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我爸当校草那几年+番外(25)

作者:春风榴火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标签: 重生 甜文 校园 时代新风 关键字:主角:沈括、陆嫣 ┃20岁以前,陆嫣是个被老爸放在手掌心里疼爱的娇气富二代,直到她爸陆臻被对手算计,一夜破产。算计陆臻的男人,名叫沈括。江城无人不知的冷血新贵。这个狠绝冷戾的男人,不仅干掉了陆臻的公司,还把他的女儿陆嫣抢回了自己的豪宅。点击展开

公共区域人来人往,惹人注目,没几天,学校开始流言纷飞。

陆嫣在食堂吃饭,或者操场散步的时候,都能听到不少——

“舒梦绯到底在想什么呀,陆臻那样好,又帅家境又好,她怎么跟沈括在一起啦?”

“沈括也很帅很有男人味儿好吧。”

“就是家境太糟糕了,脾气也不好,江湖市井气太重了,俗气。”

“现在像梦绯这样不拜金不物质的女孩子,已经很少啦!”

“他们在一起了吗?”

“很明显啦,他们每天都在花园里做清洁扫除,舒梦绯可是校园女神啊,沈括那种穷小子有什么理由拒绝啊。”

……

陆嫣每天都能听到关于舒梦绯的话题,同学们对她抛弃有钱少爷而选择穷小子的决定,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毕竟那时候,拜金主义绝对是会被舆论给锤死的存在,有钱天生是原罪。

那天下午,陆嫣做完清洁以后,找她爸一块儿看电影。

按照同学所指的方向,她在教学楼一楼的花台区找到了陆臻。

陆臻手里拎着一根黑乎乎的抹布,站在花台边,看着小花园的方向出神。

陆嫣静悄悄地走到他身侧,“嘿”的一声,猛拍他的肩膀,想吓唬他。

然而,陆臻毫无反应,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前方的小花园,出神。

陆嫣顺着他看的方向望去,只见对面的小花园里,沈括拎着扫帚,正低头清扫地上枯黄的落叶。

他动作认真仔细,神情专注。

沈括一直都是个认真的男人,无论做任何事,只要他做了,就一定会做到最好。

舒梦绯拿着扫帚,漫不经心地画着大字,似乎非常焦虑,时不时地抬头看看沈括,脸颊绯红,内心戏很丰富。

她的上下嘴唇一直在动,不过因为距离隔得比较远,听不见她在说什么。

沈括没什么反应,也没见回应,只是在认真地扫地而已。

陆嫣侧头望了望陆臻,他落在身侧的手攥成了拳头,捏得紧紧的,还在轻微地颤栗。

看他这吃醋的模样,似乎还很是放不下呀。

“老爸,不是说带我看电影么,走啦。”陆嫣轻轻拉了拉他的衣袖,想拉他离开。

陆臻死死盯着沈括,紧咬着下唇,嘴唇都快咬破了。

陆嫣眉头蹙了起来,她知道自家老爸肯定是伤心了。

好歹舒梦绯也是他谈了一年半的女朋友。分手就罢了,这才几天啊,居然跑到他死对头跟前去献殷勤。

这对陆臻而言,无疑是双重打击。

陆嫣望着对面情态羞涩的舒梦绯,喃了声:“讨厌。”

她说完拔腿朝他们走了过去,

陆臻见她这去势汹汹的模样,暗道不妙,连忙伸手拉她,不过手滑没有拉住——

“喂!回来!你想干嘛!”

“气死啦,帮你拆散他们!”

第18章 晋江文学城独家发表

舒梦绯左手拎着长裙子的一角, 右手拿着扫帚, 扫帚尾部轻飘飘地滑着地面。

连路人都看得出来, 她心不在焉, 想入非非。

沈括扫完了花园步道以后, 径直去清扫先贤雕像小道。

虽然被分配到了同一组,但基本上整组的活儿都被沈括一个人做完了,舒梦绯就跟个花瓶似的,半点忙都没有帮上。

沈括晚上还有事,所以打扫得很快。

舒梦绯同组的女同学附在她耳畔,低声说:“沈括肯定是担心你累着, 所以一个人把活儿都干了。”

舒梦绯脸颊微微泛红:“别胡说了, 哪有。”

“肯定是啊, 不然他干嘛这么卖力。”

舒梦绯看看远处躬身扫地的沈括,眸底漾着羞怯之意:“我觉得他很上进, 虽然家境不好,但是足够努力,我其实…能理解他的处境。”

“那看来你们还是soul mate咯。”

那时候女孩子们大多沉迷于港台言情剧, “灵魂伴侣”时常挂在嘴边, 成了比较流行的词汇。

“我觉得,他比某人好多了。”

闺密们都知道舒梦绯嘴里的“某人”, 指的就是全校女生的梦中情人——陆臻。

“绯绯, 和陆臻在一起,学校多少女孩嫉妒你啊,你可倒好, 说分手就分手了,半点不带犹豫的。”

舒梦绯脸上挂了不屑——

“在我看来,家世不重要,父母挣再多钱也不是自己的,人要靠自己努力,那才是真的。”

“那些拜金的女生啊,真该跟绯绯好好学学了。”

“绯绯,沈括在看你呢!”

