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霸法则[重生]+番外(214)
糟糕的作者才会试图在文章外解释文中人物,阿金承认自己不咋地,不过也仅此一次,以后不会再说解释了,会努力在文中就让大家明白的。
历史上大牛逆天的让人想哭,英国的罗素老爷子,哲学家、数学家、逻辑学家、历史学家、文学家,同时也是活跃的合理主义与自由思想活动家,并致力于哲学的大众化、普及化,很多人将罗素视为这个时代的先知。
罗素到中国演讲时,给他当翻译的赵元任老爷子也是牛掰中的牛掰。对,就是写著名的《施氏食狮史》的老爷子。
石室诗士施氏,嗜食狮,誓食十狮。氏时时适市视狮。十时,氏适市。是时,氏视是十狮恃十石矢势,使是十狮逝世。氏拾是十狮尸适石室,石室湿,使侍试拭石室,氏始试食是十狮尸。食时,始识是十狮尸是十石狮尸。是时,氏始识是实事实。试释是事。
贴一点网上资料:到了美国康奈尔大学之后,
赵元任的兴趣就变得更广泛了。
他先选修了哲学发展史、逻辑学,
但童年时期的很多疑惑仍未解开,
又选了实验物理、力学热学、
有限群理论、系统心理学和语音学。
学得如此庞杂,
却没有一样浅尝辄止。
作为一个外国留学生,
数学拿了3个100分,一个99分,
创下了康奈尔建校以来,
最优异的成绩纪录。
1914年,他拿到数学学士学位,
这时候大学老师告诉他,
“凭你的资质,数学或哲学的研究生奖金,
你可以随便申请一个。”
赵元任想了想,数学已经学得差不多了吧,
于是他又中途改行,
成了康奈尔大学哲学系的研究生。
那几年里,赵元任的天才学习能力,
简直令同辈人望尘莫及。
不但文理兼修,而且所学之精,钻研之深,
恐怕后来再也没有人能够超越。
难怪胡适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
“每与人评留美人物,
辄常推常州元任君第一。”
此外,他还精通各种乐器,
终身与钢琴为伴,
学生时代开始写歌,
一生创作百余首歌曲,
当萧友梅创作的《卿云歌》,
成为北洋政府定下的国歌时,
很多人却更愿唱他写的《尽力中华》。
而他最著名的作品,
就是那首《教我如何不想他》,
曲韵悠长,耐人寻味,
浓浓的思念和缠绵流转其中。
现代音乐的一代宗师萧友梅曾盛赞他:
“替我国音乐开创了一个新纪元!”
萧友梅
在赵元任面前,
这个世界似乎处处都是谜团,
仅仅凭某一学科的知识,
是无法满足他的好奇心的。
读研究生那几年,他可以胡乱穿衣,
几个月不刮胡子和头发,
整天窝在床上读康德、罗素,
累了就做物理实验、听唱片。
研究生一毕业,他又报考了哈佛,
1918年,拿到哈佛哲学博士学位后,
回到康奈尔大学任教,
母校给他提供的职位,
居然是物理学讲师!
