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耳朵/怀了总裁的孩子以后(42)

作者:唐采山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本文又名《怀了总裁的孩子以后》林尔只是个刚刚大四毕业的实习生,却阴差阳错地与自己的boss搞了一、夜、情。然后,怀了总裁的孩子。助理:“boss,咱们公司好像有一个孕夫,这……”庄启严:“我知道。有什么问题?”助理:“没,没……”点击展开

沈心看着林尔坐在了她旁边的沙发上,和善地和她相视一笑。正想起自己的电视剧,沈心再将目光移到电视上时,一集剧正好结束了:“呀,片尾曲了。清清唱的,也好听。”

林尔听了会儿旋律,点点头:“是很好听。”

余常清清脆空灵的男声出来的时候,林尔感觉到自己的肚子在动,林尔估摸着这是胎动了,之前是庄启严睡前和宝宝说话的时候动了那么几次,这几天好像频率低了些,没想到,刚听了一会儿歌宝宝又动了。

林尔红着脸揪了揪秦臻的袖子说:“宝宝喜欢这首歌。”

秦臻惊地瞪大眼睛,看了看四周像是在确认庄启严不在家,接着试探着伸手摸了摸林尔的肚子,当感受到明显的胎动时,秦臻直呼:“太神奇了!”

“嘿嘿,看来要让宝宝多听听歌。”

“心心,你把这首歌发给我,我要每天放给我小侄子听。”

“好嘞。”沈心打开微博,赶紧发了一条微博,和她在网上认识的那些姐妹们分享这事,说是知道了自己家余常清的胎教功能,逗得圈子里的粉丝乐呵成一片。

林尔在手机里下载了那首歌,塞着耳机循环了一上午,他要等庄启严晚上回家的时候给他听听。但是当一首歌循环久了,就会变得魔性。林尔坐在书桌前,准备刷题目,可脑袋里全是那首歌的旋律,题目看着看着思绪就跑歪了。

林尔一气抱着枕头在床上睡了个午觉,等到睡醒了脑袋空荡荡的时候再学习。

可今晚庄启严没有回来,往常庄启严都是会回来吃晚饭的,就算晚上还有工作也是先回家等到林尔睡着了再加班的。

林尔吃完饭自己散了步,回来喂喂猫,看看书,一个人洗了澡,就躺在床上了。可翻来覆去,林尔就是睡不着。

林尔压抑着心里的担忧,但又害怕庄启严正忙着什么很紧急的事情自己贸然联系会打扰到他。

林尔看着那串早已熟记在心的电话号码,还是忍不住拨了过去,他就想着,哪怕听听庄启严的声音,感知到他现在的情绪,无论是愤怒还是喜悦,林尔的心里都会踏实一些。庄启严果然很忙,林尔的电话他没有接到。

林尔将手机扔在一边,蒙着被子,强迫着自己睡觉。

深夜,林尔醒过来起夜。他睁开眼睛,看着他睡着前忘记拉上的窗帘外黑漆漆的一片,他觉得自己睡了很久很久,可看了眼时间也不过才一点多。

“一点多了,怎么还没回来?”

林尔下了床火速上了个洗手间,然后重新钻回被子。就在林尔快要再次睡着时,庄启严的电话打了过来,林尔迷蒙的眼睛一下子清晰起来,他一下子便准确无误地抓起了身边的手机。

“喂?还没睡吗?”庄启严的声音好像有些疲累,是啊,都快两点了,已经连轴转地工作了十几个小时,谁不想休息一下呢?

“睡了。你还回来吗?”

“今晚就不回来了,对不起,刚刚才有空吃了点晚饭。”

林尔支撑着胳膊,腰下垫了只软枕,侧卧着听庄启严讲话,听到庄启严到现在才吃上晚饭,鼻子酸了一下。

“现在才吃饭啊?那个……我在家没事,你就放心忙活,什么时候回来给我打个电话就行。如果没有事,我也就不会再给你打电话了,害怕打扰你。”

“好,都听你的。我一有空就给你打电话。太晚了,赶紧睡吧,晚上盖好毯子。”

接到庄启严的电话后,林尔彻底放松了下来,这下他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了。

可是,林尔没有想到,庄启严第二天没回来,第三天还是没有回来,林尔问过秦臻,甚至还打了电话给庄点,得到的都是“不清楚”“不知道”,不过庄点告诉他庄启严很好,就是这几天经常开会,晚上睡在办公室的隔间,但具体在忙些什么,庄启严也不告诉他。

