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汉老爸是粉红色[年代](152)

作者:非酋猫奴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甜文 爽文 年代文 成长 主角:林海峰、林鹿 ┃ 论暴躁硬汉奶爸如何进化出少女心 立意:向幸福美好的日子,冲鸭! 下河镇向阳生产队,这两天发生了件大事。 他们队里最有出息的林海峰,因伤残,带着女儿鹿崽退伍回来了。 * 女队员们看看独臂的林海峰。 再看看把他们萌的出一脸血的鹿崽。 心里无比怜惜的想:鹿崽以后怎么办呦!点击展开

禹时森没黑的另一半脸也黑了,浑身散发着黑气挡在鹿崽身前。

男侍者被他气势所迫,放下点歌的纸笔,慌不迭的跑开。

禹时森收起气势,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一般,坐在鹿崽身边,柔声含笑问:“你要点什么歌?”

鹿崽看着疯抢歌本的同学们,摇了摇头,她们好不容易来次卡拉厅,她就不和大家抢机会了。

她趴在禹时森耳边,小声说:“家里有点歌机呢,我就不唱啦。”

说起来,如今市面上所有的卡拉ok机,都是自家的电器厂生产出来的呢。

禹时森感受到吹向耳边的热气,心如擂鼓,手一抖,差点把手中的果汁杯扔了出去,他连忙握紧杯子,强装镇定的道:“恩,回去后我陪你唱。”

黑暗的光线中,他双耳红的滴血。

鹿崽欢喜的“恩”了一声,接过他递来的零食,一面吃着,一面听着同学们的歌声,悠哉的不得了。

她悠哉,但想借用歌声向她表白的李泉,却急的如热锅上的蚂蚁。

眼看女生们把他的歌挤到了几十首开外,一咬牙,给侍者塞了十块钱,让侍者优先播放他的歌。

接了钱的侍者比了个“ok”的手势。

于是,一曲过后,场内响起了《我只在乎你》的伴奏。

李泉一把抢过同学手中的话筒,待听到“喂喂”的回声后,一手死掯着筒柄,一手攥着裤缝,深情的望着鹿崽所坐的方向,紧张的说:“接接接下来这首歌,我要送给我喜欢了很久的一个女孩子,她是——”

呵,怪不得提议要聚会,原来是打着这个主意。禹时森冷冷一笑,开口打断他,“还是先唱歌为好,万一你先说了名字,而歌又唱的太难听,唱到一半把别人吓跑了就不好了。”

鹿崽点头,对呀对呀,还是先唱完歌再说人名比较好,毕竟这样子女生比较有期待感嘛。

正竖起耳朵听八卦的众人,神色一滞,视线纷纷投在他身上,心想她们怎么从这句话中听到了火/药味?

而向文丽等人,看看她,再看看点着头认同的鹿崽,她们之间互相对视了一眼,笑的意味深长。

李泉脸涨如猪肝,“谁谁说我唱歌不好听的?”

“那谁又能证明你唱的好?”

禹时森轻飘飘的说完,伸手拿走鹿崽手中的瓜子,把果汁塞到她手中后,从兜里掏出手绢,细心的擦拭着她指尖上壳渣,柔声道:“先喝果汁。”

被他照顾了十年的鹿崽,早已习惯成自然,因此丝毫没察觉到此时两人的动作有多亲密,乖乖的喝着果汁,任由他给自己擦手指。

众人虽早已见惯了他照顾鹿崽,也知两人关系好,但这会仍觉得好像有哪里不对。

李泉死死盯着两人握在一起的手,大吼一声:“那我现在就用歌声来证明自己!”

众人被吵得纷纷捂住耳朵。

而因心中有气,一首缠绵深情的歌曲也硬是被他唱出了杀气腾腾的感觉。

鹿崽听得嘴角直抽抽。

禹时森观察着鹿崽的表情,嘴角勾起。

一曲唱,啊不,吼完的李泉,自我感觉良好的问同学们,“我唱的好不好?”

碍于情面,同学们纷纷鼓掌,说他唱的好。

李泉再次望向鹿崽,面容深情的侧身伸出一只手,“鹿——”

“情歌唱成战歌,也能叫好?”禹时森望着他的眼神泛着深深的冷意。

一而再,再而三的被他打断,李泉火大的把话筒朝他伸去,“你唱的好你来!不来就别——”

禹时森起身离座,“既然你盛情邀请,那我就勉为其难的献丑一曲。”

他并没有接话筒,绕过李泉,走向伴奏队,问主唱:“我能否借吉他一用?”

