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萧雯的一生(16)
不知是自尊心作祟,还是自卑感作妖,总之,接下来的整个暑假期间,萧雯都不愿意去李晓慧家做客了,总觉得自己无颜再面对李明亮夫妇了。也就是在那个暑假期间,萧雯认识了两个新朋友,他们是邻居家的一对小姐弟,名字都很好听,一个叫陈春夏,一个叫陈秋冬。陈春夏比陈秋冬大两岁,萧雯比陈春夏大两岁,所以,萧雯算是三人之中的大姐姐了。
在此之前,萧雯几乎从不和附近的孩子一起玩耍,原因嘛,自然是众所周知的那个原因。她之所以和陈春夏交朋友,是因为有一天,她在陈春夏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那天下午,萧雯路过陈姓邻居家,看到一群大大小小的孩子正在欺负陈家姐弟俩,先是一阵推推搡搡,之后居然要求陈家姐弟俩亲嘴!为首的男孩叫陈先飞,正是当年欺负萧雯的那个“小霸王”。没想到,几年过去了,他也长大了几岁,却还是喜欢欺负5~7岁的小孩子。
萧雯实在看不下去了,便走上前去,替那对可怜的姐弟俩打抱不平,还郑重地警告陈先飞:“你若是再欺负他们,等到9月1号开学了,我定要把这件事情一五一十全部告诉刘老师,到时候,看刘老师怎么批评你吧!”自从萧雯当上学习委员,且深受班主任刘玉莹的喜爱后,作为“学渣”的陈先飞就再也不敢得罪她了,如今听她这么一威胁,就只好带着他的“手下”们溜了。
陈春夏和弟弟陈秋冬也是留守儿童,常年跟着年迈的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与萧雯不同的是,他们有一个完整的家庭,他们的父母不过是双双外出打工罢了。境遇相同的人往往更容易玩在一起,可不是么,萧雯保护陈春夏姐弟俩就像保护曾经弱小的自己,心里十分开心,而陈春夏姐弟俩自然也很乐意“追随”萧雯。
然而,好景总是不长。那年冬天,陈有良夫妇回家过年,给陈春夏姐弟俩买了很多礼物。听家里的老人和孩子说起萧雯以及萧雯仗义相助的事情,陈有良夫妇心里很是感激,于是让陈春夏姐弟俩把萧雯叫到家里,打算让她挑选一件礼物,算是感谢她的仗义相助。萧雯推辞了一番,最后还是接受了他们的好意,随便挑选了一个小发夹,然后别在头发上面。陈有良夫妇见了,这才心满意足地去忙他们的事情。
坐了一会儿,陈春夏姐弟俩收拾好各自的礼物,然后回各自的房间了,堂屋里只剩下萧雯一个人,她觉得有些无趣,便起身准备回家,这时,陈有良突然走到堂屋,二话不说就一把拉过萧雯,然后将她抱了起来,对她的脸就是一顿狂亲,其中一只大手还不停地上下乱摸,吓得她哇哇大叫起来。这时,伙屋里传来陈春夏母亲的声音:“外面怎么了?”陈有良急忙捂住萧雯的嘴巴,做了个嘘声的手势,然后对伙屋方向说:“没事,没事,逗小孩子玩呢!”
一切来得太突然了,萧雯只知道本能地乱叫和挣扎,根本就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等到陈有良将她放下来,她才惊魂未定地意识到了什么,然后不争气地红了眼眶,委屈巴巴地问道:“陈叔叔,你……你这是干什么呀?”
“嘘!”陈有良又做了个嘘声的手势,然后皮笑肉不笑地轻声解释:“对不起,对不起,我实在太激动了,一时之间,真不知道该如何感谢你……其实,拥抱和亲吻,都是表达喜欢的一种方式,不信,你可以问问春夏和秋冬,我在家的时候,就经常抱他们啊,亲他们啊,这很正常的……”
“可是,他们是你的孩子,我又不是……”萧雯弱弱地说着,留下了委屈的眼泪。
陈有良急忙哄道:“别哭,别哭,我刚才说了,我实在是太激动了,一时把你当成是自己的孩子了……总之,这件事情,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我们都不要说出去,过去了就过去了,好不好?千万记住,要是被别人知道的话,别人会笑话你的……”
在“谈性色变”的年代里,谁敢对外说自己被一个男人又亲又摸过啊?那个时候的萧雯,不过是个9岁的孩子,早已经吓傻了,只想溜之大吉了,哪里还敢张扬呢?若干年后,萧雯只要想到那一幕,就会忍不住鼻酸、发抖、恶心到想吐,她始终想不明白,自己明明帮了陈有良的儿女,他为什么还要这样伤害她呢?
