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落星明(171)

作者:张家老三子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 大家看一眼,评论一下,评个分再走啊亲!不用好评啊亲! 看多了耽美泥塑和乱组cp,不高兴了。 人和人又不只有爱情这一种感情。 不歧视任何性向的人(本人也是性少数),只是不满于强迫和捏造,只为了自己爽而忽视别人真实想法的人。 一个呆萌无性恋如果遇上一个疯狗双性恋怎么办。 乖乖,这根本不是追妻,这是单纯要占有人家啊 我不害怕人,人把我伤的遍体鳞伤。 警告:有武侠和怪力乱神元素 cp比较多,不一定都能写点击展开

岳宁星大笑,恍然间,他好像看到了十八年前。两个少年,落花之下,一用刀,一用剑。

“才不要你让着我!”

“不打啦,我要回家啦。”

当年抢出来的小婴儿,已经出落成了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真是奇怪,她流着那人的血,脾气性格却和二哥一模一样,只是聪明灵秀,是二哥比不了的。

哦,不对,是我比不了的。

“在想什么?”岳安婉轻声问。

“在想故人。”岳宁星笑着答。

也罢也罢。

第82章 完结感言

嗝,一本没人看的小说完结了。写的不好,也是心血之作(廉价的心血)。正好凑了九九八十一章,取九九归一。

看完结尾再回去看,还挺有意思的(个人感觉。)结尾反而像是设定?因为有点草率。

其实也不算草率,毕竟我也是写到后来比较激动,看不得主角受委屈,就想赶快写完。所以基本上两三天结尾了。其实可以磨叽很久,让乐明多受折磨,岳宁星慢慢打怪升级战胜柯延钰。然而,舍不得乐明。

感情线没交代清楚。霞染刘不移,岳宁瀚祁佑,根本就没心思写了。因为后面推剧情太快。而且后面一直在死人,我也没心情写谈情说爱。

想看的我可以搞个番外,整点活。只能说“官方”设定,这两对是真的(估计也没人看哈哈哈哈)。

虽然但是,写的不好,也绝对没有抄袭。但是有些书,你看过了它就会影响你,这个就没办法。所以后面我会附上参考文献,就是这个里面的一些设定来自于什么。大家看看构不构成抄袭。如果大家觉得像抄的,我就改哈。而且本人虽然爱写网文,实则没怎么看过,所以写雷同了真不是故意的。就看我稚嫩的文笔,不过签也不断更的奇葩菜鸡写手,大家就知道我不是盈利为目的。这就是说,我接受指点,不接受指指点点。

这个“小说”的结构不算完整,其实它有很大的背景,比如坐忘楼的设定和我的妖怪人鬼神体系。也有很宏大,家国天下的前传。但是前传的文笔比这个还拉胯,情节比这个还离谱,不看也罢……

写了这么这么多,我只想传达一个观点,人不可以被物化,人是有自主意识的,这使你成为人。这个观点主要是在最后几章。就像乐明这样的傻孩子,在古代背景下,他身份低贱,最后甚至被毒哑,他很少有意见,很少发表意见,可是我们还是能感觉到他是活生生的人。后面有些地方,你看到他被欺负,还是会觉得愤怒。这里写了挺多,家暴,强/奸。尤其是我要强调,性/侵害的受害者不只是女性哦,还有男性。

中间有一段情节,疑似乐明的娘带来了老黑,然后招致祸端。这个是完全不对啊。乐明本来就是岳宁星的一部分魂魄,早晚要归位,这就是他们命里有一劫。不过乐明的娘有私心啊,她想保全自己的儿子,所以提醒怎么能让乐明不受害,她特意说映月如果能保全自身,就还能保护乐明。然而映月那个憨批是一点没听进去啊……

有的地方写的还是有纰漏,如果有人看,可以提出意见哈,欢迎改错字。太欢迎了。的地得也有可能用错。非常欢迎吐槽!

我是在校学生,平时没什么朋友可以聊天,所以写网文,满足表达欲望。是个人的爱好啦。既然发出来就是说这是个社交行为,希望大家能跟我聊聊天,发发评论。收不收藏的,我这文多次我也知道。就图一乐呵吧。

正值期末完结,祝大家身体健康,心情舒畅,工作顺利,学习进步!

我自己觉得有点像借鉴或致敬的几处(说白了就是像抄袭的地方)

1.乐明的人设:有点像小龙女。但是小龙女是因为不经世事所以单纯,乐明是傻孩子(没有瞧不起傻孩子的意思)。

2.人鬼界的设定:受《灵异警事》启发,作为灵异小说,还是很不错的世界观设定。但是我的设定和它还是有区别,我的设定是,天地之气的转化,也就是我基本不认可投胎转世自带记忆这种说法。人死了归于天地。其实是有点像质量守恒定律。

3.双剑合璧设定:武侠都有,我懒得说了

4.断臂设定:岳景霖的断臂是因为武功太差还去救人结果被人砍了啊,我是表现他的勇敢……和过儿断臂不一样,人家是为了天残地缺,我是为了人设合理。

5.主题来源:炼铜案,《房思琪的初恋乐园》。本人没有类似经历,不配说感同身受。但是我看完林奕含这本书,愤怒到一个晚上睡不着觉。逼人成奸的都该死。

6.忠仆和少爷设定:这个其实很广泛啊,硬说就是我觉得有点像《追风筝的人》,其实是一点不相干。你要是说黑执事行不行?这个真不算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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