庄点说的都是实打实的,这几天的确比较奇怪,庄氏的办公楼忙做一团,他走到打印室,里面的白纸满天飞,员工们的步伐也由快走变成了小跑。还有,许大哥也很忙,就是庄点真的不知道这两人到底在忙些什么。

第六十四章

上海的下半夜,像是一锅暂时调至小火温煮着的开水,路上的车仍旧来往着,各自奔向自己的目的地。

庄赫由助理开着车来到悦城酒店楼下,不一会儿两个侍从过来直接带着庄赫上了六楼。庄赫看着那两个侍从,一位在左前,一位在右后,前后压制着,只给他一步的走错方向的空间,他们粗壮的胳膊上隆起的肌肉让庄赫不由得冷哼了一声,这种伪装,过于劣质,不过他还是要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和伪装成侍从的保镖保持着合适的距离。

“大哥,你来了?”月光下隐隐可以看出一个男人坐在那儿歪了一下头,随后,男人身边的台灯被打开,庄赫身后的的门被人锁死,何助理也被隔在外面。

“大哥,别客气,坐啊。”庄城将台灯扶正了,正正好照在桌子的中间的位置,他翘着腿微笑着,嘴角眼瞳被夜色浸染得有些阴鸷。

庄赫丝毫不乱地在庄城面前坐下,看了眼摆在面前的一瓶红酒和两只高脚杯,不说话。

庄城顺着庄赫的目光拿起酒瓶,往酒杯里倒了些酒。

“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十年三千六百五十天,你哪天能像现在一样想我?赶着旁人都睡着的时候与我叙旧?”

庄城和庄赫碰了下杯,说:“大哥说笑了,再过几小时我就要离开上海了,现在不见,恐怕以后便更难兄弟相见了。”

“说什么晦气话?”庄赫一口喝掉杯子里的酒,再说这句话,竟觉得有些讽刺。

庄赫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笑,将自己杯子里的酒也一饮而尽,“总公司最近是不是很忙呢?大哥憔悴了好多。”

“是啊,托老祖宗的福,家族里有杂草,杂草坏了总公司最近的计划。”

庄城愣了一下,随后立即狂笑起来,“家族?庄家走到现在还剩多少人?大哥您数的过来吧?您别指桑骂槐了,我知道您说的就是我。”庄城朝着庄赫将手里的杯子摔过去,庄赫条件反射地闭上眼睛,酒杯清脆脆地被墙砸碎自己的身子,附着在精致的地板上,结束了生命。

“你对我不必有这么大的恨意。”

“是,我还得感谢你,感谢你只打断了我一条腿,感谢你的不杀之恩!”

“那是你自找!”庄赫扫落桌子上的酒瓶,泼洒的酒液浸泡地毯,宛如它本就是地毯流失的血液一样,此时此刻被地毯饱吸在身体里,像极了庄城身上那一种畸形的占有欲。而庄赫,说完这句话,原本想战起的身体还未站直便硬邦邦地倒在椅子声。

庄城保持着僵直的身体,看着庄城缓缓倒下去,眼睛充血地红,像只平静不了的野兽。

……

庄点是今天清早被发现失踪的,那会儿才六点不到,许之铮帮着庄启严处理完事情特地回去想给庄点一个惊喜,却发现守在屋外的便衣保镖不见了,值夜保安也被迷晕,屋子里的庄点更是不知去向。许之铮不敢细想,后来的他甚至忘记了那时候他到底是什么样的情绪,他只记得一个细节,他转身找人的那一刹那,不知哪儿来的豆大的汗珠直接被甩进他的眼里,又酸又疼。

“点点!”

差不多是同时,许之铮收到了庄启严的消息,说是让他立刻赶去郊区的一块儿人工公园。

而庄启严早已带着一帮人在公园附近的一处停机坪等着了。这公园是庄城去年投资房地产的时候跟着地皮规划另建的,庄启严谁都可以不那么严防,但是绝不可能不严防着他的小叔,庄城这些年的一举一动都被他和庄赫监视者,这块地皮,自然也在他们的掌控之中。

夏日清早的太阳已经养精蓄锐好斜挂在半空将热源射向地面,庄启严身后便是庄城暗中准备好的直升机,此刻,便只要守株待兔了。庄启严看了下手表,定位的绿点已经越来越近,他耐心地等着,终于,等到了一辆黑亮的房车开了过来。

庄城像是早已预料好了一样,将被他迷晕的庄点拖下车,庄点被蒙上了眼睛,无知觉地倒在地上,庄城让随从的两个保镖架住他,随后,掏出准备好的枪毫不客气地抵在庄点的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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