1920年到清华上了一年课,
1921年他又跑回哈佛研究语音学,
顺便当了哲学讲师和中文系教授。
赵元任不光读书,
做研究生时,他和留美学生,
一同创办了“中国科学社”。
留学期间,西方的工业文明,
各种先进科学已经进入爆发期,
而中国却还在科学门槛外缓缓爬行。
赵元任认为,中华之所以孱弱,
就是因为科学不发达。
为了提倡科学,传播知识,
他们一起创办了一本杂志,
将其定名为《科学》,
这就是中国最早的学术期刊。
而“中国科学社”也聚集了,
后来中国最早的一批科学大家。
中国科学社
1920年,是赵元任生命之中,
最为特殊的一个年份。
这一年出现了两个人,
对他一生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常州老家,青果巷
在应胡适之邀回清华授课没多久,
蒋百里等人便请了一位重量级人物,
到中国讲学,那就是罗素。
众所周知,罗素所学亦是无比庞杂,
他是哲学家、历史学家、数理逻辑家,
知识面覆盖宗教、伦理,历史,
与怀特海合著的《数学原理》,
对逻辑学、数学、哲学、语言学产生巨大影响,
后来还拿下了1950年的诺贝尔文学奖。
蒋百里方面选来选去,
能跨越如此多学科做罗素翻译的,
全中国怕是只有赵元任一个,
只好前往清华,问他们要人。
罗素大老远来中国一趟,
这次讲学行程定得非常“饱满”。
在上海短暂停留后,
赵元任随罗素一路过杭州、南京、
汉口、长沙 ,然后去北京。
一路上趣事不断,赵元任更是玩儿性大发,
每到一个城市,
就用那个城市的方言来做翻译。
要做罗素的翻译,实在太难,
非但学科要扎实,而且要懂得语境之妙,
因为罗素也是个顽童,总爱说双关语,
一句幽默的英文翻译成汉语已是难上加难,
可赵元任偏偏还能找到对应的方言,
翻得满堂学生哈哈大笑。
最厉害的是,在去长沙途中,
他遇到长沙的赞助人杨瑞六,
就一路跟着他学说湖南方言。
等到了长沙,赵元任索性,
用学了不到一周的方言翻译罗素的话。
演讲结束,竟有一位学生上来问:
“先生是哪一县的人?”
问得赵元任一脸不解,
“我老家在常州,你也是常州人?”
学生登时一脸错愕,
原来是将赵元任当成了长沙老乡。
在漫长的教学生涯中,他教过物理学、数学、哲学、中国音乐史、中国语言、汉语语法、理论语言学、逻辑学等课程。他是如此博学,以至于给他冠以数学家、语言学家、翻译家、哲学家、逻辑学家、音乐家等头衔,都不足以涵盖他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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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 中考进行时(捉虫)
陈思源遥遥朝宋楠楠拱了拱手, 谢了,大佬。大佬就是有魄力,一点也不小气。
不过大佬, 既然你如此大方, 能否现在就为小的答疑解惑呢?
英语课代表同学一屁股坐在了刚才班长坐的位置上,八卦兮兮地追问:“宋楠楠,你妈真的这么厉害呀。”
宋晴同志在一中小礼堂大展雄威的事情,经过周伟同学以及顾晶晶同学等人的大力宣传, 已经传遍全校。
大家伙儿感觉自己破解了千年难题。为什么宋楠楠在那样糟糕的家庭环境里还能成长的如此优秀?原来不是基因突变, 而是正儿八经的遗传啊。
陈思源感觉想象不能。
好了,他知道宋晴音乐扛把子, 还会做衣服,但这在厂区长大的小孩眼里头,什么唱歌跳舞都是不好好学习的人才搞的玩意儿。至于服装设计, 在他看来跟自己妈做衣服差别也不大, 也就是格外好看些呗。
奥数不一样啊,那都是最聪明的人才能搞的玩意儿。
“糊弄你做什么?我亲眼看到的。”顾晶晶不满意,感觉自己早早跟这人分手实在是英明神武的决定。不然要是这种白痴还是自己的男朋友, 她的脸要往哪儿搁?
陈思源在前女友面前总是低人一等,只好支支吾吾:“我又没说不相信,我就是问一句而已。”
宋楠楠点头:“是啊,一个礼堂的人都看到了呢。”
陈思源其实还有一肚子的疑惑, 但现在哪里还敢提, 赶紧识相地溜了。
其实顾晶晶也一脑门子的官司。她回家以后跟父母提到这件事。大人们商量之后,一致认为肯定是宋晴无意间看了送暖暖的奥数辅导书刚巧看到了原题, 所以才记住了答案。也就是她的记性格外好些。
虽然顾晶晶感觉就算如此,宋晴的记忆也够逆天的了。那些数字那些符号要怎么背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