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姐请当家+番外(102)

作者:梨斯坦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标签: 欢喜冤家 女强 励志人生 商战 关键字:主角:沈归雪,叶昭 ┃ 配角:白承桐,莫轻寒 ┃天下第一镖局废柴大小姐创业史 立意:就算女子可以依靠男性选择一条更为简单的路,也要争取为自己做一回主点击展开

她败了,大概只有死路一条。

杜瑾比沈归雪要早一步离开叶城,这几日正在收拾行装。想着早起约莫轻寒一起吃早饭,便朝着如归客栈而来,半道上看见前面是叶昭跌跌撞撞的身影,追上前去一巴掌拍在肩上,“叶昭!”

他一向心疼沈归雪,早就把自己带入大舅哥身份中,从不与叶昭客气。正想着叫上叶昭一道,吃完带他回镖局给沈归雪说说好话。哪想着叶昭此时正眼看不见他物,耳听不得他声,突然被人拍肩膀,想也不想,噌地拔刀,回头就斩。

杜瑾吓了一跳,急忙闪避,刀锋带着一股暴戾之气,不管不顾地席卷而来,似漫天狂风顶得人无法呼吸。叶昭转眼出了十一刀,刀刀凌厉,杜瑾被逼得好不狼狈,一个躲闪不及,臂上就见了血。

“……神经病啊。”杜瑾恼了,不知不觉也动了真章。这十一刀劈得他心惊胆战,莫轻寒说得不错,叶昭的确是天赋极佳的高手,杜瑾是绝对不敢想象,一个身负“双续”之人,以一人的内力和气息维持着两个人的生命,还能使出如此威力的刀法。

完他还不能还手,毕竟,眼前这个是以后要成为自己“妹夫”的人。

杜瑾手一扬扔出三四个弹丸,半空中噼啪声响,窄巷内顿时烟雾缭绕,眨眼的功夫,叶昭就软了下去。

杜瑾一把扶住他,让他坐下。怕他再发疯,先下手为强一手刀砍在他麻筋上。

烟只是普通迷烟,效力不强,三流采花贼都不爱用那种,常见于偷鸡摸狗的场合,还是他从别的不长眼的小毛贼身上搜刮来的。本来对付叶昭这种高手是洒洒水,但叶昭根本就是奔着发疯的打法来泄愤,压根不在乎吸进去几口迷烟。

杜瑾缓缓吐出一口窝囊气,决定记下这笔账,回去跟沈归雪讨要。叶昭吸了好几口迷烟,手脚酸软,任由杜瑾摆布,过了好一会儿才失魂落魄地说:“她不要我了。她想要南宫琪岳。”

杜瑾听到这没头没脑的一句话,觉得这个“妹夫”有点不上道,看这两人这几天的架势,他相信前半句是真的,后半句纯属扯淡。

杜瑾并不赞成沈归雪这种杀敌一千自损九百九的做法,他算看出来了,没人管着,这个小师妹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赌徒,但让他想,他其实也想不出更好的法子。

时代是那只翻云覆雨手,德威镖局这情形,不赌上一把,就只能随波逐流逐渐消亡。

要么重生,要么快点死,要么慢刀子割肉慢慢死。

只是这中个缘由,不足为外人道也。

杜瑾同情地看了叶昭一眼,不痛不痒地安慰了一句:“你……想开些吧。命里有时终须有,倘若频频有一日想明白,她会回来找你的。”

告辞

半月时间转瞬即逝,杜瑾先一步回了蜀中,沈归雪将叶城和永乐镇两处的事务打点得差不多后,便着手先将行李运回洛阳。

来时只一架轻便小马车,回时装了满满四大箱。她本是个锦衣玉食娇生惯养出来的大小姐,爱享受也会享受,拉拉杂杂买了好些东西,一样都舍不得丢。

去向叶钧卿辞行,一番场面话之后,叶钧卿突然道:“频频——你不反对本王这样称呼吧?本王是重华的哥哥,虚担你一个大哥的身份不为过。你陪本王去城墙上走一走,如何?”

