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一次失败的重逢及其后续+番外(23)
“他记得起他的女儿!却记不起您?”
赫莫斯僵住了。
他用一种十分危险的眼神看向博古亚,说道:“你怎么知道他记得起他的女儿?”
被那种可怕的眼神凝视,年轻的白龙一下子慌了。
“我之前在博物馆碰到过他……他看到了雷蒙娜王的雕塑,脱口而出了……她的名字……”
“谁的名字?”
“雷……”
“他在她八岁以后就再也没见过她。”赫莫斯打断他,“谁的名字?”
博古亚只好乖乖说出了那个名字:“法尔蒂娜……但历史记载里没有叫这个名字的人……”
赫莫斯面无表情地看了他好久。
“当年有个修史书的蠢货,想当然地以为按雷诺西斯风俗,长女的名字袭自母亲,雷蒙娜的母亲应该叫雷蒙娜。”赫莫斯说,“于是一百年之后,没人记得帕雷萨将军早逝的原配叫法尔蒂娜。谢谢你告诉我这件事,你可以滚了。”
博古亚知道自己可能闯祸了。
*
约翰打开门,十分惊讶地看到两个少年站在门前:小法师和塔姆林。他俩都没穿法师的袍子,穿的很体面,活像出门玩耍的娇贵小少爷和他干瘦的小跟班。
“法师先生,您好?额,请进吧。”
塔姆林摆摆手。
“看起来赫莫斯先生不在家?”
约翰好奇地问塔姆林:“您怎么知道的?”
大法师伸出手,拂过门框,一层冰立刻覆盖在他的手上。
“这些保护魔法的阈值降低了。哈哈,如果我进来的话,大概还没走到客厅就变成冰雕了。倒也没关系,反正我只是过来提个邀请。”他冲小法师一抬下巴。莱尼表情麻木地从兜里掏出两张票,一时间约翰有点怀疑小法师是不是被他古怪的导师做成活人魔像了。还好,莱尼和约翰对上视线时,约翰从麻木下看到了哀怨和满腹牢骚,于是便放心了。
“谢谢您啦。”约翰接过来,是两张戏票。
“《仁慈的暴君》十周年纪念演出,当做我没什么诚意的道歉吧。”塔姆林毫不惭愧地说,然后哼着歌拉着小法师走了。
好像适应了少年的身体后,法师大人就找回了逝去的童真。
约翰回到客厅里,仔细读了读那两张票上蕴含的所有讯息,这挺艰难,因为票上为了好看,印的是花体。然后他突然想起报纸上大概会有广告。
他很快找到了:十周年纪念,原班人马,《仁慈的暴君》。吸引约翰的主要是饰演女主角的人,雷蒙娜·奥斯纳,当红女演员,戏剧院的明星,据说能变出角的龙裔。在赫莫斯出现前,约翰就对这位龙裔挺感兴趣;在赫莫斯出现后,约翰更爱屋及乌,对和龙有关的任何事物都感兴趣。反正他们一直都处于闲的没事干的状态,约翰心想不如今天晚上去看这个戏剧好了。
赫莫斯回来后,约翰说了这个提议——顺带一提,龙给他带回来的是可口的冰淇淋——龙一开始显得心不在焉,就算知道票是塔姆林送的时也是这样,但是当他听到戏剧的名字后,表情一下子变得不一样了。
“哦,我知道这出戏。”他顿了一下,解释道,“我有次临时救场,演过里面的一个角色。”
不知道为什么,约翰觉得他的表情有点怪怪的,又说不出哪里怪。
“它好看吗?”约翰问。
“还行吧。”赫莫斯陷入了某种回忆,“不,其实我太久没看,不太记得了。”接着他扯出一个微笑,“我们去看吧。”
“哦,”约翰迟疑地回答道,“好啊。”
傍晚,他们乘马车到了剧院。在路上,约翰本来想打听一下剧透,可是对方回答他:“要是我提前把这部戏里命运定下的走向提前告诉您,就损害了这部戏拥有的那点儿浅薄的乐趣了。您还是一会儿自己看吧。”
结果约翰到了剧院门口,看到了海报才发现,这剧号称是历史剧。
可惜约翰对历史一窍不通,并不知道仁慈的暴君该对应哪位君王。不过他想,既然题目叫暴君,女主角又是龙裔美人奥斯纳,大概是个暴君和宠妃之类的缱绻的爱情故事吧?
