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大佬后我穿回来了(22)

作者:疏野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穿越时空 打脸 甜文 都市异闻     主角:陆檀┃配角:秦封┃其它:     大佬还是你大佬     立意:宣扬真善美 :     陆檀穿回来了,穿回来之前,她是陆家的掌权人,是受人追捧的药膳大师。     穿回来以后,她又变成了那个爹不疼娘不爱,还有个随时说她坏话抹黑她的姐姐的小可怜。     所有人都以为陆檀这辈子也就那样了,社会的垃圾,学校的败类,然而——     学校门口挤满了各式各样的豪车。     无数电视上才能看到的企业家,豪门继承人,明星大咖纷纷哭喊:     “陆大师救我狗命!”  <点击展开

陆母不能接受:“那你让姚姚怎么办?她不要面子吗?以后她还要留校,有这样的污点,学校怎么可能把她留下来?毕业以后咱们能给她找个好工作?”

陆鹏:“你话怎么这么多?!她自己做的事,反而不能说了?”

陆母哭喊道:“不行!你不能这么对姚姚,她还小,不懂事!你是她爸,你不护着她,还想害她!我不去!打死我都不去!”

陆鹏冷漠道:“行,你不去,我自己去,我再也不想在公司里看人脸色了,一个月三万,妈的,就够老子出去打几场牌。”

他要自己是个漂亮女人,早自己上了,还有陆檀什么事?

反正他觉得,天大地大,钱最大。

老婆可以再娶,儿子可再生,此时的钱没了,那可就真的没了。

陆母连忙爬起来给陆姚打了电话——她是拦不住丈夫的,但是陆姚在学校,说不定可以拦一拦。

而此时,陆檀正把一封邀请函递给潘美美。

潘美美刚洗完澡,不明所以的接过信封:“这什么?你给我包红包啦?”

陆檀朝她笑了笑:“谢你刚刚帮我说话,这是我雇主给我的,他去不了,让我带人自己去。”

潘美美小心翼翼拆开信封,这信封做的太漂亮的,纸摸着就很有质感,上面邀请函三个字还做了字体设计,纤细漂亮,微微凸出来,还有若隐若现的暗色花纹。

“品酒会!”潘美美惊喜地叫出声,“那咱们不就可以想喝多少喝多少了?肯定有红酒吧?”

陆檀:“没有红酒,但是有果酒,你应该也会喜欢。”

她有三张邀请函,一张给潘美美,一张给杨曼。

潘美美又翻来覆去看了几次:“庞氏酒庄,我没听过,等等,我上网查一查。”

等她在手机上查完,脸色都变了,刚刚还只是占小便宜般的欣喜,现在则完全是惊喜了,但惊喜太大,把她给砸蒙了。

室友们还问她:“查出什么了?快说说。”

潘美美结结巴巴地读着查出来的信息:“庞氏品酒会一年一度,会邀请世界各国的酒业品牌参与,以及代言和有代言倾向的明星,以及几位出名导演……”

总结下来,就是能受邀过去的,全是有头有脸,平常只能在电视和杂志上看到的人。

这邀请函是拿钱都买不到的。

潘美美捂住嘴:“呜呜呜,我要发微博和朋友圈炫耀。”

她说完马上举着邀请函,照了张自拍照,调节了光线,瘦了脸以后发到她所有的社交软件上。

为了避免有人不知道这张邀请函的分量,她还复制了资料给人家科普。

重点强调“有钱也买不到”六个大字。

其他舍友都有些羡慕,能去那样的场合见见世面也好啊,不过谁让她们当时没有站出来帮陆檀说话,陆檀不给她们,她们也没办法,只能暗暗羡慕,顺便下定主意以后陆檀再被找麻烦,她们一定要第一时间挺身而出,不给别人机会。

陆檀又去了一趟杨曼的寝室,把请柬亲手交给了她。

杨曼是富二代,倒是知道庞氏,但她家也就是普通小富,在本省开了家连锁火锅店,庞氏的邀请函,别说她,她爸妈也只是听说过,没见过。

“真给我啊?”杨曼有些吃惊,冲陆檀笑,“我可没东西还你。”

陆檀摇头,很认真地对杨曼说:“你对我好,我对你好,不用还。”

杨曼一愣,忽然不说话了,她忽然抱住陆檀,痛心疾首地说:“檀檀宝贝,姐姐疼你,别难过!”

陆檀:“……”

等杨曼一腔柔情发泄过了,她才说:“那咱们还要去买礼服。”

陆檀皱着眉:“买什么?”

杨曼:“礼服啊,那种场合你穿这一身去啊?”