舒梦绯抬起头,恰看到沈括朝她这边投来轻飘飘的一瞥。

被喜欢的人注视,她全身一紧,顿时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搁了。

沈括没有看她,他只是看到站在对面教学楼廊下的陆臻罢了。

躲躲闪闪,畏畏缩缩。

沈括嘴角浮起一丝嘲意。

太重感情一直都是陆臻的软肋,沈括不费吹灰之力,仅仅只是站在那里,便足以让陆臻嫉妒得快要发疯了。

“绯绯,陆臻还在对你死缠烂打,这会儿连沈括都快成为你的倾慕者了,真羡慕你啊。”

“乱讲什么呢。”

虽然嘴上否认,但舒梦绯眸子里的喜色却是掩饰不住的。

“哎?那女的找沈括干嘛?”闺密中有人惊呼了一声。

舒梦绯抬头,赫然看到陆嫣背着手走过来,笑眯眯站在沈括身边。

她穿着蓝色的牛仔背带裤,扎着一个特别好看的蝎尾辫儿。

女孩们其实都挺羡慕陆嫣,不仅因为她生了那双美人桃花眼,灼灼动人;而且她特别会穿衣打扮,还会拾掇各种好看的小辫儿,每次都会让学校的女孩们瞠目结舌——

原来校服还能反着穿,原来裤子还可以剪破洞,原来头发除了马尾和麻花以外,还能编出这么多花样啊!

舒梦绯心里默默地评价了一句:“哗众取宠。”

在她看来,陆嫣就是强行博眼球,想抢她的风头。

不过,单凭这点小聪明花架子,就想动摇她的地位,未免痴心妄想。

舒梦绯能成为三中的校花,靠的可不是漂亮的脸蛋,而是歌舞方面的才艺。

她是文娱部的部长,目前而言,学校没有任何一个女孩子在才艺方面能比得上她。

“她在和沈括讲话哎。”

周围女孩们低声议论开来:“他们站得好近啊。”

“在说什么呀,还笑得这么开心。”

“沈括不是都不爱搭理女生的么,怎么好像在和她聊天?”

“绯绯,咱们要不要过去看看啊。”

“我只是单纯欣赏沈括而已啦。”舒梦绯故作淡定,微笑道:“再说,我相信陆嫣和他只是同学间的正常交往,不用担心什么。”

然而就在她刚说完这句话,陆嫣竟然牵起了沈括的手。

舒梦绯的眼睛像被针刺了一下。

作为当事人的沈括,跟她不咸不淡聊了几句之后,小丫头眼底浮起一缕狡黠之色,笑着说:“沈叔,你跟女孩牵过手没有?”

沈括摇头,不明白她为什么会这样问。

“那我让你牵一下。”

不等他反应,陆嫣一把抓住了他的手指头。

被攥住的那一刻,沈括肉眼可见显然地慌了一下,用力抽回手,奈何小丫头攥得很紧,居然没抽回来。

在陆嫣的年代,男生和女生碰碰手其实完全不算大事情,可是在那个男女划三八线的年代里,牵手几乎可以等同于接吻般的刺激。

沈括的脸有点红了,但是陆嫣没有发现,她全部的注意力都搁在对面舒梦绯的身上。

舒梦绯假装低头扫地,但是陆嫣知道,她肯定气坏了。

“陆嫣,放开。”他喉结滚了滚,嗓子干痒难耐。

她笑了起来,拉着他的手说:“沈叔,我把你当亲叔叔,陪我演戏呗。”

“……”

谁他妈要当你亲叔叔。

陆嫣攥着他的小指头,煞有介事说:“那个校花小姐姐,我想气气她。”

她的掌心冰凉柔软,紧紧地包裹着沈括的手指头,感觉很舒服。

然则沈括终究是沈括,他矜持而克制地将自己的手抽了回来,喃了声——

“无聊。”

小姑娘也不在意,以商量的语气对他道:“沈括,你不要理舒梦绯,好不好。”

“为什么?”

“她是我爸前女友,你也知道,前女友喜欢上死对头这种事,很伤自尊的...要是你对校花小姐姐没想法的话,就别理她,成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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