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他比风月更动人(154)
然后他余光突然看到她甩开景聿的手,随后恶狠狠地叫嚣,跟随景聿进了酒会。
那最后一点仅存的好感就这么没了。
后来他才知道,慕小枫原来是有棱角的,只是一直伪装,到后来才完完全全地展现出来。
酒会也不是白去的,他此去是为了跟安烛先接头。
安烛先理论上说是发布任务的NPC,他只需要接下任务执行就好,但这次接头是在夜战眼皮子底下,得万分小心。
杜蘅芜是景似那边的人,他用她掩人耳目,才稍稍懂了一点她跟景聿之间复杂又矛盾的感情。
酒会上的乌龙他没心思看太多,女人之间太多的弯弯绕绕看多了脑子疼,唯一记得清晰的是,她手腕上有一条疤痕。
景聿连个心上人都护不住,可能是他看不过去了,也可能闹事的那一方是段正然的千金,果断出手。
段正然人老贼心不老,他何止是略有耳闻。暗地里做了不少提不上明面来的事,谋取了很多不正当利益。桐城的烟草生意几乎被他垄断,货源恐怕只有他自己心里最清楚从哪儿弄来的。
如果他没搞错,段正然递上来的那支烟百分之七十五是有问题的,因为那支烟有种很奇怪的气味,带有一些非法成分,但具体的还得拿回去化验再说。
第三百二十六章 (独白篇)容时3
独白篇
其实他并不是能百分百把握把段正然拉下马,把城东那块极具发展潜力的地皮拿下未尝不是一件收获,稳赚不亏的生意会让人的身体产生一种愉悦的正面情绪。
他想让段正然这只老狐狸知道,他亦然不是一个省油的灯,要不然这些年,容氏也不会发展得这么大。
段正然拿手帕是擦汗,爱干净是本能,但他丢掉手帕,是羞辱。
替人出头的结果竟然是好心没好报,慕小枫直接跑没影了,他觉得,冤大头从理论上就该是他这样了。
再然后,他蒙面在七楼窃取资料被夜战的人追杀,带着伤爬到了上一层,事后才知道自己爬到了顶层。
是夜战那帮狗腿子不敢染指的地方,扑倒慕小枫的那一刻,他自知暂时安全了。
她还知道他受的是枪伤,想来也不是什么简单的人,他脑海里除了叫嚣着的痛感,就是提高警惕注意着外面的情况。
一听到慕小枫要去开灯,他立即坐不住了,拿最没有威胁力的话来威胁她。
他只在黑暗里处理伤口,看不见摸不着伸手不见五指的那种黑暗,只有自己知道是自尊心作祟,他不想将脆弱的一面示人。
伤口还在隐隐作痛,倒吸一口凉气的事他自然做不了,只能减少说话的次数,然后第一次觉得女人是一种很啰嗦的生物。
还问他困不困,他困也没办法,谁要她陪着他坐到天亮了。
连包扎个伤口都不知轻重,不是说女人都是水做的吗?他感觉浑身都没力气,觉得慕小枫是水泥做的。
她倒是会来事,不刨根问底。
他突发奇想,像是上了个双重保险地威胁她不准说出去,不然就没年终奖,果然这个女人还是向资本主义屈服了。
真是越长大越没骨气。
平静下来后,他嗅到了一股奇异的香气,似乎是从床头那端飘过来的,他嗅觉不错,能闻出来一部分催情成分。
是迷魂香。
好在他劈晕了慕小枫,不然孤男寡女共处一室,点着迷魂香气氛还真是挺尴尬的。
慕向楠的目的也不单纯呢,为了讨好夜战,不止动了送女儿的心思,说不定现在在某处听着这边的动静。
他一点也没有高估慕向楠,所以安烛先来之前,他玩了一些小把戏断了监听机器的信号。
安烛先说很重要的时候,他动了恻隐之心,既然慕小枫应该不是夜战那边的人,那就是一条活生生的人命,人命都重要。
然后他做了一场戏,观众当然只能是夜战。
这段时间夜战疑心更重了,恨不得抓住他一星半点的把柄,他现在的境遇就是如履薄冰。
加点绯闻上去事态就不一样了。
可是当他利用之后,又觉得不该拉慕小枫下水,更多的原因是这条路连他自己都没有把握能够全身而退。
慕小枫是很聪明,但这种聪明是否给她会带来危险还是个未知数。
