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软小画眉[古穿今](58)
他回:“别被人欺负,反击是对的。”
什么呀。
她纳闷了,“那你又打我。”
“咬狗不对,打狗对。”
他不紧不慢:“奖罚分明。”
听着有点儿道理,沈音之皱皱鼻子,“那你奖完了,罚完了没有?我想回去睡觉。”
她话里的不耐烦,沈琛听得清晰,面色不由得淡了。
“为什么不回短信,不接电话?”
他语气稍微的冷,伴着一阵冷风吹来,树叶飒飒飘落。
沈音之缩缩脖子,懒洋洋地反驳:“我说过很多次呀,要上课,要训练,要睡觉。你看今天,要不是你让他们给我手机,我都不用挨骂又挨打。”
他静会儿,眯着眼问:“你不想理我?”
沈音之不说话。
低头踢开石子,不经意瞥见灌木丛里蜷缩成团的胖猫。她立马蹲下身体,欢快地勾手指:“过来过来,猫猫过来。”
猫大约熟她,果真一扭一扭胖墩墩地走过来,接受人类的揉揉搓搓。顺带又以佛系死鱼眼盯住沈琛,晃了晃尾巴。
【又是你啊人类,这次想做我的铲屎官吗?】
他用脚尖硬生生挪开它重达十五斤的身体。
【对方再次拒绝您的请求。】
【愚蠢的人类。】
“秋天好冷。”
沈音之无厘头地展开话题,“人在外面冷,猫在外面也冷。冬天会死很多很多猫,因为它们没有家,找不到吃的。所以它们得找个暖和的房子过完冬天,春天再去外面自由自在的玩儿。”
似乎在跟他说话。
似乎又没有。
她给他瞅个头顶发旋,纤长睫毛起起落落,如飞鸟的翅膀。
——无脚鸟。
电影《阿甘正传》里曾经提过,听说有种鸟没有脚,永远在到处飞,永不停歇。活着的时候只会停下来一次,那就是它决定死亡的时候。
是一种神话里才存在的极为任性的鸟。
不知道为什么沈琛会想起它,感觉到自己被排斥在她流动的世界之外。
他扯了扯平整的西装裤,也蹲下来,离她很近。
狭长的双眼依旧眯着,似疑问似质问地再来一次:“为什么。”
沈音之无聊地在鞋子上画圈圈,不看他。
不回答他摆脱不了。
要回答他又说不清楚。
她摸一把脸,娇纵地哼哼:“我不想说这个,你别问我了。反正再过七天就好,我会理你的,现在你也别理我行不行?”
“我要回去睡觉了。”
她费劲地抓起猫前肢,抱起来,转头要走。
“回来。”
沈琛慢慢站起来,追问:“为什么七天?”
本来就是七天。
因为你提前出现所以再加七天。
哪儿来的那么多为什么呢?
怀里猫被抱的不舒服,往下跳的时候挠了沈音之一下。
伤痕不在外面,看不出来。它在里面的皮肤,存在于皮肤之下的意识,怎么说得清楚呢?以她肚子里脑瓜里那点微不足道的词汇量和表达方式?
她也有些烦了。
以前他们不这样的。
门禁、办事,或者其他什么大事小事都好。
他从不肯告诉她为什么,她便逐渐不再追问为什么。逆推过来她也不必说为什么,他也不该问。
这是男女之间最好的交易。
公平合理。
坚不可摧。
“七天就是七天,没有为什么的七天。”
小傻子皱眉毛:“都说了我不喜欢讲,你偏要老问。问得我头都大了,头疼好几天,今天早上才不疼的,你再说我又要疼。头疼都不好睡觉,我还要上课要训练,要唱歌比赛,怎么回短信?为什么要回短信。”
“你又不是天天都回我,干什么要我天天回呢?”
他们的交易里可不包括发短信回短信,那是她喜欢做才做的事情;不喜欢的时候当然可以不做。
责任义务与个人兴趣爱好,沈音之区分得泾渭分明,近乎冷血。
她要走。
那副决绝的姿态仿佛早晚要走,头都不回的走。
—— 真要说起来,她有哪次回过头?
