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男脱单指南+番外(3)

作者:十三弦声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强强 都市情缘 欢喜冤家 业界精英 主角:凌霄,余漆之 ┃ 配角: ┃ 其它: 高智商夫妇的欢脱爱情故事 立意:去谈恋爱啊 冰山洁癖性冷淡 X 妖艳贱货神经病 找不到对象学术男 X 嫁不出去女博士 总的来说就是两个画风完全不太对的博士CP的欢脱故事。点击展开

凌霄:……

余漆之眼睛瞟向主桌,熹熹已经成了主桌的焦点,俘获了一众长辈的心,陈诗淀也发来了消息,虽然没见过面,但是她对自己这位名叫南书仪的表妹还是有点印象。

南爸爸出事之后陈其方暗中帮过南妈妈几回,对这位刚成年就承担起家庭责任的外甥女很是赞赏,在陈诗淀面前提过不少回,连带着嫌弃陈诗淀娇气任性之类的。

这些不在凌霄的关注范围之内,他只是在想,这姑娘怎么这么能吃?

不仅能吃,还挑食,凌霄注意到凡是带有香菜洋葱芹菜羊肉海鲜的,她碰都没碰。

但奇怪的是,即便是这样,她吃饭的样子依然非常得体,如果不是凌霄多看了她几眼,还真看不出来这些毛病。

凌霄素来是个耿直的:“你怎么这么挑食?”

余漆之咽下嘴巴里的一口鸡肉,侧过头笑了笑,没说话。

她五官生得明艳大气,不笑的时候显得颇为端庄,但笑起来的时候眼尾会微微上挑,显出一份狐狸一样的媚劲儿。

妖精。

凌霄面无表情地想道。

余漆之开心地蹭了一顿饭,吃得有点撑,饭菜口味不错,但她心想这得归功于斜对面的那位先生,凌先生委实长得秀色可餐,就着那么一张脸,让她扒白饭她都乐意。

但她还没想好要怎么搭讪。

符合审美是一方面,但是真要去试图发生点啥是另一方面,余妖精活了28年,虽然只谈过两次恋爱,但是每一次都是她的主场,不管是在一起还是分手,节奏都在她自己手上,她可不是莽莽撞撞冲上去要联系方式红着脸表白的小女孩。

而直男凌霄先生考虑得显然没有她多,他满脑子都在想,这姑娘为什么吃了那么多口红还没掉色?

婚宴结束之后凌霄又帮忙送宾客,南妈妈抱着陈熹聊陈诗淀的事情,余漆之也乐得多待一会儿。

等到南妈妈跟陈熹告别,并约定了下次再见的时候已经快十点,小家伙已经有些犯困了,从南妈妈手里蹭下来往余漆之那走。

余漆之抿唇一笑,正好手边桌子上还有一个没用过的小花炮,她伸手拿了过来,得到新娘的许可之后,她趁着陈熹走到凌霄身边的时候猛地拉开花炮。

砰一声,彩纸亮片炸开来,落了凌霄和陈熹一头。

凌霄:……

陈熹被吓了一跳,继而眯着眼睛大笑起来,余漆之伸手抱过她:“今天开心不?跟姨姥姥再见。”

陈熹笑眯眯地跟大伙告别,余漆之伸手拂去她头上的彩纸,用余光打量了一下被挂了一脑袋彩纸的凌霄,满意地转身离去。

半空中细碎的彩色塑料亮片还没落尽,凌霄被余漆之刚刚的花炮给震了一肚子无名火没处发,熟料余漆之突然回头,直直对上他的目光,璨然一笑:“再见。”

隔着纷纷扬扬的细碎塑料纸,余妖精的笑落在凌霄的眼里,跟长了小爪子的某种小动物一般,不轻不重地挠在他的眼底,直达心里。

余妖精哼着歌离开,自己的段位自己有数,能上王者绝不在铂金徘徊。

联系方式?急什么,只要有心,早晚能遇到。

多搭几句话?头次见面,言多必失。

只有小女孩才会激进地冲锋陷阵,她这种妖精永远都有足够地耐心守在自己的高地上,等待一击必杀的机会。

她有足够的自信,那位冰山帅哥一定会记住自己,甚至会对自己产生一定的好奇心。

女孩子要注意个人卫生

到家的时候已经快十一点,陈熹蜷在后座睡着了,余漆之把车停好,轻手轻脚地把她抱了出来。

余漆之在学校附近租了一套小两室,因为陈诗淀的身体原因,陈熹经常由她照顾,住在校外更方便一点。

乐呵呵地洗了个澡,敷面膜,贴牙贴,对着一堆瓶瓶罐罐打理自己全身的皮肤,料理完了靠在床头随手翻开一本书。

这是余漆之的生活,不管多晚,她都会坚持看半小时书以及做完全套的身体护理流程,陈诗淀说她逼事儿多,她也不否认,对她来说,学术和生活一样,都是握在自己手里的东西,她知道如何做才是对它们最好的负责,自然也不会允许有任何失控的事情发生。

哪怕是跟前男友分手那天,两人在咖啡厅摊牌,纠缠到凌晨一点才回来,也没耽误她护肤看书。

陈诗淀说她就是个没人性的狗东西。

余漆之笑出一双狐狸眼,腆着脸凑过去:“这话昧良心了啊,我对别人没人性,对你难道也没人性?”

