捅天(13)

作者:2月28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标签: 幻想空间 灵异神怪 关键字:主角:胡小陌 天命?呸,打烂你狗头 胡小陌同学做为生在**下长在新中国的四有新人,没想到自己有天会因为“身躯丢了”找警察叔叔报案。穿警服的管涌同学也没想到,曾相爱的两人,会以这样的方式再会。他面容冷峻心中唏嘘:当初只是傻,失去我后竟然疯了。还是怪我太优秀了。点击展开

一开始,日光还在头顶,随着日光下斜,天气越来越寒冷,虽然她已经没有多少知觉,但地上结了霜,又开始下雪,叫她一步比一步难行。有时候走在结冰的水洼上,还会打滑。

风夹着雪花,吹得她眼睛都睁不大开,天地一片白茫茫。等大雪下到没了脚面的时候,地平线上出现了一座孤零零的房子。房子外面有几匹马,系在马厩里,身上盖在脏兮兮的毛毯。大概是客栈。

她问那声音:“你能感觉到冷吗?”

那声音不大想理她,但大约太无聊,过了一会儿还是应声“有点冷。”

胡小陌嘿嘿笑:“我不冷。”大步大步地迎着风雪走。

那声音气结。再不肯理她了。

没走一会儿,雪在她眼睫毛上结了霜,因为人没有温度,脸上也积了不少雪。她手能弯曲的角度有限,不太方便拍雪,也就懒得管了,没一会儿远远看着,便像个移动的雪人。

路过客栈门口,胡小陌扭头看。门开着,堂屋中间用石头垒了个圈,里头篝火雄雄燃烧,屋子里照得暖哄哄的。屋子角落里也有这样的火堆,坐满了人,围火坐着,不知道在吃什么,看着香喷喷。

胡小陌虽然成了这样,却还是忍不住咽口水。她已经很久没有吃东西了。摸摸空空的口袋,没有钱,也只好算了,馋也忍着吧。何况自己这样也不知道是死还是活,应该也不需要吃东西吧?

这时候屋里有个人看到她,立刻站起来向门口走了几步,向这边张望,胡小陌收回目光,转身继续赶路。她不敢浪费时间,怕自己还没进大苍山人先不行了。

走了一段,却怎么觉得后面有声音,可停下来,扭头看,什么也没有。

但等她继续开始赶路,身后又有声音传来,并且比之前还近了不少。

这次她假装没有察觉,走着走着,猛一回头。还没看清是什么东西在响,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然后‘咚’地一下,摔在了雪里。

一开始她还以为是自己摔到了,可着眼前的景象却骇然——她看到倒在雪里,却看到自己还站在不远处。只是那个身躯没有头。

她怔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哪怕平常再镇定,这个时候也不由惊得大叫了一声“啊!————我头掉了!我头掉了!”那身躯手脚一阵乱抓,竟然向远处跑。胡小陌连忙叫“喂,喂,你别跑啊。相识一场不要这样吧!”

那声音没好气:“我要是能控制这身躯,就一脚把你这颗头踩烂!”

胡小陌这才发现,身躯手脚虽然在乱动,却还是她自己太慌乱造成的。这才松了口气。可是这种奇怪的方式控制手脚实在太别扭,完全搞不清楚方向,想走回来,反而走得更远,好一会儿才勉强踉跄地走回来把头捡着,但脖子断了又找不到东西把头再固定在身上,只得拿在手上。

这样自己也不死?

那声音边因为她刚才的慌乱大笑,边说“掉下来了而已,只要带在身边,不要遗失不就好了吗,一块肉没少。”

胡小陌松了口气。有点明白那个声音的意思。

现在她与这个身躯是契合在一起的,身躯受损伤,她的魂魄也会受损。只要不像先前被木刺把整个心脏刺得稀巴烂那样,身躯的部份丢失了太多,那与这身躯契合在一起的魂魄也不会受伤,她就不会有事。

而之前,那声音希望领路人害到她,大概是因为,只有她的魂魄受伤、受损,变得弱小,那个声音就有机会重新掌控身躯,然后借机占据领路人的身躯逃走。

“如果我受了很多伤,魂魄会死吗?”胡小陌突发奇想。

那声音不耐烦“我不是跟你说过吗,走不掉,也死不掉。你受再多伤,也只会变弱,可哪怕身躯只剩下一颗骨灰,你变得非常非常非常的弱小了,连一只蚂蚁也不如,也仍然会拥有意识,寄居在那颗骨灰中,不可能死亡再入轮回。永远被困在这身躯里。”

“那,如果我这颗头丢了,会怎么样?”

