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神不入未应门+番外(17)

作者:冯河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夜半敲门,千万别开。 背后叫人,千万别应。 人有三分阳火,鬼无一点清明。 你以为你藏进被窝里就没事了吗?你以为你能逃过一劫吗?你以为进了屋就平安了吗? 你以为,你还活着吗? · 关毅×丁睦(前边那个是攻)不拆不逆。 .点击展开

它很悠闲,并没有做出蓄势待发的样子,但这种有恃无恐更让人觉得胆寒。

不说人是不是食物链顶端,这家伙肯定是。

第25章 真名关毅

秦鹰也看到了狮子,他不像丁睦那样怂得不敢动一动,而是思考着应该怎么做。

这狮子好像凭空出现一样,他俩连一点声音都没听到,难不成最开始关在别的地方?也没见哪有笼子啊。

况且,这么大的动物,它怎么被人驯服了拉过来的?丁睦看着狮子,心里疑惑万分。

“是它吃了小丑吗?”丁睦转头问秦鹰,他看着它头上粘着的眼球,心里一阵恶心。

“不是,”秦鹰摇头,盯着狮子的眼睛看了一会就收回了目光,对于这种凶兽来说,直视对方的眼睛无异于挑衅,“它曾经是人。”

人?它曾经是人?

“不知道杀了它会不会加人头数。”秦鹰把短刀收回去,慢慢从背后抽出长刀。

刀身黝黑,透着非石非金的质感,经过磨砂,没有反光,长约一米三,刀身长约一米,没有多余的花纹,只在靠近刀柄的刀背处刻了三个描金小字“昆仑切”。

那是这把刀的名字。

“我先跟它玩玩,你看着有机会去开门。”秦鹰叮嘱一声,侧身持刀出洞。

狮子见状犹如被激怒,前身下压,摆出攻击状态,前爪在地上抓挠拍打,划出一道道尖利划痕。

“来。”秦鹰有意挑衅,激怒了狮子,它不顾脖子上沉重的铁链,一个猛扑!

秦鹰挥刀一闪,只差一毫就被它抓到,趁它身形未稳,反手一挥,却见它就地一滚,躲过了一刀。

翻滚姿态之灵敏,扑抓撕咬之僵硬,完全不像是一只狮子。

倒像是人。

丁睦看着狮子,小心翼翼贴着墙根走,短刀一不小心碰上了墙,发出“叮”一声。

丁睦:“……”

狮子猛一转头,眼里发出凶光,转身向他嘶吼着扑来。

丁睦看着那张越来越近的巨大狮子头,完全无法反应,他心知应当做些什么躲过,身体却不听使唤。

“躲啊!”秦鹰挥刀而上,长刀挥得虎虎生风,在它起身那一瞬剁掉了它的爪子。

“吼——”它发出全无理智的怒吼,不顾前爪伤痕,探头便咬——

秦鹰肌肉贲张,举刀用尽全身气力狠刺向它的脖颈,一刺一转,制造出难以合拢的伤口。

鲜血浇了两人一身,巨大的身体轰然倒下,震得地面一动。丁睦看得肌肉发僵,双目圆睁,久久无法回神。

这电光火石之间,一头狮子便被杀死。

“得亏它是头几天当狮子。”秦鹰不放心,抽刀又刺了几下,确定它无法行动才抽回刀。

丁睦看着它的眼睛,总觉得有些熟悉,直到看见它眼角落下一滴泪,他突然想起这个眼神他在哪里见过——那是张海峰的眼神。

他跟他妻子离婚的时候,就是这种眼神。

“你认识?”秦鹰在它毛上擦擦刀,看丁睦的表情不大对劲,随口一问。

“他可能是我同事。”丁睦没法想象自己是个什么心情,如果张海峰还有理智,那么它为什么要冲他们两人扑咬,如果他没有理智,那么这个眼神代表什么意思?

他们这算不算杀了一个人呢?

“别管他是谁,当他成了鬼的时候,想的都是怎么拿到你的身体。”秦鹰收回刀,“它吃了人,就代表它已经承认了自己的身份,它已经不再把自己当人了,你如果心软,它可能就会利用你这点,盗取你的身体,成为你,尤其是当你们互相知道名字的时候。”

名字,非常重要。

它不仅是一个代号,还是一个人灵魂的门。

“我没有心软。”丁睦摇摇头,“我只是有点……”

他没想到会是这样。

既然张海峰可以被取代,那么其他人也一样可以,也许团里已经有人被取代了。

或者,不是他们,而是酒店里的其他人。

“你居然不伤心?”秦鹰有点好奇,“你真是第一次进阴山?”