自那以后,萧雯开始害怕成年男人,对成年男人充满了敌意和戒备,甚至认为,凡是男的,都是坏人。连李明亮这样的好男人,她也开始避而远之了。后来,据萧雯回忆说,除了小男孩,她害怕每一个成年男人,因为她觉得,小男孩太小,对她没有威胁,而成年男人都有可能会伤害她。
讨论/猥亵儿童为何判这么轻?
☆、讨论/猥亵儿童为何判这么轻?
近年来,猥亵等性侵儿童的案件层出不穷,不仅日益受到社会的高度关注,更让我们颠覆了“熟人”的概念,当老师、邻居、亲戚、父母的朋友这些人出现在孩子世界里,他们有可能是亲切友好的亲人或师友,也有可能成为他们生活中的黑洞和终生的阴影。
不仅是身边,网络上的猥亵儿童案例也屡禁不止。网红大v徐豪杰被爆创办和经营大尺度□□网站;江苏网警曾接到过一个针对某系列猥亵儿童视频的爆料;郑州网警发布通报称已接到网友举报,一个名叫“西边的风”的网站不但有出售“原味内衣裤”的字样,而且还拍摄了不少与儿童有关的剧情片。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到2016年全国的法院审理结案的光猥亵儿童案就有10782起,平均每天超过7起。2016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理“猥亵儿童罪”案件236起,同比增长93.4%。从2014年到2017年7月,与“猥亵儿童罪”相关的一审刑事判决书共达644封,其中江苏、四川、广东、安徽、河南等地案件多发。
根据“女童保护”基金统计,在2017年全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14岁以下)案例378起中,其中明确表述人际关系的有349起,熟人作案209起,占比59.89%。其中,家庭成员(父亲、哥哥、继父、祖父等)作案32起,占比15.31%。
目前,我国针对儿童性犯罪有两个罪名:□□罪和猥亵儿童罪。
犯猥亵儿童罪的,会依法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从重处罚。如果被认定为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犯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的动机、行为、造成伤害的后果以及社会影响,会在法定刑幅度内从重处罚。对实施共同犯罪的,将根据其起到的作用和犯罪情节等进行处罚。
然而,现实情况却是,熟人猥亵儿童更难得到应有处罚。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点:
一是人情大于法。
由于身心发育特点,尤其是在熟人作案且性知识教育普遍缺乏的情况下,受害儿童不能识别到自己遭遇了侵害。即使儿童能够识别并克服羞耻心,大多也只能求助于父母或其他亲人。
出于维护家庭稳定和谐,或是考虑到与熟人的人情关系,许多受害儿童的家属常常会选择私下解决。据以往的报道,在很多父亲或是其他亲属猥亵女童的案例中,当母亲听到女儿提及自己受到猥亵时,第一反应是惊讶,难以置信。
很多监护人甚至会认为,女儿就是被摸了一下,没受到什么伤害,家丑不可外扬。和其他熟人抬头不见低头见,也没必要走法律程序,赔偿点钱就好了。
此外,如果一旦付诸诉讼将事情公之于众,受害儿童及其家属也会遭遇他人的偏见,甚至沦为众人的谈资,受到二次伤害。
二是取证难。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为目的,用□□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行为。所以,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猥亵,其目的是否为满足□□是先决条件。
比如“南昌高铁女童疑被猥亵”一事,警方调查后,依据证据作出不立案查处。诉讼证据有六大类: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的辩解,视听资料、鉴定意见等。该事件只有视频,证据不足。
对于其他猥亵儿童的案件,如果没有造成受害人身体伤害,也没有及时录下音频视频等证据,单凭受害儿童陈述,不能提起诉讼。猥亵儿童案件即使付诸诉讼,取证也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