陆檀低头看了眼自己今天刚买的衣服,觉得哪里都很好,怎么就不能去了?以前她进宫时也是穿常服,首饰都不怎么戴,皇后和贵妃都还夸她简朴,有大家风范。

杨曼也不跟陆檀讲道理,只说:“先敬衣服后敬人,话糙理不糙,现在势利眼可多了。”

于是陆檀问:“礼服多少钱?”

杨曼:“去那种场合,至少得要上十万的礼服才能撑住门面,便宜的不行,质感都不一样。”

陆檀想了想自己的存款,觉得这是一个天文数字:“没钱。”

杨曼自己也拿不出来,但她有办法:“咱们可以去租,租一天几千块,也还成,好多小明星没钱也要出席活动,就是去租礼服。”

陆檀没什么洁癖,但她不愿意用别人用过的东西,她想了一会儿,终于说:“我自己做吧。”

如果不是为了尝一尝国内顶尖品牌的酒,她连自己做衣服都不愿意。

女红也是必修课,刺绣最为重要,本来她们这些大家闺秀是不必自己亲自做衣服的,就是做,也多是做贴身穿的里衣,但是陆家落魄久了,举家搬去京城的时候,最开始还要租住在巷子里,前面是做豆腐的,后头是打铁的,没有一时半会儿的清静。

为了搬走,她只能让家里的男人们出去找活,去药店当抓药的学徒,女人们则跟她一起去给有钱人家的夫人小姐做衣裳,以此得一些钱,换一个好房子。

后来她闯出了名堂,才有皇亲国戚送了他们一套大宅子,这才不用过几个人挤一间屋的日子。

杨曼吓了一跳:“你还会做衣服?别了吧,咱们还是去租好了。”

陆檀分析道:“大牌礼服又不能洗,别人穿过后又换回去,你再穿上身,不觉得难受吗?”

本来陆檀不说,杨曼也不觉得有什么。

可陆檀现在一说,杨曼就觉得难受了。

杨曼嘟囔道:“那些大牌礼服为什么就不能洗,设计的很有问题,难道衣服只穿几次吗?那么贵!除了顶级的有钱人,谁能穿一件扔一件?”

陆檀想起秦封,他每天的西装都不一样,估计还真是穿一套扔一套。

杨曼还对陆檀说自己的梦想:“我就想毕业后从家里搬出去,能买套大房子,专门弄一个房间来当我的衣帽间,挂满衣服和高跟鞋,有一堵墙放满包,看着就爽。”

陆檀无情的拆穿她:“你又不穿高跟鞋。”

杨曼嘟着嘴:“我不是不穿,是走路疼,但我穿不了不代表我不能买来欣赏啊!再说,五公分以下的跟我还是能穿的。”

第二天没课,陆檀先早起跑步,她虽然几天没来,但田径队的人还记得她,热情的邀请她进入他们的队伍,一起跑,有一个脸上有着小雀斑,皮肤白净的男孩找她要了手机号。

如杨曼所说,她确实喜欢小奶狗一样的男孩,不用太高太壮,可爱一点的。

而这个男孩个头虽然不像她喜欢的那么矮,但是皮肤白,眼睛大,是标准的杏眼,笑起来的样子纯碎又开朗。

是个从小就活在阳光下的人,在家一定很受宠。

男孩找她要手机号的时候身后不少人在给他打气助威,他憋红了一张脸,从嘴里挤出声音如蚊子大小的一句:“我们加个好友吧,以后能一起跑步。”

陆檀没有答应。

她知道对方的想法,一个正值青春年华的男孩去询问另一个同样青春的女孩联系方式,目的显而易见,但她现在却没有谈恋爱的想法。

她太忙了,没有时间去维护一份感情。

而世间的任何感情,都是需要精心维护的,一旦习以为常后不管不闻,再怎么海誓山盟的开端,最后也只会沦为沧海桑田的景象。

跑完步以后,陆檀和约着杨曼和潘美美去挑选布料。

她们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布料和颜色,杨曼比较白,她选了墨绿色的,潘美美选的是暗红色,陆檀自己选的是黑色。

“你怎么选黑的?”杨曼不太支持陆檀的选择,“你这么白,我觉得你穿什么颜色都行。”

潘美美嚼着口香糖说:“红的好,你穿大红色肯定好看。”

她们三个出来买了一早上的布,潘美美跟她们两的感情忽然一日千里。

潘美美觉得陆檀漂亮,跟她一起出去有面子,又觉得杨曼虽然不如陆檀漂亮,但是打扮精致,一起出门依旧很有面子。

至于自己会不会成为陪衬,潘美美并不在意。

她喜欢有面子的感觉。

她们中午直接在附近的商城吃的简餐,也不便宜,一份猪排饭要四十多块钱,偏偏还是家网红店,排队的人太多,她们排了号,买了奶茶,又等了接近半个钟头才终于轮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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