舔狗循环(5)

作者:张大吉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 郑匀是白南一的舔狗,王秋深以为然。 可是他给郑匀打工,所以他也不得不做一只舔狗。 郑匀舔,是为了爱情。 而王秋,是为了理想。 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舔到最后应有尽有。 嘴臭心软攻 X 嘴甜人软受 受是双性 更多小故事在wb:尹软软好软 标签:小甜饼   轻松    生子    情投意合  点击展开

真的是欠他的。

这下子王秋是凶也凶不起来了,他赶紧在路边买了矿泉水给人冲伤口,又去药房给大魔头买了酒精消毒。

郑匀就跟痛觉神经失灵一样,整个过程一动不动。

但是王秋问他一句吧,他又点点头。

“痛。”

完了完了,更愧疚了。

好不容易弄好了,王秋还得把人给送到家,还不是只有把小电驴扶起来继续骑。

“你不要乱动了啊。”

“嗯。”

郑匀吭声,然后整个人长手长脚无处安放的缩在一起,看着就跟被虐待了一样。

“唉。”

王秋长叹一口气,自己往前又坐了坐,把大魔头的长胳膊给放在了自己侧腰上。

“搂着,你再往前出溜一点。”

“哦。”

酒醉的大魔头听话圈住了凶巴巴的助理,整个胸膛就贴在了王秋的脊梁,几乎是把他给包住了。

“走了啊。”

“好。”

郑匀应了一声,迷迷糊糊的把脑袋放在了王秋的颈窝上,半梦半醒的打瞌睡。

香香热热的,好像妈妈。

第7章

郑匀住在市中心的精装大平层。

一个人,一百五十平。

王秋还记得大魔头曾说。

“买这个小房子,也就为了上班方便。”

真是酸死个人。

还好王秋心态平和精神稳定,换个人搞不好就仇富了。

大魔头的老巢,王秋是想进就进的,因为他有大门的指纹。

他是除郑匀以外,唯一一个拥有此项殊荣的人。起因就是大魔头为了随时随地使唤他跑腿,当时王秋以不太方便为由拒绝的时候,郑匀轻蔑一笑,跟他讲。

“就一个破房子有什么方不方便,不要为偷懒找借口,自己把指纹录了。”

就超凶。

果不其然,自从有了指纹解锁,跑腿跑得很勤快了。

——————

“郑总,你小心点,站的住吗?”

王秋拖拖拉拉的拽着郑匀进门,他体力虽说还可以,但毕竟郑匀这么一个大个子,一点力不使的倒在他身上,王秋也扛不动野猪啊。

“你坐一会儿……”好不容易是把人给安顿在沙发上了,王秋叹了口气,“我去兑水。”

说完也不知道郑匀是回应还是没回应,王秋就赶紧去了厨房。

郑总家里冰箱比脸都干净,里头放的东西还都是王秋上次放过来的。

王秋洗了手,又拿了蜂蜜倒上温水,给人冲好了端客厅去。

郑总很挑剔,喝白水是一个杯子,喝饮料是一个杯子,喝牛奶是一个杯子,喝酒又是一个杯子,拿错了就要生气,一生气就骂人。

所以这个喝蜂蜜水的杯子还是王秋当时随手买的宝宝奶杯,里头是玻璃的外头是硅胶壳子,正面画着小狮子背后还有刻度尺。平日郑总嫌弃这个杯子太憨,给丢在橱柜里从来不放出来,都是王秋每次冲蜂蜜给翻出来。

王秋把杯子递给郑匀,随口胡扯,

“来喝奶奶了。”

郑匀听话接过去,但是面露疑惑的看了一眼手里的杯子,这也不白啊。

不过他看了看王秋,还是乖乖喝了一口。

甜的。

甜的他愿意喝。

王秋盯着他喝水,然后自己开始愁一会儿怎么把醉鬼收拾干净。

没办法,郑总太爱干净,如果明天他清醒之后发现自己脏不拉机就睡床上了,肯定又要发火。

手里的甜水很快就给喝完了,郑匀就两眼放空,呆头呆脑的捧着水杯不说话了。

“郑总?”王秋去卧室里给醉鬼找好了换洗衣服,“洗澡行不行。”

“嗯,我可以。”

