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掉男主当皇帝(14)

作者:祝臣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标签: 虐恋情深 女强 相爱相杀 成长 关键字:主角:白锦,怀梁 ┃ 配角:怀玉,宋嗣音 ┃ 其它:文正之乱女主干掉男主当开国皇帝的故事 立意:讲述女性们如何在乱世中奋起反抗自己的命运……吗? 白锦锦此生只有一个愿望:娶到世仇北地王的小公子为王夫。他会是她最尊贵的那一个,她要找一百个“詹吉儿”伺候他,用牛奶给他洗脚。 点击展开

“凭什么信你?”

李重荣这回说不出来话,两人依旧僵持着,直到第三匹马的蹄声打破了寂静。一个约莫四十岁出头的女人扬鞭跃马而来,身穿的是附佘红锦,在白草地上显出极为出挑鲜烈的色彩,腰上缠一道金铃,随马步叮铃作响,煞是清脆动人。

头发如每个附佘女子一样,利落地编成又黑又粗的辫子盘在脑后,鬓角微白,皮肤有些松弛了,但是依稀可见当年风姿,眉目锋利,嘴唇紧紧抿着,用愤怒的神色瞪着李重荣。

“你们两个,全都放下!”声音清朗,如撞铃鸣金,有不怒自威之概。

李重荣来此的目的本就不是惹是生非,此刻一见有人解劝,便顺水推舟地将弓箭放下,弓回鞍鞯一侧,箭回身后背囊,他对面的金瞳青年先还有些犹豫,中年妇人便抬高了声音,

“离沙,放下!——你阿允说话怎的就不好用了吗?”

青年又瞪了李重荣一眼,这才不情不愿地放下弓箭。这两人原是母子俩。李重荣心下一动,不由得多看了几眼,只觉得年龄长相大体都对得上号,只是并不见这青年是否有双胞胎兄弟。

“你是什么人?到白云浮水来干什么?”不多时女人已拨马近前,压过青年人一个马头,将他护在后面。李重荣于马上施了一礼,

“我奉我家王上差遣,前来寻找他亲生孩儿。”附佘人一向跟北地不合,对“北地王”三字更是无不嫌恶,因此他特地留了个心眼,将这三字隐去不说。

女人眉毛一挑,“说话怎么不清不楚的,谁知道你家王上是哪个?”

李重荣只好无奈道,“北地王怀镇。”

女人立即变了脸色,“不认识这个人,走吧。”

李重荣也是精灵乖觉的人,虽然听她这样说,但从如此激烈的反应上,看出她对这名字并不陌生,而有着些常人难知的恩怨纠葛。李重荣便拨马跟上,

“如今王爷也无别想,只想再看一眼亲生的孩子,您也不是狠心的人,好歹也答应下来,算是我替王上求您。”

女子不为所动,□□骏马跑得平稳,脸色如一块磐石。她骑得是普通的附佘马,身量小,跑得快,灵活剽悍。离沙按辔跟在后面缓缓而行,李重荣不泄气,马头往上够了几尺,女人脸上见不到嫌恶神色,他方才凑近了,低声道,

“您疼爱小公子,不惜花大价钱给他弄来可供男人乘骑的混血好马,可身在这白云浮水,他纵有凌云通天的本事,也难放开手脚,只得在此牧牛羊,了此余生。”

他住了口,稍稍打量女人神色,

“您也得为他日后打算。”

“滚。”女人从牙缝里挤出这么一个字,李重荣惊着了,不大敢相信自己听着的东西,张口结舌,面红耳赤,半天也没说出一个字。

看见妈妈动怒,离沙也重新上箭拉弓,虚垂在地。女人又拨转马头,直直盯着他的眼睛,

“我跟离沙在哪儿生活,做什么生活,一生如何,该不着任何人去管。你要识相,现在滚出去,我不追究。”

李重荣只得唯唯诺诺,心知自己是要无功而返了。他觉得对不起父亲的托付,心里很是难过,可女人下一句话让他又有了些念想。

“你必要找,那么过苍头山,往白玉附佘的地界去,可丽蓝城那里有他另一个儿子,你要愿意找,找着带回去就是了。”

“敢问那另一位小公子的名姓是?”

