗!杀!”

刀锋映出朝阳,像火,烤干了他们眼中的泪水,烤热了他们的心脏。

所有人都高举战刀,呐喊:“为了腾格里!”

无数马蹄踏过那少年士兵的尸身和头颅,顷刻之间将他碾成了泥。

城门訇然打开,守城将士冲杀出来,这是最后一役,他们再没有战术可用,只能用血肉之躯迎着敌军的刀锋。

前面的人战死了,便成了后面同袍的盾牌。

他们不知疲倦地挥着陌刀,不断地劈砍,看不清是人还是马,直到手臂再也抬不起来。

一只手被弯刀砍断,五指松开,一朵赤红的山茶花落下,被马蹄踏进了血水里。

又一堵羊马墙被推倒了,墙下的守军来不及后退,被压在墙下。

城墙在投石车连日的猛攻下满身疮痍。

云梯架在了城墙上,突骑施士兵爬上城墙,刚爬出几寸,守军的长矛、箭矢、落石落下,滚烫的沸水迎头浇下,无数人被砸死烫伤,从城墙上滚落下去。

尸体堆积成山,前人的尸体成了同伴的垫脚石,每多死一批人,攀登便要容易些。

城下的战场中,尘土和血肉都混在一处,像是山洪爆发时滚滚而下的红泥浆。

人间成了地狱,痛苦的嚎叫声直冲九霄,似乎连太阳都不忍看,用阴云遮住了眼睛。

天色阴沉下来。

一众侍卫都去城墙上充当了弓弩手。

沈宜秋和谢刺史指挥着百姓运送弓矢和柴禾,用大锅烧煮河水,再将一锅锅沸水往云梯上浇。

到了后来,他们索性捋起袖子,帮忙捡拾弓箭或者往火堆中添柴。

并非人手不够,无数百姓自愿来帮忙,然而他们都需要给自己找点事做。

同类小说推荐:

耽美作者 主页 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