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叔他财大气粗(重生)+番外(14)

作者:萝卜蛋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标签: 打脸 复仇虐渣 关键字:主角:林蔚 前世死于胆小怯弱,一朝重生,继母横行,亲爹懦弱,家徒四壁,还有一对年幼的弟妹。后来,爹和继母相继去世,就留下一屁股的债和年幼的弟妹。林蔚表示:那……还是让我去死吧!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林蔚意外得知自己还有个财大气粗的世叔!谁料这个世叔居然是斯文败类,外表看起来儒雅端正,谁知背地里却……我把你当叔叔,你却想娶我!各论各的,我管你叫叔,你管我叫媳妇儿!点击展开

说来也很奇怪,这个常小大夫不是本地人,观其穿着打扮也寻常,却通身一股子清贵之气,就是穿着半新不旧的长袍,无论如何也掩盖不住。

“很好喝,谢谢你的一番心意。”

常宁放下碗来,抬眸望着林蔚,轻轻一笑。

不知为何,林蔚听着这话,总有一种做贼心虚的感觉。她仓惶抬眼,正巧同常宁对视了一眼。少女怀春最是单纯懵懂,仅仅一眼就让她心慌意乱起来。面庞微微发烫。

赶忙从座位上退了下来,胡乱说了一句“你喜欢我就天天给你做”,说完耳朵尖都红透了。

这话意味深长,林蔚生怕常宁误会,赶忙摆了摆手,辩解道:“不是,不是,我的意思是说,只要你想喝,我可以做给你喝。”

其实,两句话的意思差不了多少。关键看常宁是如何想的了。

常宁伸手要把林蔚拉坐下,哪知林蔚跟受了惊的兔子似的,一下子跳多远。

这抬起来的手,收也不是,不收也不是,常宁无奈的叹了口气,问她:“你很怕我么?你躲什么?”

“我……我没有躲啊!”

常宁手又抬了一下,果不其然,林蔚又紧接着往后跳了一步。

这下一来,林蔚脖颈都开始红了起来。常宁不疑有他,起身大步走了上前,抬手一触林蔚的额头,蹙眉道:“怎么,生病了?脸怎么这么红。”

林蔚支支吾吾的,也说不上来什么。抬眼悄悄的望了常宁一眼,又望一眼,心脏砰砰砰的乱跳,像是揣了一只活兔子。

“我……我该走了,晚了时辰的话,我后娘会骂我的。”

“后娘?”

“嗯,我亲娘去世很多年了。后娘带回来一个妹妹,还有一个弟弟,现在又怀孕了。我爹给别人临摹字帖换钱,家里的一切事情都是我干。”

“这样啊。”

常宁恍然大悟,勾唇摇头道:“我其实也有一个弟弟,性子很淘气,成天在家上蹦下窜的,也没人能管得住他。”

林蔚这是头一回听见常宁聊起他家里人,出于礼貌,自然不好多问。

常宁又说要她拎两贴安胎药回去,林蔚这回说什么也不肯要。

这常小大夫每回给她开药,从来不收她钱。这在偏远的小镇上,一个小大夫每个月能挣多少银子,哪里经得住这样。

可偏偏常小大夫从来不把银子当银子,遇见穷得看不起病的人,那都是自掏腰包。他又年轻,医术却精湛,虽在清河镇待的时日不长,可这里一片的人都夸他菩萨心肠。

而林蔚从第一眼见到这位“菩萨”的时候,心里就再也容不下别的大佛了。只是,还不知道常宁有没有喜欢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

哎~

涨幅真的特别差

被所有同期吊起来打~

这几天突然降温了

伸爪子出来打字,好痛苦的说

估计没几个人看我作话

但凡看见的,都多加件衣裳【掐腰】

第15章 芳心暗许

当然,不肯收安胎药的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林蔚根本不想去管王氏腹中的孩子。

实话实说,林蔚对王氏可谓是恨之入骨,如若不是杀人得偿命,她一早就把王氏按水缸里淹死了。

可眼下,林秀才对王氏宝贝的跟什么似的,生怕她怀里的孩子有个闪失。

对此,林蔚只做看不见,眼不见心不烦,多挣钱才是真的。

待林蔚从医馆里出来,已经是午后了,她生怕二狗哥等着急了,赶忙买了烧饼跑回去找人。哪知才到原先停车的地方,就见桌子板凳倒了一地,大瓦罐也碎了,几副碗也碎了。而二狗哥正捂着右腿歪在地上。

“二狗哥,二狗哥?你怎么样了,你没事吧?”

“没事,走,俺带你回家吧!”

二狗哥试图要站起来,可试了几次也没能如愿,右小腿裤子湿漉漉的,大量的鲜血往外头冒。

“你的腿!”