然而,他领了一张写了人物列表的卡纸后,惊讶地发现,这部以暴君为标题的戏剧,人物无一个身份介绍里有国王的字眼。
他有点想问赫莫斯,但想起龙在马车上的表态,又打住了。
约翰重新把目光落在人物表上。雷蒙娜·奥斯纳饰演的角色很奇怪地看着像个男子名,马丁,大概是女扮男装,因为下面有一个人是她和帕雷萨的私生子——这是另一个有意思的事,人物表第一个角色的名字叫帕雷萨,身份是xxxx的将军。唉,帕雷萨,约翰现在看到这个名字,哪怕明知道是不相干的重名人士,也要格外关注一下。这位帕雷萨将军除了一个叫休的私生子外,还有一个叫安娜亚特的老婆,一个叫布鲁德的朋友,一个叫拉德利的部下。大半人物都和他有联系,看样子这帕雷萨大概就是本剧主角了,而且根据一般规律,标题的仁慈暴君大概就指他吧……
“哎呀,赫莫斯先生,多伊先生!”约翰扭头,看见塔姆林笑着隔着赫莫斯打招呼。他身后站着莱尼。
大法师大大方方地在赫莫斯旁边坐下,约翰很明显地感觉到,赫莫斯一下子浑身上下都散发出我不高兴的气息。
“我没想到你们竟然会来!”绿眼睛的漂亮少年感叹道。
“我没想到您竟然不去包厢。”赫莫斯冷哼。
“您说笑了,看这种戏进什么包厢?当然是离美丽的雷蒙娜越近的位置越好!倒是您,您才真应该跑到包厢里去,要是有人认出您就不好了。”他打量着赫莫斯褐色的头发和棕色的眼睛——和约翰几乎一模一样的颜色。
“要是有人认出了您,那才是真的不好了。”赫莫斯说。
塔姆林没接话,而是笑嘻嘻转向莱尼:“盖沙先生,我的糖呢?”
莱尼立刻掏出了一个大玻璃罐——真令人费解,他从哪藏的这么一个玻璃罐——递给他的导师。塔姆林开心地接过,看起来比他的学徒更像一个货真价实的孩子。
“我不知道原来你的心智和你的身体一起变回小孩儿了。”赫莫斯见状挖苦道。
“您应该说是重新拾回了久违的童趣——多伊先生要来点吗?”
赫莫斯的表情更不快了,尤其是看到约翰很高兴地伸手去拿了几颗时,他看塔姆林的眼神快把对方盯穿了。
所以他就没有防备约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往他嘴里塞了颗糖。
那些我不高兴的气息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
赫莫斯含着糖,看样子有点发愣,看着约翰一边笑一边往嘴里也丢了颗糖。
塔姆林在旁边撇撇嘴,拾起一颗糖,塞到他的学徒嘴边。
莱尼没有张嘴。
“盖沙先生,”塔姆林于是说,“您不要老是表现得像个邪恶的老法师一样,好吗?您才是这里唯一真正的孩子呀!”
莱尼眉毛抽了一下,不过他伸手拿走了导师手里的糖。
这时候,灯光渐渐变暗,嘈杂的声音随着光线一起消失。
在黑暗中,约翰感觉到赫莫斯握上了他的手。
然后又松开了。
第13章 蕾蒙娜·奥斯纳
依照约翰的观点,这是个挺有意思的剧。理由嘛……反正对他来说,没有大段大段独白的剧都是有意思的剧。他这半年来没看过戏剧,但他有种印象:戏剧总是无聊的让他止不住打哈欠。那些语言是空洞乏味的,故事是虚假做作的,唯一值得观赏的只有演员。在他模糊的常识里,戏剧的全部价值就在于:看那些脸蛋漂亮的演员们穿着制作精美的戏服在舞台上优雅地走来走去,用他们悦耳动听的嗓音描绘着人类共有的悲哀或欢欣。
而这部戏嘛,或许是那些造作的排比少了些,舞台上的对话贴近了现实里的对话。约翰坐在底下,觉得自己不是在看戏剧,而是在看戏。
这是个非常恶俗刺激的故事。凶残的将军帕雷萨和他的副官马丁·博德是恋人。博德是他从前所救助的少女,女扮男装跟在他身边多年,他们还有一个儿子休·博德。但是摄政的公爵忌惮将军的威势,强行把自己的女儿安娜亚特嫁给将军,这位妻子通过种种手段成功离间了一对恋人对彼此的信任。这时候暗自背叛将军向公爵效忠的拉德利找到博德。因为安娜亚特的挑拨以及将军本人性格上的缺陷,拉德利成功蛊惑了博德,说服她行刺。在出征前的夜晚,博德给将军喝下了麻痹躯体的毒酒,并用长剑杀掉将军。公爵赐予了博德帕雷萨将军的爵位和军衔,让她代替旧日的长官出征。在战场上,她看到情人的鬼魂出现,令她躲过了致命的危险。她突然明白了自己受到的欺骗,决心在回去后杀掉公爵再自尽。然而在庆功宴上,她喝下了相同的毒酒。将军的的挚友布鲁德站起来,大声责备她的背叛之罪,带领诸将轮流刺她一刀,令她和将军一样流血而死。他们以为她已气绝,匆匆离开,去整顿她麾下之军。这时她的儿子偷偷溜进大帐,来到她身边。她转醒,把真相告诉儿子。儿子怀抱着母亲的尸体,发誓要向公爵复仇。全剧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