“超过一定时间,你的神魂会回归到魂魄剩余较大的那边。”

“啊?”

“头就不再是你的了。你的意识会回到身躯中,因为身躯那边剩的魂魄比较大。”

“那我以后还看得见吗?”

“你头都没有了还怎么看?”那声音像是教傻子写作业的学霸,万分嫌弃“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你已经死过一次了,一个死了的人,要怎么再死?你到底听不听得明白?你死了!!懂了吗?!然后你的魂魄被困在这个身躯里面,跟它长在一起了!如果你的头只是从身躯掉下来,但还在你手上,那你的魂魄还是能维护的,但如果你的头掉了,又丢失了,那你就会失去附在头上那部份魂魄,你魂魄受损,变少变弱。而神魂则会回到身躯中。”

“啊?神魂是什么?”

“意识。”那声音要崩溃了:“不是说过了吗?意识!!”

胡小陌被他叨叨得脑袋疼“好了好了,知道了。”

那声音忍不住“你怎么会这么蠢?一件事要说多少遍!?”

胡小陌也火大:“你知道什么叫沉没资本吗?你知道什么叫马太效益吗?你知道什么叫纳什均衡吗?我有因为你不知道这些事,骂你无知吗?”

等终于结束这一场骚乱,胡小陌气呼呼地回头一看,原来刚才跟着她一直发出声音的是只长毛兔子。

这兔子远看像个雪球,每次她回头的时候,便不动了,所以她才没有看见。

见自己被发现了,那长毛兔子也不再藏着,一蹦一蹦地向她过来。

胡小陌也转身操控着发僵的身躯,向长毛兔子过去。

那声音大概以为她身为女孩,喜欢这种毛绒绒的小东西,没想到她走得近些,把头夹在腋下,腾出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掏出之前藏的石头就向兔子扑过去,瞬间手起石落、手起石落没几下,就把兔子头砸得稀巴烂了,弄得满手满胸前都是血。

砸烂了立刻一手提着自己的头,一手提着兔子往客栈跑。之前的不忿,现在全没了,满心的兴冲冲。

“你干什么?”那声音骇然。

胡小陌兴奋地说:“借火烤兔子吃。”想当初,她刚一个人开始生活的时候,在家杀过鸡,其惨烈程度不哑于今天血肉横飞的场景,但买的土鸡自己煮,确实要比外卖好吃。于是保持了这种‘屠杀’家禽的生涯,但却没有长进,每次在家杀鸡,都一片狼藉。男朋友刚和她一起住的时候,有一次回家,撞到她在杀鸡,还以为她在杀人。

“你知道你杀的是什么吗?”

“不是兔子吗?”

正说着,她已经跑到了客栈门口。听到外面又有人来,客栈里有个人先跑了出来,一见来的是个一手提着头,一手提着不知道什么东西血糊糊的无头人,立刻大叫着跑回去了。

胡小陌连忙阻止他:“我是人。就是来借个火烤兔子。”

这个人怕是伙计吧,这客栈开在黑市附近,见过的奇事见得很多,听她说话,手里虽然还是拿出了开口,却将信将疑停下来,回头认真打量,神色有些缓和的,还惊讶地问她“你怎么搞成这样?”

“得了怪病。出门正是为了求医。”胡小陌敷衍。

对方大概也常遇见得了奇怪病症的人来黑市,表情更轻松了些“我还当是哪里来的魔物。你会说话,脑子也清楚便好。”

胡小陌问:“魔物不会说话吗?”

声音先嘲笑她“无知!”

胡小陌没理他。

被她问的人觉得奇怪:“你是哪里人?这都不知道?”

“我们山里与世隔绝罕有人至,也没见过魔物。”

对方上下打量她,大概觉得惊奇“你们那的人头生下来就这样吗?”

胡小陌连忙解释:“刚刚才掉下来的。”

对方异常兴奋:“前几年我见过一个,人头却长了个牛身。说是出生的时候,手脚被老鼠啃了,一开始不当成大事,后来一路烂到身上去了,没办法了便请大苍山的重月仙尊来治,仙尊给他接了个牛身子。可康健得很呢,一路活到五十多岁才过世。”

胡小陌一听,那不正是自己要找的人吗,连忙说:“我正是要找重月仙尊求……”

这时候客栈里头传来一个不爽的声音:“重月那么厉害,你怎么不投到他门下去?跟着我可真是委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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