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上帝知道+番外(71)

作者:枼青衫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传说中痴心的眼泪会倾城 标签: 豪门世家 三教九流 因缘邂逅 关键字:主角:宋瑾瑜,魏邵天 ┃1998年,她劫后余生,逆流而上;他抛弃希望,顺流而下,与命运擦肩而过。十年后,湄公河的渡船上,他们是世界上最普通的男人和女人,相遇在失落园。故事源起于一本《新约圣经》。他说:你的运气很差,从前遇到的,都是坏人,我也是坏人,只不过是坏人里头,肯对你好的那一个。她说:我知道你有过很多女人,她们可能比我年轻,比我漂亮,也比我会哄你开心,我不想和她们做比较,因为我想做你最后一个女人。点击展开

有些人,或早或晚遇到,都注定会纠缠一辈子。

齐宇给他递火,“天哥,你想好了?”

魏邵天答得很爽快,“想好了。”

“那之前的生意怎么办?”

“我走了,有人会争破头,无所谓了。”

厨房的女人正弯腰着洗碗,长发束在身后,阳光恰好打在她的侧颜。霍桑蹲在电视柜前逗鱼,她时不时扭头朝阳台看,笑起来带着酒窝。

齐宇看着,心里捏着一把冰。

他金盆洗手,全身而退,或许是对他们四个人而言最好的结局。但这也意味着他三年潜伏的心血全部白费。

三年他过着什么样的日子,不是一张白卷能交代的。

其实魏邵天的目光和他落在同一处。他抬手抹了下唇,继续昨晚未说完的话题,“讲真的,你跟我这么几年,身边也没个正经的女人,我看了都着急。”

“天哥,我不急。”

齐宇还是那副表情,那套说辞,“找对象,要过一辈子的,得慎重。”

魏邵天挤兑他,“不用他妈的慎重。你看我,什么时候慎重过?”

齐宇瞥他一眼,“那是你长得帅。”

当然这话也不是没有道理,换谁都不会有异议,魏邵天认下了,但还是补充道:“都是好姑娘,就你毛病多。”

半根烟抽完,齐宇想到件事,“我昨天回家,撞见了凉粉店的那姑娘。”

魏邵天眉头耸了下,“什么时候?”

“很晚,在医院门口,开了辆奥迪。你猜的没错,魏邵雄手里的钱,一半靠的都是同乡会洗干净的。”

齐宇说完,又觉得神奇,“天哥,你当初是怎么想到这一层的?”

魏邵天抖了抖烟灰,“西市的事,你不觉得很奇怪?”

他的目光往窗外飘,“整条街,几百间铺面,不过江也有十几条街,在哪都不找事,偏偏要动没油水的凉粉店。图什么?”

齐宇愣了下,“你意思是,伟强是被卖出来的?”

“养狗,就是要放出去咬人的,除非他想养肥宰吃狗肉锅。”

魏邵天又给他上了一课,“他把伟强卖出来,叫上屋抽梯。逼我们先动手,叫出师有名。”

一个男人的地位如何,要看他的对手。一个男人的品味如何,要看他的女人。

魏邵雄要是真没点脑子,他们不至于斗了这么多年,也斗不出个高下。

齐宇明白了,“原来他早那时候就算计着我们呢。”

魏邵天吸一口,把烟摁灭在窗台。从前只要魏秉义还有一口气在,魏邵雄做什么都名不正言不顺。但现在情况不一样了,他虚情假意坐下来谈这笔生意,打的是釜底抽薪的算盘。

这样想来,连先前堂会落败,也可能是有意松裤腰,让他有风驶尽利,最后蚀到没底裤,只要一朝踢落水,先前的烂账也都会算到他一人头上。

魏邵雄是算计着要怎么让他背下这口黑锅。

齐宇提醒他,“天哥,云南那边,肯定也下了套等着你。你这趟去要小心。”

“真要玩完,那也是命,得认。”

厨房的宋瑾瑜将洗好的碗碟放在铁架上沥水,然后在围裙上擦手,魏邵天出神了一会儿,才收回目光,“没别的,你替我照顾霍桑,她干干净净,还有人生要过。”

这几天,他交代了所有人,现在也交代了霍桑。但唯独没交代自己,也没交代她。

“打算什么时候动身?”