“给!”流连情场的主唱早就看明白了怎么回事,因此不仅爽快的递出吉他,让出位置的同时,还打手势让换碟员停下bgm。

禹时森对鹿崽浅浅一笑,而后抱着吉他坐下,拨着吉他的弦,启唇开唱。

“如果没有遇见你

我将会是在哪里……”

清澈的声线与潺潺流动的吉他声交汇在一起,是如此的协调,令厅内的众人下下意识的噤声,竖耳聆听。

再听两句,有的人忍不住起身下到场子里当起了伴舞。

在令人沉醉的歌声下和舞步进退间,他们进入了一种虚无的状态。

仿佛此刻的天地间,唯有灯光、琴声、歌声和他们自己。

与他对视的鹿崽,晃着身躯,无声的合着拍子。

禹时森嘴角高高扬起,闪烁着别样光彩的双眸,自始至终没离开过她半秒。

听着歌声,李泉脑中闪过“高下立判”,在意识到自己竟然用这个成语来形容自己后,他的一张脸似开了染坊般,红了青,青了黑,黑了紫。因此在曲毕后,他强撑着僵硬的笑脸,象征性的鼓了两下掌,立马借口去上洗手间,来躲过接下来同学们的赞美声。

禹时森见状,避开围上来大力鼓着掌的同学们,跟了上去。

洗手间内。

他带着最和善的笑容,用最轻柔的语调,对李泉说着最残忍的话,“有些人,不是你可以肖想的,因为你不配,若你以后还敢肖想,那我仍会如今日这般,将你狠狠踩在脚底。”

李泉冲冠眦裂,“你!”

禹时森笑容敛起,居高临下的俯视着他,直到他受不住目光败下阵来,才转身离开。

在听到身后响起了一声又一声的捶墙声,他嘴角不含感情的勾了勾。

在经过回厅必经的转角时,他被一道颤颤的女声叫住。

“那个……那个,禹时森,我我我喜欢你!我我我想和你做男女朋友!”

禹时森看了眼容貌陌生的女生,面上挂着疏离的笑容拒绝:“不好意思,我不能接受你的喜欢,我已经有了喜欢的人。”

“我知道你喜欢林鹿!刚才唱歌时你的眼睛始终没离开过她!”女生说到这垂下了头,而后猛地又抬起头,红着双眼带着破釜沉舟之势,吼,“我们同班了三年,我也整整喜欢了你三年!我知道你喜欢林鹿,但我不在乎!我只想留在你身边,哪怕没有名分、我们的关系永远都不被众人知道都没关系,为了你我甚至可以做任何事,所以你接受我好不好?”

“不好。”

“为什么?!为什么我这么卑微你都不愿意!”

禹时森敛眸,“世上的女生有千万个,但我的眼中,只能也只愿看到林鹿一人,她是我日日呵护着长大的玫瑰,是我付出了所有时间和精力灌溉出的玫瑰,而时间和精力就是生命。

“因此她是比我生命还要重要的无价之宝,无人可替。”

女生泪流满面。

而另一面墙角的阴影处,鹿崽听傻了眼。

作者有话要说:考完试就立马写,还好今天赶上了。

第89章

鹿崽同样是出来上洗手间的, 没想到方走过来就碰上禹时森被告白,思及此时路过会让女生不好意思,便先避到一旁, 打算等她们走了再悄无声息的离开。

但万万没想到,这么大个瓜,连叶带秧, 最后“砰”的下砸到了她的头上。

而震惊、不可思议、慌乱等种种情绪齐齐从胸中腾起,令鹿崽此刻方寸淆乱,脑中一片乱码什么都想不出,只能双眼大睁的望着过道对面的墙壁,手下无意识的将衣摆攥揉成了咸菜团子。

她呼吸声急促而又紊乱的在心中祷告着着两人快离开,快点离开。

另一边,在女生捂着泪脸夺路而逃后,禹时森也准备走人,转身的一瞬间, 余光不经意的扫到了投射在右后侧墙面上,身形被拉的长长的影子。

心重重的跳了一下, 禹时森“嗖”的下扭回身子, 注视着有着一头如海藻般及腰长发的影子, 满目震惊, 一颗心跳到了嗓子眼。

是鹿崽!

3650天的相处, 鹿崽早已在他心中留下深深的烙印。因此只凭气味、脚步声或者是一个朦胧的剪影,他便能在万千人中, 准确的找出鹿崽。

鹿崽怎么会在这里?

她是不是听到了自己刚才说的话?

现在该怎么办?

额头见汗的禹时森,一颗心高高悬起。

那边的鹿崽,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平复,大脑总算恢复了一丢丢的清明, 这才发现周遭已无哭声,心想着他们应该走了的同时,小手扒着墙棱,悄悄地探出小脑袋窥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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