这倒是真的,陈诗淀几年前怀孕生下陈熹,前后一年多产检住院坐月子,忙前忙后的全是余漆之,认识的朋友都笑余漆之怕不是喜当爹。

余漆之捋捋头发逗陈诗淀:“宝贝儿,你看我头上是不是有点冒绿光?”

今天是个好日子,这个没人性的狗东西发现了新的猎物。

她甚至没问对方名字,听新娘叫他霄哥,后面又耍赖似的叫了一声霄爹。

余漆之噗一声笑出声来,伸手扯下面膜,行吧,霄爹,期待再见。

不过余漆之没想到再见得这么快。

按照她的设想,陈诗淀跟南书仪的家人好不容易遇上,怎么着也得约时间见个面,到时候自己过去凑个热闹,可以顺便找南书仪旁敲侧击地问问那位霄爹的情况,再找机会遇到什么的。

最近余漆之在准备一篇新的论文,名叫《宋代世俗文化和玉器风格》,去年的时候她导师带队,跟市博物院的几个专家去江西刨了个墓,专业来说是考古发掘,挖回来一堆南宋时期的宝贝,余漆之跟着沾光,跟导师商量之后定下了这个论文专题,最近几个月不是泡图书馆查资料就是去市博物院里对着一堆出土文物潜心琢磨。

周六那天下午,余漆之穿着一身白大褂工作服,长发在头顶扎了个严严实实的丸子头,戴一副黑框眼镜,衣襟上沾了些黄色的土渣子,心满意足带着一堆笔记和照片资料打算回家,刚走出博物院后门,一眼看见对门单位走出来一个人。

余漆之愣了愣,目光移到对门单位的大门上,那是一家生物医学研究所。

凌霄是出来吃饭的,一身休闲服,比起几天前被造型师折腾过的发型,今天的头发随意了许多,用余漆之的眼光来看,差不多就是小区门口理发店25块钱一位的水平。

学术型直男、百分之五十的可能没有对象。

余漆之笑笑,拍拍自己胸前沾上的灰,打算上去打个招呼,她不是会故意端着的人,哪怕明明对人有着不可言说的企图,在真出手之前,她不会表现出任何的不自然来。

然而凌先生面无表情,目光放空,压根没注意对面有人,直直从余漆之身边走了过去。

余漆之:……

余漆之:???

怎么说呢,从小到大连任班花系花校花各种花的余妖精,头一次开始怀疑起自己的存在感来。

当然,怀疑只是一瞬间的,强大的自信心给了余妖精另一个结论:

瞎成这样,活该找不到对象。

余漆之双手插在白大褂的口袋里,扭过头笑吟吟地开口:“霄爹?”

正在思考刚才的实验数据到底哪儿出了问题的凌先生浑身一僵:???

“不记得我了吗?前几天婚礼——”

“我记得你。”凌霄皱了皱眉,“你叫我什么?”

余漆之笑:“我不知道你的名字,那天我听新娘子这么叫你——抱歉。”

凌霄摇头:“没事儿,我叫凌霄。”

余漆之郑重地伸出手:“余漆之,油漆的漆。”

这是个很普通的握手姿势,余漆之收起笑容的时候还是很有学术范儿的,她估摸着凌霄这种学术男应该吃这套才对。

结果凌霄不动声色地把她从头到脚扫了一眼,似乎还犹豫了一下才伸出手,在她手上象征性地碰了碰,就收了回去。

余漆之:???

这特么的什么套路?

凌霄很实诚地开了口:“没事儿我先走了,我急着吃完饭回去盯设备,你自便。”

余漆之:……

凌先生抿了抿唇,真诚建议:“工作服容易脏,记得勤换洗,女孩子更应该注意。”

余妖精面色扭曲,难以置信——

这王八蛋的意思是嫌她不讲卫生?

行吧,工作服上的确不太干净,但是……作为一只称职的妖精,哪怕是在工地上穿着工装清理现场,她也是坚持化好底妆抹好护手霜的,基本脱下工作服摘下手套放下头发抹个口红就能去参加晚宴的那种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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