沈归雪垂了垂眼:“城主千金之子身份贵重,原是不该随意外出的。”

比中原镖局行当形势更波诡云谲的,就是边关局势了。长宁关伤寒之毒势头稍遏,西凉发动了六万铁骑连夜奇袭。长宁关不像叶城,有饮马河为护,虽然守军森严严阵以待,还是被打了个手忙脚乱,消息传回帝都,惹得今上震怒,连下三道旨意斥责长宁守军夏衍将军,又颁布旨意,令叶钧卿出兵援助长宁关。

叶钧卿已经对来自朝廷的斥责或嘉奖宠辱不惊了。打一巴掌给个枣,都无所谓。思忖再三,决定派五千豹骑增援长宁关。

“六万说多不多,说少不少。长宁本就有四万守军,我们不用派太多。待到饮马河结冰,西凉的目标一定是叶城,我们自己也要做好准备。”叶钧卿说。

领兵的是城主的亲弟弟叶敬卿,依旧是脸冷话冷心也冷。“派多少人无所谓,关键是朝廷派的那个监军钦差,阵前斩了长宁军两个副将。怎么没把主将头砍下来?他娘的懂不懂打仗。”

叶敬卿没经历过朝堂上乌七八糟的事,牢骚话张口就来。想起这茬,叶钧卿忍不住挂上些许笑意,“本王算得上什么千金之子——叶城还是很安全的。本王也许久没看过外头什么样了。你此番回洛阳,重华是来不及回来送你,你就陪本王出去走走吧。”

沈归雪顺从地跟着他上了城墙。周将军一见城主亲自来视察城墙布防,慌得急忙派人保护,叶钧卿一挥手,制止了随从靠近,只让沈归雪一人跟在身边。

两人走了许久,叶钧卿突然问:“频频,前朝帝都在哪里?”

沈归雪答道:“金陵。”

“再前朝呢?”

“长安。”

“再往前呢?”

沈归雪疑惑地抬头。再往前,便是乱世了,群雄割据各立为王,打得乱七八糟,哪还有什么帝都可言。

“你看这人生代谢、天下分分合合,能史上留名的,又有几个人,几座城?叶城在三五百年前是什么地儿?莫说你,本王也不知道;三五百年后又什么样?那都是老天操心的事了。更别提边地诸城来来回回打仗,无名无姓地埋进黄沙的不计其数。可是人不一样,人这一辈子,活时有个念想,死后有人怀念,就比那些石头筑的城要有意义得多。”

沈归雪隐隐察觉他想说什么,低头沉默不言。

“还记得皇上刚登基之时,本王曾在帝都见过小范王爷一面。”叶钧卿说道,“本王觉得他窝囊。皇上强势,他就连父辈祖辈的心血、老部下的心和命都不要了,窝在帝都当富贵闲人。本王不甘,本王那时候不懂,觉得我叶氏世代忠良,叶城又是祖辈世代坚守的地方,皇上为何就非得打压我。我就偏想守住叶城,好好把叶城操持好,让他知道叶城没我叶氏不行。”

“不过现在本王渐渐想开了。叶城并非叶氏之城,而是百姓之城,千百年后,这里或许也会渐渐没落,也或者会成为边塞第一贸易名城,这都说不准。但归根结底,叶氏在这里待一天,不是为了要证明自己对于这座城不可或缺,而是要证明叶氏自己的心是坚定的:守土有责。”

“人生百年,是非成败转头空,本王就后悔得很,不要为了一些虚妄的功业,就错过一个真心待你的人。”

沈归雪笑了一下,“人生七十古来稀,叶昭……他哪来的百年。”

叶钧卿目光微动,“抱歉。”

“我不是怪城主。”叶钧卿比沈归雪高很多,她得仰起头才能看到他的脸。“其实有件事我很好奇,城主和叶昭性命相连,照理说,把叶昭日夜带在身边,留在府上才是最稳妥的,能最大限度保证两人都少受伤遇险。城主你为何要频频派他出去呢?”

叶钧卿淡淡道:“叶昭有赤子心。”

他的目光投向遥远的群岚,“年轻人都想建功立业,但叶昭却是发自内心想要守护这城里的一草一木。他幼时吃过不少苦,大约因此格外珍惜来叶城后的生活吧。本王又怎能将这么个大好青年拘在王府里。”

“是啊。来叶城前,他跟斗兽场里那些野狼野狗没什么分别,来了叶城大概才算是有了自己的人生。”沈归雪说。“没有你和老城主,没有叶城,他其实什么都不是。叶城救了他,也塑造了他,这是他真正想守护的东西。”

她的眼角微微有些发红,但声音却是平稳的。“我想过把他带走。我想,等叶城安定之后,只要城主你好好待在王府,别被人刺杀,只要我把他好好地藏在洛阳,不让他出门,那他至少可以平平安安活个四十来岁。可是那成了什么事了?难不成我还能把他锁起来?他想上战场,他想守护叶城,我看得出来。”

“可这都不是最让我伤心的,我伤心的是,他自己压根就不相信双续能解开,他其实心里已经打定主意把这条命留给叶城了,都是为了哄我、让我不难过,才假意配合求医问药,他自己根本不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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