“是男孩儿,跟离沙一样。起了你们官话的名字叫怀瑾,字修瑜。没有附佘话的名字,只有个绰号叫枯沙。”她说话很快很急,好像刻意地躲避着什么东西,只有这个词李重荣听懂了。

枯沙的意思,就是“深水”,有些附佘人,将草场上小小的如碧玉一样的水凼,或者是湖,也叫做“枯沙”。离沙听见这个名字,显见地不安了起来,但妈妈用一个严厉的眼神就制止了他,他像一个不驯服的动物看见了鞭子那样,不情不愿地低下头去。

李重荣不敢再多留,更何况他已有了新的目标,于是多问几句话之后,当天便告辞启程了。

这之后一天,李重荣就离了白云浮水地界,在桑顿吉拉河边一处小屯停下补充干粮和饮水。歇了半天,次一日平明时分上了苍头山东隘口,一路直往北去,等到了可丽蓝城,正好用了四天时间。

这是附佘最繁华的都城,却没有一处高大的亭台楼阁,即便他们最尊贵的女王“呼吉拉”,只是住在都城中心最大的一座毛皮帐篷里。

红玉矿脉遍地都是,在草场薄些的地方,混着红色的土地露赤在阳光之下,映着北地锋利,焦躁,如同大地一样干涸的烈日,宛如大片泼血,看上去既威严,又不详。

李重荣扮作客商混进内城。

说是“内”城,其实只用高不过半米的土墙浅浅一围,就算是跟外头隔开了,不但跟秦安那华美的宫殿比不起来,就和北地高大的城池,也不可同日而语。

最中间是女亲王们的大帐,都修得高愈三米,用细密的狼皮铺顶,金线围绣。越往外,帐篷越破败凋敝,等到了最外围,那已经很难说得上是帐篷,不过是几把破竹竿和烂皮子捆扎起来,再勉勉强强地往那儿一竖。风一吹,便摇摇晃晃。

这些“帐篷”里住着的是王爷们的“詹吉儿”,都是用几个钱或一些首饰换来的年轻奴隶,有时王爷们高兴了,会选模样精致俊俏的招进大帐里陪伴几宿,但多还是住在内城边上,鞣皮,修补内外土墙,干些粗活儿。

李重荣一路走过去,差不多都是十六七岁的小男孩子,有些身边跟着两三岁刚会走会爬的小小孩。

有些年纪大的“詹吉儿”会被过往的客商买走,这些出身北方的小男孩子,模样齐整,因为常干活儿,侍奉女亲王们身边,不单手脚利落,大多也很会看人眼色,听话懂事,对女子更是超出一般地客气礼貌。因此大多都被卖进秦地有钱的人家做小厮或管家,也有些卖到酒楼里端茶递水。

即便一样是伺候人,但被卖的多半不再做又脏又臭的粗活儿,也能吃饱穿暖。

在附佘,女亲王们使用过的“詹吉儿”,不可再行婚娶,否则要沉到水里淹死,或脱去衣服,撂在雪地里冻死。因此,许多年龄渐长的詹吉儿,都巴巴地盼着被买走。

李重荣就是扮做这样的客商,一道打听着有否出身十三关内,年龄在二十岁左右的“詹吉儿”。

“二十岁太大啦,早叫人买走了。”这样回答他的是一个男孩儿,看上去至多不过十五岁,身量还未长足,瘦瘦的小身板挑着一身晃晃荡荡的衣服,虹膜纯粹是金色的,李重荣对着他笑了笑,他立即很机灵地贴上来,

“您买我吧,我什么都能给您干。”

原先坐在破烂帐篷下其他的年轻男人们听到这话,身子也都向这边倾斜,纷纷仰起头看着李重荣。

最终一个异类吸引了李重荣的目光,从背影上,能看出这是个已经成年的男人,他斜坐在一处破败的土城墙下,头也不回,专心致志地做着手里的皮活儿,腿上抱着个四岁女孩儿,穿的跟他一样,是碎皮烂布缝缀起的藏灰袍子,脸上蹭的黑一道白一道,不哭也不闹,就用手搂着他的脖子,笑呵呵地探出头往李重荣的方向看。

那女孩儿的眼睛,是浅浅的琥珀色,而非金色。

第 12 章

李重荣往前上了一步,那小姑娘的眼睛随着他脚步滴溜溜转动,煞是灵动可爱。他刚要走上去问她话,背对着他的年轻男人一把抱起女孩儿便欲离开。李重荣忙叫住他,

“白云浮水的离沙,可是你弟兄?”

这一句话就叫住了那人,他转过脸来,平静地注视着李重荣,一字一板地答道,

“不错,如何呢?”

李重荣看着他,知道自己找对了人,眼前的便是北地王遗落在附佘的亲生骨肉,怀瑾。他约莫二十岁上下,眉眼和怀璧、怀梁两兄弟多少有些相像,与白云浮水的离沙更是如出一辙,目似寒潭,清澈萧疏,修眉凤目,让他显得有些清高不近人情。

虽然他态度客气,仍不觉有拒人千里之感。站起来时,李重荣愈觉此人身材高瘦,面目俊美,尤胜两个异母哥哥,一身粗布乱皮拼凑缝缀而成的藏灰夹袍,足下一双破皮履。怀里抱着的女孩儿也穿着破烂,由是仍不掩其光,足见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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