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九零麻辣小福妻(124)

作者:童欣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 爽文 重生 正剧 宠文 正宗穷二代陈可欣,父亲因双目失明抑郁自杀,母亲含辛茹苦支撑整个家庭,寄人篱下,看人眼色生活。本来考上一流大学却读不起,高中毕业就去社会上摸爬滚打。为了摆脱这种极度糟心的环境她蜕了多少层皮,靠自己的智慧混出了头。没过几天好日子,却一朝死于自然灾害。重头再来不说,还被晨宇这个腹黑小狼狗吃得死死的。点击展开

陈可欣解释道:“我觉得吧随着民群众的收入也快速增长,社会经济水平的快速提升,人对精神文化的需求也随之提高。在VCD产品的普及下,我认为电影会慢慢成为人们最为重要的休闲娱乐方式之一,我认为这个电影频道作为我们的窗口再适合不过了。”

其实说白了,她也就是顺便再想蹭一波VCD行业的热度,再搭一下胡老板创造出来的东风。

晨宇这才恍然大悟:“陈可欣真有你的,你其实来这里之前,就想好了这件事对吧?”

陈可欣道:“那是我这些天忙上忙下的功夫可不能让它白费啊!走,忙了这么多天了,我们去吃顿好吃的,庆祝一下。”

晨宇笑道:“好。”

……

中国首档歌手选秀节目《这就是好歌声》在1996年8月底拉开了帷幕。

这档节目就像后世所有的歌手选秀节目一样,通过各种PK挑选人才。

这些选手们在舞台上进行歌声对决,演唱经典曲目,要想通关就要凭实力获得评委的认可。

《这就是好歌声》作为一个试水的新兴节目,据说只有短短十期,但还是凭借新颖独特的比赛方式和对不成熟的节目赛制的争议,引发了巨大的关注。节目一经播出,便备受争议,其火爆程度可以让这档节目称得上是去年冬天最热门的综艺,没有之一。

作为一名学生党的潇潇自然是在亲戚朋友的带动下,将这项收视率居高不下,备受观众争议的节目一路追到底了。

潇潇按了一下遥控板,在黑暗的房间里面,唯一发亮的那块小小的屏幕上,一个年轻男人正在用尽自己的全力演唱。

又高又直的鼻子,明亮的眼睛,标志性的发际线,讨喜的笑容,真挚的表情,这个无论以什么标准,都算得上英俊潇洒的年轻人难道不是程在天吗?。

程在天是潇潇现在最喜欢的明星之一,理由有两个。

第一个喜欢程在天的理由,他的颜值高,非常高!

就算对程在天最有意见的人也不得不承认,程在天的五官太精致太好看了,尤其是眼睛,好似有万千繁星落在他的眼中,简直就像是上天赠与他的宝石。睫毛也是超级超级长,活脱脱的睫毛精。

第二个理由是程在天,他唱歌真的很好听,他那首《你的名字我的姓氏》曾经打动了多少人的心。

对于这样平凡无奇的的潇潇来说,程在天的横空出世,就好像从天而降的星星,点亮了他灰暗的青春的天空。就算对旁人漠不关心如他,也会忍不住停驻下自己的脚步,抬头仰望这颗冉冉升起的新星。

对了,《这就是好歌声》的选拨地点就在广州市吗?据说现场录制的时候,是允许观众买票参与的,那么自己完全可以参加啊!

平凡的她,成绩一般,家庭条件一般,连个特长都没有(主要是没钱培养),进入一所北京市当地的好大学的机会可以说是微乎其微。大学毕业出来,找一个称心如意的工作什么的机会更是渺小。

想见他,哪怕只是说上一句话,如果可以还想握住他的手,和他拥抱一下。潇潇像任何一个迷妹一样对自己喜爱的偶像有着一些小小的幻象。

这样想着,潇潇立刻,拿起了电话,拨通了《这就是好歌声》栏目组的官网报名热线。

潇潇也是个运气好的妹子,她迅速买到了票,参加了《这就是好歌声》的第二期节目录制。

第151章 小粉丝

“明星是长相更重要,还是实力更重要?”

