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男配的锦鲤妻(49)

作者:简亦容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标签: 女配 甜文 穿书 关键字:主角:阮攸攸 阮攸攸穿成了一本书中的炮灰女配。原主是个孤儿,生活艰难,突然被豪门找到,说是出生时抱错的亲生女儿。回到豪门后的原主听从家里的安排,嫁给了沈家废物大少。原主不喜欢沈大少,她痴恋书中的男主,疯狂地嫉妒抢占了她豪门千金身份的女主,最后作得众叛亲离凄惨无比……阮攸攸看了看镜子中的小脸蛋,数了数兜兜里的零花钱,叹道:何苦呢?!珍爱生命,远离女主,远离男主。至于那个便宜丈夫沈大少,阮攸攸托着小下巴表示:乖巧等丧偶∩_∩点击展开

赵旭丰的行动跟往常一样,倒是宋锦明避开赵旭丰的行为有些奇怪。不过,宋锦明今天是第一次出现,也许只是偶然。

等代表着阮攸攸的小红点到了跃华楼下,沈沐白退出了监控界面。

看着阮攸攸像只刚烤出炉胖乎乎的小面包一样地跑进来,沈沐白纯黑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笑意,小姑娘比较怕冷,还没正式入冬就把羽绒服穿上了,也不知道她吃冰淇淋的时候怎么就不怕冷了,要不是他拦住,她现在这种天气也会吃冰淇淋的。

“攸攸。”沈沐白起身,帮她把双肩包放下来,羽绒服脱了,露出里面毛茸茸淡绿色的毛衣,清新得像一片嫩芽。

他每次都会等她过来再去吃午餐,尽管阮攸攸已经说了即便他正常时间吃饭,她也会过来陪他,可每到周五,他总会等她到了才去餐厅。

阮攸攸点了个乳酪小蛋糕,用叉子一点一点吃着。

沈沐白不着痕迹地看了她几眼。

小姑娘有个习惯,如果穿长袖的衣服吃饭,会把袖口拉到小臂中间的位置,今天她却乖乖的,毛衣始终老老实实地贴着她的手腕。甚至有几次,她的手指都勾住袖口想要往上拉了,又莫名其妙地松开手,好像在遮掩着什么。

沈沐白没有问,阮攸攸不想说的事,他从来都是自己去找答案。

阮攸攸每天都会午睡二三十分钟,办公室很暖和,沙发又宽又大,她把沈沐白搭在她身上的被子团成一团抱在怀里,舒舒服服地躺在沙发上睡着了。

沈沐白听着她的呼吸渐渐变得绵长,知道她睡熟了,轻手轻脚地走到沙发旁蹲下,盯着她的睡容看了会儿。

小姑娘睡得很乖,长长的睫毛安静地垂着,白软软的脸颊略有些鼓,饱满红润的唇瓣时不时翕动两下,让人怀疑她在梦中正在吃什么好吃的。

薄薄的唇角勾起一丝浅笑,沈沐白伸出手,指尖在她的脸颊上轻掠而过,随后来到她的手边,修长

的手指勾住毛衣袖口,慢慢拉开。

柔软的毛衣弹性极好,只轻轻一拉就露出了手腕。

白皙柔嫩的肌肤上,赫然五个指痕,淤青,肿起。

沈沐白黑黢黢的目光定定地看着那指印,那肯定不是小姑娘自己弄的,从大小看,那分明是成年男子的手印。

是赵旭丰?

还是宋锦明?

他蹲在沙发边,黑色的碎发搭在眉骨,薄唇抿成一条直线,纯黑的眼睛里幽深一片,好似寒潭平静无波,又像是水底已经翻涌起波涛。

他也不知道蹲了多久,看了多久,直到阮攸攸的呼吸频率开始变化,预示着她快要醒过来,他才小心地把毛衣袖口归位,站起身,迈着蹲得有些发麻的双腿,轻手轻脚地回到办公桌前。

阮攸攸非常庆幸一下午就这么安然地过去了,沈沐白什么都没有发现,晚上她睡觉前烧了一张疗伤符,弄成泥状敷在手腕上,想了想,又把抽屉里的疗伤符和祛病符拿出来几张,准备放到包里随身携带,免得像今天这样出现突发状况。

到早上睡醒的时候,手腕上的淤青果然不见了。

阮攸攸十分高兴,看,事情这不是悄无声息地过去了嘛。沈沐白不知道自己伤过,也不会和宋锦明这个书中男主起冲突,多好!

按照惯例,两人一起去看老爷子。

阮攸攸空闲的时候给赵旭丰偷偷发了个信息:沈哥没发现,我的伤已经好了,这件事千万别再提起了,免得不打自招!

赵旭丰回:沈哥那么细心都没发现,运气真好!

……

第二天,沈沐白没有把车开回家,反而来了会所。

阮攸攸好奇地看看他,“怎么来这了?”

沈沐白修长的手指在她细软蓬松的头发上揉了揉,淡淡道:“兄弟们好久没见面了,聚一聚。”

赵旭丰和吴中泽已经到了,正给大家点餐,吴中泽抬起头,“沈哥,攸攸。”

赵旭丰看了过来,“攸攸,沈哥。”

沈沐白笑着骂了句:“什么时候沈哥要排到后面去了?”