“三天后。”

三天后,是一月一日。

宋瑾瑜切好水果端到客厅,招呼他们来吃。魏邵天闻了闻自己身上的烟味,才往沙发上去,他坐下,用牙签杈一块甜瓜放嘴里,又喂给她一块。

霍桑在旁看着,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情绪,这姑娘纯透的像杯水,喜怒哀乐全写在了脸上。齐宇察觉到她垂首,于是从果盘里拿了一块甜瓜递给她。

霍桑盯着那甜瓜看了一会儿,接过来,冲他笑时,露出半颗虎牙。

齐宇的眼神黯了。的确,都是好姑娘,有毛病的是他。

他干了警察,也还是懦弱,懦弱到连口都开不了,还心存幻想。

想不到的人,再想多个十年,也不会是他的。

要走时,霍桑换好鞋,站在玄关许久不动。齐宇明白缘由,但更清楚,现在不是他扮演绅士的时候。

魏邵天先抬了步,过去摸了摸她的头,还是那句话,“霍桑,听话。”

霍桑突然抱住他,眼泪就哗哗的往下流。好像今天她才知道,这世上再没有城寨了,也再没有阿添了。

“阿添想做的事情,就去做吧。”

说完这句话,霍桑头也不回的跑了出去。

魏邵天愣了半晌,才推了齐宇一把,让他去追人。

齐宇也没犹豫,穿鞋下了楼。

门关上,魏邵天转过身来,衣服上还有泪痕。宋瑾瑜看着心酸,一时不知该说什么,他叹了口气,握住她的手道:“她把我当家人。”

“我知道。”

“她是依赖我,不是爱情。如果她误以为是爱情,只会让她的人生变的更糟。”

八年前,他头一次跟魏秉义去缅甸过斋日。他不信佛,也见不了佛,便跟着阿乐骑大象进到了山里。那座山里住着古老的赫蒙族人,他不懂他们的语言,只有阿乐能与他们交流。

阿乐跟族长谈生意,他就在茅草屋外边守着,拿玉米叶逗着山里的小黄狗。村里的老人坐在路边,人手一柄长烟杆,齐齐瞩目。

十岁大的小女孩走过来,递上一包土烟。他抬头,看见一张没洗干净的脸,和一双乌黑透亮的眼睛。那双眼睛藏着的东西,如果上帝看见,也会因此而自责。

那是对生的渴望。

“要烟吗?”

那时的他还不知道这句话背后的意思。

他下地狱,是活该,城寨里的人,都是活该,只有霍桑不应该。趁一切仍未晚,她应脱离这个边缘世界,越早越好。

魏邵天的眸光一瞬沉入深海,“我希望我是救了她,而不是毁了她。”

她知道他是在自责,于是抱住他,说:“我知道。”

这个男人背负着什么,她比上帝更明了。

第51章

黑色奔驰车,他为她拉开后座门。

宋瑾瑜化了淡妆,穿着他买的那双长靴,径直坐进副驾。

要她学会乖乖听话,这辈子大约都不可能。魏邵天只有合门,绕过车前,坐进驾驶座。

宋瑾瑜系上安全带,“九成的男人都会希望自己心仪的异性坐在副驾上。”

“你就当我不是那九成人。”

“我会开车,不需要司机。”

他无奈,“副驾是车祸发生时致命率最高的位置。”

“哦。原来魏先生对自己的驾车技术不怎么有信心。”

和律师说话,他永远是嘴拙的那一个。

这辆车,这块牌,是泰安的门面。要找准目标,太容易了。

魏邵天说:“我仇家太多,有时飞来横祸,说来就来。我烂命一条,死不足惜,但你不一样。”

不必听都知道他接下来要说什么,无非是,你还有大好人生,折在这儿不值当。

宋瑾瑜打住他的话,“要去哪吃?”

“围村。带你去认几个人。”

江北围村,祠堂门前摆了一桌酒席。宋瑾瑜以为今晚要吃盆菜,结果发现满桌摆着燕翅鲍。

除了唐儒绅和谢常和,还有其他几家堂口元老,都已入座等候。

在座的,都是堂会上给他吃了一票的,今天这桌酒席,大约是“送行”。魏邵天特意穿了西装来,一身标准行头,也算给足了面。

按辈分,他是小辈,但按排面,他是泰安现今的话事人,虽然上位不过五日。

魏邵天带着她喊人,“三叔,四叔,六叔。”

来的路上他什么也没交代,宋瑾瑜清楚自己只是来作陪衬,于是乖巧听吩咐,一一喊过人。泰安元老有几人,她很清楚,十年前,有的她也见过,但今晚她只能装作一概不识。

唐儒绅只打量了她一眼,就会意。年初做六十大寿时,魏邵天带着的还是那位正牌船王千金来贺寿,他身边的人一直换得勤快,什么场合带什么人,今天带这一位来,意思不用讲的更明白。

唐儒绅于是先招呼,“阿天,过来坐。”

这里是谢家的地界,在场人虽然个个熟稔,平辈而论,但魏邵天好歹是唐儒绅带出来的人,空着的主位自然也在他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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