——————

他可以,他可以自己洗澡,就是洗完了不知道穿衣服裤子。

王秋已经从最开始的辣眼睛过渡到了视若无睹的阶段了。

不仅可以迅速给人兜好武器,还能够帮忙调整角度。

无他,唯手熟尔。

不得不说,大魔头除了长得好,身材还是很有料的,王秋觉得他一辈子也练不出来这个线条。

穿好衣服还要给郑总受伤的左腿消毒,才能领着去卧室。

“好了好了睡觉吧。”

郑匀躺上床,被盖上被子,然后偏头看了王秋一眼。

王秋拍了拍他的被角,笑眯眯。

“晚安。”

大魔头眨了眨眼睛,居然显得有几分幼稚,他没搭话,只是困倦的闭上了眼睛。

——————

总算是收拾好了,王秋一看时间又过了十二点,他一身疲惫,是没有力气再骑着小电驴回家了,而且大半夜的,没有必要他是不愿意一个人出门的。好在大魔头家有他的客房,还有他以前留在这儿的日常用品,足够他过夜用了。

大魔头家的客房也有配套的卫生间,还是相当方便的,而且郑总不管有没有人住,都要求钟点工每周三换一次床品,这才周五,被子还透着洗衣液的香味,王秋住别人家里没这么洁癖,也不会东挑西捡。

他现在一身汗,自己又再洗了一次澡,迷迷糊糊上床的时候还觉得有哪里不太对劲。

不过他确实困了,来不及细想就扛不住倦意睡过去了。

等到第二天太阳大亮,他才想清楚究竟是忘了什么大事。

他来事儿了。

第8章

郑匀醒的时候天还没亮透,床头的灯还透着暖光,他坐起身,伸手拿起矮柜上的水杯喝了一口,里头的水还是温热的,王秋果然是一个事事妥帖的助理。

喝醉之后他有点断片,只是模糊记得昨天跟王秋骑电车路上摔了一跤,现在腿上还在痛。

他稍作洗漱之后,出了卧室,看着鞋架上还放着王秋的鞋,料想对方昨晚应该在客房留宿了。

客房门关着,里头安安静静,郑匀没有打扰对方休息的念头,径直去了厨房。

冰箱里还有干银耳和红枣莲子,都是王秋原来放这里的。

他伸手拿出来,转身去找锅。

郑匀是会做饭的,只是懒得弄。他小时候也是过苦日子长大的,并不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很多事情在他现在看来并没有必要做,只要有钱就能搞定。就像他平日里的一日三餐,大多数都是外卖解决,家里的锅最多下个泡面。

不过今天情况特殊,敬职敬业的助理先生值得一碗糖水。

郑匀一边夸自己御下有术,一边想着一会儿王秋起床自己要跟他好好谈谈。

为什么要辞职,总得给他说出来个一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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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在床上的王秋不知道自己有甜汤喝,整个人都陷入了深深懊恼,他昨天中午回家都还记得去买卫生巾,怎么晚上出门接个人就忘个精光。

躺在别人家床上来例假的感觉真的不太妙。

要知道,他一般情况下身体都还挺好的,但是一来例假人就虚,他自己猜测可能是平时压抑着的女性体质在这几天疯狂反扑,总之就是乏力疲惫,特别是头一两天,简直可怜弱小又无助。

就像现在,他明明应该赶紧起床毁尸灭迹,然后骑着小电驴溜之大吉,身体却不听使唤,除了呼吸一个指头都不想抬。

直到九点钟郑总来敲门的时候,王秋依旧破罐子破摔的躺在床上,翻身都懒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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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秋?”郑匀看着王秋一脸苍白,着了急,“怎么回事,是哪里不舒服?要不要去医院。”

“郑总,我对不起你。”王秋气若游丝,“我那个来了,把你床单给弄脏了,现在好没力气。”

郑匀听到之后面无表情的顿了三秒钟,才开口。

“我早就叫你去肛肠科看,你非不去,这不是活该是什么。”

王秋心想,这事肛肠医院也不管啊,他去干嘛,干脆就没回话。

“还流血呢?”郑匀看着王秋这个小媳妇儿样子直皱眉,“痛得慌?”

“痛就还好。”王秋臭不要脸,说话可委屈了,“关键是流血,我现在垫纸都接不住了。”

“完蛋玩意儿……”郑匀骂了一句就往外走,搞得王秋莫名其妙的喊人。

“郑总,你去哪儿啊?”

“给来例假的人买卫生巾!”

——————

不怪郑总心大,关键是王秋之前就有过这种先例。

那次他们出差,半道上来了例假不晓得,白裤子沾一屁股血,郑匀还以为他要暴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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