赵旭丰挠挠头,他是每周五都见阮攸攸,习惯了打招呼,一不小心先说了她的名字。

吴中泽笑着拍了拍赵旭丰的胳膊,“厉害呀,一句话都能让沈哥酸了,佩服!”

几个人闹了一会儿,赵旭丰趁人不注意,低声问阮攸攸,“手腕好了?”

阮攸攸点点头。

赵旭丰怕沈沐白发现,也没再多问。不过,她的疗伤符连他这头上的伤都能治,一点淤青应该不在话下。

沈沐白不动声色地喝了几口茶,这伤赵旭丰知情,但未必就是他做的,那天宋锦明也来过这个包厢,就在赵旭丰离开的一会儿时间内。

“沈哥!”宋锦明推门进来,高兴地打了招呼,转头看向阮攸攸,声音低了一度,隐在金丝边眼镜后面的目光飞快地扫了一眼她的手腕,“攸攸。”

只这一眼歉疚的目光,还有声音莫名低下来的那一度,就让沈沐白确定,小姑娘手腕上的伤,是宋锦明捏出来的。

赵旭丰和吴中泽点的餐,桌上倒有一大半是阮攸攸爱吃的,一旁的小几上还放着她最喜欢的熔岩小蛋糕。

难得四人聚会,还点了赵旭丰最喜欢的路易十三,给阮攸攸的是苹果汁。

喝到一半,宋锦明起来去洗手间,沈沐白跟了出去。

赵旭丰眉头皱了一下,下意识就想跟出去,他若有所思地看了看毫无知觉正在开心吃饭的阮攸攸,脚步又顿住了。

没多会

儿,两人一前一后地回来了,看样子倒是毫无异状,不过赵旭丰发现,宋锦明的左手再也没有端过酒杯。

宋锦明这是手腕受伤了吧。赵旭丰看了看阮攸攸,还说沈哥没察觉,沈哥不但察觉了,甚至还知道是宋锦明弄的,还给她报了仇,把宋锦明的手腕也弄伤了。

小姑娘还一无所觉。

啧,到底谁才是小傻子?!

……

天气凉了,南门外小街上的麻辣烫、砂锅什么的变得最受欢迎,阮攸攸最喜欢砂锅丸子,把丸子扎在筷子头上,慢慢咬着,汤里面还泡上小麻花,本来酥脆的麻花被煮得软软的,她很爱吃。

每次和褚媛吃完砂锅,两人还要再买一个街边的烤红薯,热乎乎的烤红薯软绵绵的,又甜又糯,外面烤得冒油,两人一人一半,边走边吃,感觉冬天都变得温暖。

这种日子是简单又幸福的,就是不知道为什么,阮攸攸觉得自己遇到周蓉蓉的次数变多了,总是不经意一抬头就能看见她,关键周蓉蓉还总是一副愤恨的表情。

阮攸攸觉得周蓉蓉这个人很是奇怪,她什么也没做,和周蓉蓉也没有什么交集,周蓉蓉的态度却一会儿一变。最开始是高傲矜持的,后来变成了轻蔑不屑,到现在又成了生气愤恨,简直不知道她到底经历了什么样的心路历程。

褚媛一边咬着烤红薯,一边低声问:“它怎么总跟着咱们呀,会不会有危险?”

“应该不会吧,她又不咬人。”阮攸攸还以为她说的是周蓉蓉,结果一回头,不远处有只小狗,正眼巴巴地看着她。

小狗体型不大,浑身脏兮兮的勉强能看出毛色是黑白的,让阮攸攸想起了沈沐白给她夹的那只黑白花毛绒小狗狗。

阮攸攸看看手中的烤红薯,太烫了,小狗狗要是不注意会烫坏的,如果它特别饿很可能一下子吞进去。

她到路边买了根烤肠,把竹签去了,把烤肠放到地上比较干净的石台阶处,向小狗狗招招手,等它靠近时,阮攸攸拉着褚媛离开了。

“它没走。”走了几步,褚媛回头看了看。

阮攸攸一扭头,小狗狗嘴里叼着烤肠,还在执着地跟着她。

阮攸攸蹲下|身子,一招手,小狗狗就跑到了她面前,大眼睛渴望地看着她。

“对不起,我不能养你呀。”阮攸攸无奈地摇摇头,“沈先生不会同意的。”

她住的是公寓,除了两人的卧室,还有一间书房,沈沐白很爱干净,肯定不会让小狗狗住在家里。

她摆摆手,小狗狗还是不肯走。

阮攸攸没办法,又买了一根烤肠放到地上,小狗狗竟然两口把嘴里的吃掉,叼着地上的烤肠,还是执着地跟着她,直到阮攸攸进了校门,小狗狗被保安拦在了门外。

褚媛笑得不行,“小可爱就是小可爱,连狗狗都喜欢你。可惜我爸对小动物的毛发过敏,不然我还真想把它带回家。”她叹了口气,“那只小狗狗都在南门外的街上流浪半个月了,肯定是被人遗弃了,不过狗狗那么可爱,应该会有有缘人养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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