被人突然这么问到的潇潇感到不知所措。

潇潇才进了电梯,就有一群人冲进电梯里,把她挤在角落。她正被人挤得晕头转向的,就突然听见了有人在她耳边提出了这个问题。

她抬起头来,一头利落的短发,身着素色衬衫阔腿裤,胸前带着一块工作牌的男孩睁着她那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看着潇潇。

潇潇下意识地就老老实实地回话了:“都重要,长相保证关注度,实力是保证长久度,最好全都要。”

然而那个上班族打扮的男孩却是一脸莫名其妙地看着潇潇。

旁边一个一头披肩长发,同样佩戴着工作牌的男孩回答到:“长相更重要,现在长得帅会说话的,只要营销给力,都可以当歌手歌手。”

潇潇这才意识到刚才短发男孩问话的人并不是自己,而是她的同事。

潇潇感到有点羞耻,耳朵根都红透了,她连忙低下了头,装作无事发生。

工作人员继续讨论着八卦,无人在意这个女孩。

其实潇潇长得也不算丑,算得上清秀,在一般人中属于中上水平,走在马路上也有人回头看两眼的水平。

但是在这里,广州市中央商务区这块业内的娱乐经济公司云集的地方,这栋随时会有时常在电视上露脸的明星出没的大楼,没有人注意得到这能算得上是平凡无奇她的存在。

潇潇,这个普普通通的脑海为什么会出现在这么与她格格不入的地方呢?

当然是为了参加歌手类竞技节目《这就是好歌声》的录制啦。

今天中国首档歌手竞选类选秀节目《这就是好歌声》在广州市开始第二轮节目的录制。

对成为歌手有着自己的向往,怀揣着自己的梦想的潇潇前来参加节目的录制。她并没有想太多,只想到来这里,能见到偶像程在天。

当她来到了这栋拔地凌空的大厦,一进门,里面富丽堂皇的大厅就把土包子的潇潇给震住了。只要脑子不傻都很清楚,这里的租金绝对特贵。

身为穷学生的潇潇这个时候才真实地意识到自己到底干了什么。

她居然要去现实生活里面见自己的偶像程在天!

潇潇直感自己的心脏狂跳,但她表面还是淡定得要死,好似自己只是去超市买点鸡蛋。

她一脸平静地拿出《这就是好歌声》录制现场的门票,她在前台那里签了人员出入薄,然后淡定地走进了大楼内部。当电梯升到九楼的时候,潇潇拼了老命挤出了人群。

出了电梯,门口的标识清楚地显示着她这次的目的地。

潇潇一出门就被震住了。

这里就和国外那些电视剧里面所有的职场精英的办公场所一样,这里的设计是半开放式的,装修是奢华大气,高贵典雅的。

人人穿得光鲜亮丽,大厅里面每个人都行色匆匆,坐在小隔间里面的人也在对着眼前的电脑或者电话疯狂输出。人们仍然在各忙各的,丝毫不因为潇潇的到来而分散注意力。

潇潇很清楚在广州市的最中心要拥有这么一张属于自己的小桌子是需要多少努力的。

即使这是一个最下层的员工,也要在高考的独木桥上挤掉多少人,进入国内一流的大学,又要在各种面试上打败多少对手,才能进入这里。这里是潇潇向往的地方,也是成绩中等偏下的潇潇绝对无法触及的地方。

“请问您找哪位,有预约?”漂亮的前台小姐看着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小清新气质的男孩在门口发呆,与来来往往的职场精英装扮的男女格格不入,立刻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还在发呆的潇潇被叫住之后,连忙拿出了自己的邀请函:“我来这里参加《这就是好歌声》第二期节目录制的。”

前台小姐接过邀请函看了一眼,眼睛里有一丝不屑经过,一瞬间她脸上标准的营业微笑已经褪去了:“录制在十楼,不在这里。”

潇潇有些摸不着头脑,弱弱地说到:“可是上面写的是九楼……”

前台小姐毫不犹豫地翻了个大白眼,不耐烦地打断了她,连带语气也带上尖刻:“那是办公室的地址,演播室的地址是楼上!”

“好的。”潇潇面无表情地应允着。

前台小姐好似因为潇潇浪费了她宝贵的看小说的时间般,还用潇潇听得到的音量小声骂了几句:“地址写得那么明显都搞不清楚,还好意思来参加节目录制。”

潇潇不吭一声,心里却暗自思忖:用得着这么凶嘛,这前台可真够势力的,知道她是个来面试的新人,不是什么人物,就变得不耐烦起来,表面功夫都懒得做了。说好的大公司的前台的素质呢?这样的话不就跟那种商场里见人下菜的营业员一样的作风了吗?

潇潇被人怼了几下,有些难过。但她不过是个穷学生,这里是对方地盘,人家又是工作已久的社会人,又不是什么大事。她不敢抗议,只好在心里安慰自己:娱乐圈嘛,见人下菜很正常,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一种生存本能的体现。存在就是合理,不要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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