林蔚捂嘴惊呼一声。

二狗哥道:“也不知道打哪儿来的泼皮无赖,上来就砸东西乱打人哩!俺这腿估计是断了,林蔚你别怕,其实一点都不疼。”

“怎么可能会不疼呢!”

林蔚急得眼泪珠子都要冒出来了,突然想起常宁会接骨,遂嘱咐了二狗哥两句,撒腿跑回了医馆。

常宁一听有人受了伤,二话不说就带着小四救人去了。一人架着二狗哥一只胳膊,将人扶到医馆的竹榻上坐好。小四跑去端了盆清水给二狗哥清洗伤口,余光瞥见林蔚满脸焦急,忍不住逗了她一句:

“怎么的,这人是你情哥哥啊,看把你给急的……哎呦!”

这话正巧被常宁给听见了,二话不说抬手往小四后脑勺上重重拍了一下。

“洗你的伤口,哪里这么多废话!”

小四悻悻笑了两声,冲着林蔚挤眉弄眼小声道:“瞅瞅,这就是清河镇出了名的大善人常小大夫,还会动手打人哩!”

林蔚原本正担忧着二狗哥的伤势,一听这话,下意识的替常宁说话:“哪里就打人了,你不要乱说话!”

“行,行,行,你们一个两个就护着他吧!”

小四也不生气,将二狗哥腿上的伤口清洗好后,将人扶躺下,又感慨一句,“哎呀,这清河镇的姑娘长得漂亮的,数来数去就这么几个。咱们常小大夫生得这样俊,以后不知道要被哪家的姑娘拿下呀!”

“呐……他有喜欢的人了吗?”

林蔚轻轻咬了下唇,忍不住压低声音询问道。

“什么?你再说一遍,我没听清!”

正巧常宁拎着药箱从偏房进来,林蔚赶忙把话吞回了肚子里。

“行了,有什么想问的,回头让你问个够。什么常小大夫喜欢吃什么,喝什么,喜欢晴天还是下雨天,我通通都告诉你!”小四故意在常宁跟前揶揄林蔚,就想看她红着耳朵的那一抹娇羞。

“什么时候把耍嘴皮子的功夫用在正途上,《医典》早就背得滚瓜烂熟了。”常宁不冷不热的斥了小四一句,侧过身同林蔚道:“你先去外头等着,我要帮他脱衣裳检查一下。你在这里不太方便。”

林蔚点了点头,道:“麻烦你了,常大夫。”

常宁虽说来清河镇没多长时间,可因俊美的外表,高超的医术,以及菩萨心肠,在这一带也算是赫赫有名。人吃五谷杂粮,哪有不生病的道理。原先看不起病的老百姓,自打知道医馆里来了个宋小大夫之后,争先恐后的跑来问诊。

医馆素有规定,明确划分了每一个大夫的出诊日期,以及休职日期。旁的大夫都是本地人士,轮到休职的时候,自然是要解了医袍回家去。可轮到常宁就不同了,他往往留在医馆。忙时出诊,闲时在后堂阅览医书。谁家有个疑难杂症什么的,他也乐意医治,倒是不把诊金什么的看在眼里。

遂镇上的人明面上打着给常宁说媒的旗号,背地里都暗暗议论,总觉得这位常小大夫来历不同寻常。

当然,常小大夫从不跟别人提起自己家里的事,旁人也只是猜猜而已。

二狗哥被地痞流氓砸折了腿骨,常宁替他把骨头接好,又拿来洗干净的木棒固定,防止骨头再一次错位。这才走至桌前,左手轻挽住衣袖,右手提笔从砚台边舔过。

一张雪白的宣纸铺平在梨花木桌案上。

“谢谢你哩,常小大夫,要不是你给俺接骨,俺这条腿就要断了哩!”二狗哥典型的庄稼人,淳朴又老实,今个无缘无故被地痞流氓砸折了腿,要换了别人,早八百年指天骂地了,偏生他还一脸傻笑的挠了挠头。

“你医术真好,居然还会接骨。上回隔壁邻居家老王的大孙子上树掏鸟蛋哩,结果把胳膊摔折了。俺背着他跑了十几里山路来接骨,结果身上没带银子,那大夫说什么也不给接哩!”

小四正在收拾医箱,一听,便嚷嚷开了,“你别瞎说啊,肯定不是我们医馆。我们医馆名声在外,可没有那种没有医德的大夫!再说了,我们常小大夫可是出了名的医者仁心,何时见死不救过?”

听到“见死不救”这话,常宁落笔的手微微一顿,神色转幻不定,好看的眉头也稍稍皱了起来。但还是没说什么,只继续落下几笔,在药方上添了几味活血通络的药材。

二狗哥挠了挠头,黝黑的脸一笑起来更显得憨厚,“又没说你们医馆哩!常小大夫人真好,俺也想喜欢他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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