有道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既然不能回头,那就走的更远吧。
如果不是她及时给他包扎,他可能会死在一个无人知晓的地方。
只要他们还有牵扯,他就会尽他所能护着她。
在医院养了一个多月的伤,他又接到一个临危受命的任务——解救被暴力分子绑架的人质。
桐城最近不安生,他没想到这么不安生,那帮亡命之徒竟然连当街杀戮的事都干了出来。
瞄准镜里陡然出现一抹熟悉的脸孔,他没有看清。
然后在执行任务的时候,才发现慕小枫这个倒霉女人也在人质其中。
不光如此,她还被二次绑架,已经不能用倒霉来形容了。
第三百二十七章 (独白篇)容时4
那群人是疯子,但跟他们打交道久了之后,烟鬼也变成了疯子。
只不过这种疯狂隐藏在血液里,顺势而发,伺机而动。
疯子之间的对决,当然不能讲道理,要用疯子的方式来解决。
他看见冰冷的刀子抵在她的喉间,纤长的脖子已经渗出一道血丝,顺着脖颈往下流淌落在衣襟处,像是世上最绚烂的花。
但他还不能表露出一丝一毫‘人质很重要’的举动,因为那是破绽,烟鬼的生涯里没有轻举妄动这四个字。
那个戴着黑面罩的男人手很生,持刀的手微微颤抖,不动声色地暴露了,估计是个贪生怕死的。
所以,他没有顾忌地掏出了枪。
多亏了那只警犬的合作,那个黑面罩男人的枪子打到了天花板上,他才得以控制住场面,快准狠地击中那家伙的右腿。
他离开后,赶到公司,而季特助也调查到了一些稀罕事。
夜重锦是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私生子,顶着外界所有人的目光拿着DNA报告认亲,本来以为他是个有潜力的,没想到直接被欧阳如昕打压地抬不起头来。
不过,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夜莫循的儿子十个有九个是草包,这句话未尝不能在夜重锦身上体现呢?
更何况他的生母不光在出身上,连手段、人脉都高出欧阳如昕一筹。
夜重锦的对手只有一个,那就是夜战。
他临时接到消息才知道明媚那晚拦住夜战的时候中了一枪,明媚是那么爱美的女人,宁愿老死也不愿意身体上留下任何疤痕,怎么敢为夜战挡枪子这事都做出来了?
一个女人肯为一个男人挡枪子,能说明什么呢?尽在不言中。
不过,他还是很好奇是什么人要拿夜战开刀,向来夜战做事一向高调,很可能是有仇家的。
只是他没想到的是,夜战的仇家是他一母同胞的亲大哥夜阑苍,什么所谓的暗杀,这是兄弟相残。
更何况那个夜阑苍简直是个极品,黄赌毒各沾染了一半,有欧阳如昕护着,横着走也不足为奇。夜莫循到底是老糊涂了,嫡长子又怎样?夜氏家族给了夜阑苍迟早也得覆灭。
明媚的孩子……不对,她什么时候怀孕的?
怪不得夜阑苍要赶尽杀绝。
季特助偶然间问起这瓶香水的来历,他抿唇,不想给答复。
价值139元的香水,粉色的外包装,不知道的人肯定会误会点什么不可描述的事。
看季特助这副宛如天打五雷轰的表情,他有一种很羞耻的情绪泛在心头,很快又消失了。管它呢,反正又不是他买的。
说起来……
他将视线移到桌上的一瓶香水上,其实不是很喜欢香水,主要是怕在任务中留下味道暴露行踪。
这瓶香水是慕小枫在他生日的时候送的,本来是没打算收的,无功不受禄,他也不想给那些女人这种念想。看在她一脸肉疼的样子,他突然就有了兴致收下,但一直没有破坏这瓶香水的外包装。
像一个钻石,如果忽略颜色,倒也挺好看的。
季特助如果不提起这瓶香水,他几乎都要忘记了。
但他实在是不想看见季特助露出一副这么廉价的表情,心里已经打好了让他的薪水也这么廉价的算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