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一点儿少女(84)

作者:油奈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如果要陆怜生用一个词来总结自己前二十九年的人生,她会说:“差一点儿”。 ——学业、生活、事业,什么都还行,可每一项距离很好,却都“差了那么一点儿”。于是在三十岁的档口,她决定主动出击,将自己和理想生活所差的最后一点儿距离补足。但她万万没有想到,自己接下来的故事,将从一次失败的跳楼开始。 点击展开

…………

他开着车,带陆怜生去了海边的咖啡店。于凯带着陆怜生穿过咖啡店的大厅,朝着海滩边的卡座走去。

陆怜生问他:“我们来干嘛?你给我买了家咖啡店吗?”

于凯怔了一下,他回头看了一眼这家两层高,每层都有一千多平方米,还紧挨着海边的咖啡店,说:“这可买不起……”

“我们是来面试的。”于凯补充。

陆怜生一怔,想着我也没说过要去咖啡店当服务员呀。

再往前走了几步,看到一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从卡座上站起,朝着于凯招手。

于凯点头,随后做了介绍:“这位是陆总,今天主要还是由陆总来面试你。”

陆怜生一脸狐疑地坐下,坐下后她又一脸狐疑地看向于凯。于凯神色平静,对陆怜生说:“先问问他的名字吧。”

陆怜生摊了摊手,摆出一个“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的动作。

于凯说:“问问。”

陆怜生叹了口气,无奈地朝对面的年轻人说:“您怎么称呼?”

年轻人说:“我叫周洋。”

(忘记这个梗的同学请去看62节,陆怜生开公司时,说一定要找一个叫周洋的员工。)

陆怜生忽然就笑了出来。

对侧的周洋一脸懵懂:“怎么了……我的名字有什么问题么?”

陆怜生说着没问题,却止不住地笑。

这时于凯捅了捅她,让她往咖啡店的方向看——邹正,孙婷,邢光远,吴姐、小赵总、老钱、白芷妈妈,刘畅,周申,他们每人捧着一束鲜花,依次从门内走出。

陆怜生微怔。

再回过头时,于凯已经单膝跪地,他举着一枚戒指,说:“这是最后的那‘一点儿’了。

“陆怜生,你愿意嫁给我吗?”

孙婷她们围了过来,起哄地喊:“答应他!答应他!”

陆怜生的眼眶一时湿润,却不忘转过身问前来面试的年轻人:“你真的叫周洋?”

周洋一脸的“情况之外”:“真的呀……所以谁能告诉我到底怎么了。不是面试么?怎么就求婚了,过来这帮人是谁啊,我到底在干什么呀?”

陆怜生被他逗笑,说:“回头公司的同事会讲给你的,总之,你被录用了。”

她转过头,看向跪在自己面前的于凯。

“你也是呀。”

(全文真的完啦)

明天更作者说,这回你们别跑啦!万一还有呢!(~ ̄▽ ̄)~

-作者说-

各位读者大佬:

大家好,我是《差一点儿少女》的作者油奈。首先感谢大家能陪着我和陆怜生,一起走完这二十几万字的旅程。

然后是彩蛋。

对啦,你们有没有听过那个“先等5秒”的说法?

就是当事情的发展出乎你的意料时,先不要急着做出反应,而是等上5秒,让自己的心情稍作平复,之后再去评论、发声。

之前没听过也没关系,至少现在听过了,是吧。

那么,大家好,我是《差一点儿少女》的作者油奈。

我是男生。

…………1秒

…………2秒

…………3秒

…………4秒

…………5秒

好啦,彩蛋结束。我们继续聊。

我之前常用的笔名是武无吾,也参加过豆瓣征文比赛(那篇写的不好,请大家不要去搜,拜托了)。在此之前,我主要是写科幻、武侠的短篇故事,偶尔也做做漫画编剧。

《差一点儿少女》是我写的第一本言情小说,也是我第一次尝试以女性作为故事的主视角。

在刚开始写这篇故事时,其实内心还是挺打怵的。

毕竟作为一个直男,去深入一个女生的内心,写一个女生的喜怒哀乐,写她看待万事万物的感觉,总觉得是会是件挺有挑战的事情。

不过真写起来之后,发现也就还好吧……大概是因为:你写男性向的故事,就不写女孩了么?