沈琛恍然明白过来了。
火烧沈园她可不是误打误撞躲过去的。
日子是精心挑的,狗洞是耐心准时的。
她分明时刻盘算着走。
你关着我我就走。
不让我走我要走。
不高兴了更要走。
要不是那场火来得突然,让她意识到外面有许多沈先生的仇敌——连带着仇上无权无势、只有宠爱虚位的她——究竟她会老老实实钻回到洋房,抑或是趁乱逃走?
不清楚。
谁都不会清楚傻子心里在想什么。
他只知道她后来肯定终究是走了。
独自死在流行病肆虐的废墟人群之中,而后便是一声:“沈先生请回吧。”无数次撕裂了他。
沈音之越走越远。
沈琛上前拉住她。
云挪开,周围亮堂起来。
仅仅她的阳光都被阻断了,地上落下好大一块他的影子,浓郁而长。
“哎呀,你干什么又……”
“不问了。”
话没说完,他低低缱绻的声音落在耳旁,近似一声无奈的叹息:“零食买给你了,方便面也买了。以后不会害你头疼,会天天回短信的。所以——”
“至少有空的时候,该回短信吧。”
“……”
沈音之茫然地眨了眨眼,久久难以言语。
有些记不清楚,这是否前世今生来的第一次。
他没那么高高在上的要求她做某件事。
甚至是低微的。
为她低入尘埃。
第37章 偏心
“所以,别告诉我,你们就这样和好了??”
濒临熄灯的十点钟。
宿舍,音乐,零食,姐妹谈心趴。
林朝雾手捏两片冬瓜味薯片,高高抬起眉毛,脸上明明白白写着:就算对方是牛逼哄哄的沈琛又怎样?只要你点头,我绝逼敲爆你这傻了吧唧的脑瓜儿。
亲闺蜜就是这么凶。
好在小傻子争气。
腮帮子里塞满薯片,她像过冬囤食的松鼠似的,咔嚓咔嚓咬着。百忙之中抽空摇了摇头,“没有和好,说了过七天再好的,我得说话算话。”
“哇哦。”
一肚子准备好的苦口婆心不必上场,林朝雾伸手过来又揉脑袋又拍肩膀,大为欣慰:“有骨气,有出息,有原则。非常好,有我当年18岁的风范。”
不过话锋一转:“你说这话的时候,他有没有说什么?”
“不记得了。”
沈音之顺手撕开一包薯条,继续咔嚓咔嚓停不下来。
“那他今天下午发短信来了吗?”
“发了。”
“几条?什么内容?”
“两条。”
她舔舔手指,翻开手机照念:“零食不能一次吃完。”
“你回了吗?”
“回了。”
又不至于完全不理他,今天看在零食的份上,她大方回了两个字:oo
——翻译过来是两个字。
——如果他会翻译的话。
然而沈先生常年断网,非常的不时髦。
事实证明他根本看不懂。
沈音之以前经常模仿鱼类,撅起嘴巴噗噗两声,做吐两个空气泡泡的动作,以此表示无语、不想说话的意思。
他大约把oo理解成两个泡泡,反击似的丢回来两个大写的OO。
表示他更无语?
还是他大大的生气,不想说话?
不晓得。
差11岁真的好有代沟哦。
说起来,见面之后的沈琛态度有所转变,不再狂轰滥炸式发短信、打电话。沈音之不把这事儿放在心上,反而姐妹翘着兰花指,神色凝重地盘起手手。
口中念念有词:“做生意的老男人就是狡诈,段位高,搞完苦肉计再搞欲擒故纵?还是那种大男子主义爆发,觉得自己低下了高贵的头颅,你竟然还不上赶着和好。他觉得面子上过不去,干脆开始喜新厌旧不耐烦?”
说到这里,再次询问:“你走的时候,他看起来生气吗?”
“不知道呀。”沈音之想也不想地说:“他站在后面,我的眼睛长在前面,看不到的。”
“……行吧。”
林朝雾放弃揣度狡诈老男人的心思,但再三提醒,面子大过天的男人要不得,绝对大男子主义更要不得,因为这俩都是日后家暴男的雏形,多有钱有势也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