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种(110)

作者:西桥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 我爱上了我哥 可他瞧不起我 连正眼都不给我一个 五岁的时候他把我扔了 十年后他又良心发现把我捡了回来 天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情 他是人模狗样的精英 我是彻头彻尾的流氓 兄友弟恭 想想也知道这不可能 我上了他的女人 一份五毛钱的爱情 果然换不来他的任何眼泪 铁板就是铁板 哪怕我把腿踢断了 人家也是无动于衷点击展开

他最最疼爱宝贝的弟弟,在这个世界上,大概只剩下这么一张照片了。

我紧紧地盯着林落那张略微扬起的侧脸,从这个角度看过去,他和林染笙,真的长得很像。

我再一次转动了打火机的齿轮,噗地一声,殷红的火舌很快就将指尖的照片燃成了灰烬。

——没有那一天。

我是梁修,我从来都不是林落。

这世间,人与人,相视一笑,犹如露水般短暂。

然而,我与林染笙之间,本是连这半滴露水,都不该存在的。

所以,我应该后悔当初骗了他吗?

不。

我不后悔。

我永远都不会后悔。

只有这半滴露水,它是比我活下去还要重要的东西,谁也别想再从我手里抢走。

——哪怕是林落。

我转过身,走到了镜子前。看着这个已经长得有些陌生的男人。

我忍不住笑了,对他说:

“林落死了。”

“梁修也死了。”

知道这个秘密的人,老韩,已经不在了。小伍儿半疯半傻,话都说不利索,没人会信他。

那么,现在——还剩下一个。

作者有话说:

刚改了个微博名,觉得挺符合我现在的气质的,叫@瞧着2了,桥2嘛,还挺好记的。

就是说一下,并没打算发什么不得了的东西,我特正经一人,还懒,关不关注都行。

第64章 约定

一年前,我和一个人曾经有过一个约定。

但是后来,我食言了。

这个约定被我忘掉了,这个人也被我忘掉了。

今天的天气很安静,很适合谈心,也很适合再谈一谈那个约定。

我在客厅的茶柜里翻出了一饼黎叔珍藏了很久的普洱,这茶好像价格不菲,还有一个挺好听的名字,叫月光白。

我寻了一个精致的玻璃壶,烫了一遍茶叶,滤掉杂质,放入了壶中,淋入热水后,汤色清亮透彻,香气四溢。

确实是好茶,所以说这世间的东西,精贵总有精贵的道理。

我将茶盘摆好,小心翼翼地端起,走上了二楼。

林染笙今天有事外出了,不过书房的门却依旧是半敞着的。

站在门口,为了以示礼貌,我还是轻扣了一下房门。

“请进。”屋内传来了一个略微干哑的女声。

我朝门内迈了两步,反手关上了身后的门。

房间里飘荡着淡淡的女士香水的味道,我打眼望过去,发现落地窗旁的书桌上多了一个精致的玻璃花瓶,里面插了几支淡雅的郁金香。

花瓶的旁边还摆放了一个古铜色的相框,我走过时撇了一眼,忍不住挑了下眉,是宋宜秋和林染笙的合照。

应该是在某次演出之后拍的吧,宋宜秋手捧鲜花,林染笙在她身侧携手相依,看起来还真是母子情深,温馨感人。

没记错的话,这张照片本来是放在书架上的。

林染笙可不只是有洁癖,对于私人领地的东西,他有着一种近乎于偏执的强迫症。

他的书房,任何一个物件的摆放都有它们的规矩,而且只要稍微留心就能发现,这屋里所有的东西都是有棱又有角的,包括窗帘上的图案。

所以,椭圆的花瓶和椭圆的郁金香杵在这里,就显得十分不合时宜。

他的书桌一向都很干净,我指的干净是空无一物的干净。他每次工作完之后都会将使用过的东西重新放回原处。每一本书,每一支笔都有它们应该待的位置。这么多年,从来都没有变过。

我们曾在这张书桌上做过一次。那是唯一一次,我把他一向干净的桌面搞得一团糟。把他也搞得一团糟。

我还记得很清楚,那晚的月光从窗外探进来,依在他隐忍的眉峰之上。

我将挂着银丝的手指抽出,问他:“哥,要我进去吗?”

他全身都红透了,颤抖着双肩,拿手背遮住了眼睛,轻轻地点了点头。

哦对了。

当时他的臀畔就倚在这张照片现在摆放的位置。

我转过了身,看了一眼对面书架旁的女人。

她手里捧着一本书正在细细地翻看,并没有回头,却淡淡地开口问了一句:“有什么事吗?”

我将手里的茶盘摆在了会客桌上,在沙发上坐下,回道:“泡了一壶茶,特意拿上来给您尝尝。”

她没回话,房间里只剩下书页翻动的声音。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将书放回书架,转过身,看着我。

“这茶,不是这么泡的。”她的语气还是那么不客气,“不会,就不要浪费这么好的东西。”

我拿茶水细细地润了一遍茶杯,点了点头,说:“劳您费心教过我一次。可惜,我性子糙,到现在也还是没学会。”

宋宜秋走到我对面的沙发旁,很优雅地坐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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