至于为什么要建一个女马甲,除去为了消解“男作者去写恋爱甜文”带来的羞耻感外,还有就是……

嗯,好像没有别的原因了。

就现在收到的反馈来看,读者大佬们在阅读《差一点儿少女》时,还是会觉得我的女性视角写的是可爱且真实的。

大家还是认为,在正常的阅读下,是很难发现、甚至有点不敢相信这篇故事出自于一名男作者之手。

关于这一点我是很骄傲的。(骄傲脸

然后说回故事本身,之所以决定要写这个故事,跟“差一点儿少女”的这个母题其实并没什么关系。

让我有强烈表达欲望的,还是男女主角相互救赎的过程。我自己看书很少,言情就更少了,但就我有限的阅读经历而言,我所看到男女主角,大多都是一方扮演拯救者的角色,而另一方则是心安理得地接受对方的好。

我总觉得,真正的爱情,不该是这种样子。

所以,就自己写一个呗……

于是,在“其实是两次”这件事情揭晓之前,在各位读者大佬为于凯的体贴干练而发出感慨时,最触动我的,其实反而是被我故意屏蔽在文本之外的——当于凯望向陆怜生时,那暗自温柔的眼神。

就有一点儿像是前两天去咖啡馆时,那条短腿柯基看我的眼神。

我一直后悔那天没把牛肉饭分给它。

我是真怕它咸到。

这也就是为什么,虽然写作的过程艰难痛苦且充满着自我怀疑,虽然从比赛的第一天起,我就知道这个比法,自己哪怕写出花来,也是得不到奖了,但我还是一天不落地写下来了。

——我想要写到最后,因为我希望当答案揭晓时,各位读者大佬能感受到我所感受到的一切。

我希望,当你们回想于凯的每一次出场时,也能如我一般,看到那暗自温柔的,如同短腿柯基一样的眼神。

以及,由于是现实题材,所以例行澄清一下,故事里的所有人物,都与我身边的朋友、家人无关。

这些人物,都是且仅是我内心投影的一部分:爱幻想的陆怜生,沉郁的于凯,没什么道德感的孙婷,执着却不合时宜的邢光远,甚至是暴戾的赵健,他们和这篇故事中的所有情节,一起组成了我。

阳光丧的我。

这大概就是我喜欢、同时也讨厌写作的重要原因——当你足够真诚的时候,你写作的过程,其实就是在向一大群陌生人展示你的内心。

坏处是,我其实更喜欢把我最真挚的部分藏起,这样会让我感到安全。

好处则是,如果读者大佬们喜欢这篇故事中的人物,喜欢这篇故事,其实也就是喜欢……

哎呀,忽然有些害羞了呢。

说实话,其实我自己的性格,跟这篇故事的前半段很像,都是那种看起来有一些逗趣,然而细琢磨就会发现,怎么就这么丧呢的存在。

丧的原因我已经借陆怜生之口说了:对于如我这般的普通人来讲,生活本身就是最大的反派。

而我,真是打不过这货呀……

然而在我写完第一百章 的结局时,当故事行进到最后,陆怜生对于凯说出“你也被录用了”时,如此丧的我还是被小小地治愈了一下。

我忽然觉得,似乎应该多写一写这样的故事,我想,也许写的够多,就能催眠自己,也能催眠阅读我故事的读者大佬们。而如果我们都相信,每一段故事都该有个美好的收梢。都相信,只要付出努力,就一定会获得相应回报。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老天爷会不会迫于“舆论压力”而不得不改变他的做法,祂会不会不情不愿地说:

哎呀,我做事好像是有点过分啦。要不,就对你们这帮小崽子好一点儿吧!

虽然这种概率很低,但是,万一呢。

说了这么多有的没的,其实是因为单篇发表的最低字数是2000。

嗯。你猜的没错,今天除了“我是个男生”这句之外,其他都是凑字数的,你们都白看啦。

总之,就像我之前嘀咕的那些,读者喜欢故事里的人物,喜欢故事里的情节,其实就是喜欢……哎呀,又害羞了呢。

深吸口气,结束语了结束语了。

——读者喜欢故事里的人物,喜欢故事里的情节,其实就是喜欢我。

所以,嘿嘿。

谢谢你们喜欢我的故事。

谢谢你们喜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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