“是。”丁睦点头。

“嗯……”秦鹰想了想,从口袋里掏出另一张名片,“给。”

那上面仍然写着“关山月工作室”但是人的名字变了,上面的字是:关毅。

“关……”丁睦突然住嘴,询问地看向他。

“欢迎你出去之后给我打电话,进山八折。”秦鹰点点头。

“秦鹰”是个假名,他的真名是关毅。

丁睦不知怎么,觉得两人的关系不像是之前那样带着疏离,而终于多了点真实。

丁睦虽然觉得自己不再会到这里来了,但仍然点点头:“好。”

第26章 夜半遇童

丁睦把名片放进口袋里,感慨道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上这么危险的地方捞钱的都有,不过从关毅刚才那话来看,这似乎是个挺成熟的产业链,起码连工作室都出来了。

八折,挺优惠么。

丁睦暗中想着即使他不进山也要和关毅保持好的联系,毕竟这人救了他这么多次。

再者,从功利的角度说,没人想与强者为敌,多个朋友多个帮手。

“你可真不像第一次进山的人。”关毅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又开口说了一遍。

丁睦笑了笑,把手上的短刀递给他:“物归原主。”

关毅拒绝道:“你先拿着,等回头到了屋里再给我,防身方便。”

丁睦一想也是,就紧紧握在手里,觉得自己虽说是个菜鸡,但也是个有刀的菜鸡。

跟别的菜鸡不一样的。

门被关上了,他们用钥匙打开了锁,露出黑洞洞的走廊。

丁睦松了口气,他以为一开门会看见小丑那张怪脸。那种惊恐他简直不想再体验一次。

当他们走到走廊的时候才发现,“张海峰”的尸体不见了。

那么长一嘟噜,怎么说不见就不见了?关键是,地上非常干净,像是从来没有在这死过一条长虫。

这种家政能力也算是一种卖点了,丁睦觉得,这个酒店要是员工下岗了可以出来开个家政公司,怎么都能挣得盆满钵满。

哦豁,这三天的经历简直比他一年的经历还刺激,看把孩子给刺激的,刚看过死人就能在这谈笑风生了。

关毅走在前面,手仍然抓着他的手,好像忘了放开,丁睦挣了一下没挣开,再试探一下却又被放开了。

“不好意思,我忘了,抓疼你了吗?”关毅头也不转,声音听起来倒是很诚恳。

“没事儿,不疼。”丁睦也没想太多,就是觉得这人劲挺大,给他手腕子抓得发烫,不光是手腕,他那一整条胳膊都有点僵,还有点麻酥酥的,搞得跟开过光似的。

两人跟来的时候那胆战心惊的样一点不一样,丁睦好像有点适应了这种环境。

但是他仍然不能想象关毅每天就过着这种卖命换钱的生活,这种艰辛是他一个资料员所想象不到的。

谁干点啥能容易呢,当明星演个戏也得抠半天图呢,谁挣钱容易?

他们回到院子里的时候外面的天已经很黑了,满天星子像一颗颗眼睛,紧盯着留在外面的两个人,一刻也不曾松懈。

丁睦突然觉得适应了那种被窥视的感觉。

人在独处的时候总可能做出不对的事,但当他知道有人在看他的时候,就会下意识地约束自己的行为,这种窥视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可以阻止丁睦做出错误行为,导致死亡。

成吧,果然是受了刺激,都开始给别人找理由了。

他们并肩走回他们住的那一道楼,刚刚他们进去的那栋楼和其他三栋不是相通的。

谁知刚一进楼道,就见到楼梯口处的阴影中站着一个小小的身影,浑身发白,眉眼模糊。

丁睦差点吓得叫出来,等他回过神来,才看清那个身影是乐乐,他穿着白睡衣,身上的血迹被洗干净了。

楼梯口没有灯,又黑又暗,这么一个小孩子站在这里真能让人吓一跳。

“乐乐,你怎么在这里?”丁睦走近了弯腰问他。

乐乐看着他,也不说话,也没有表情,就那么紧紧盯着他的眼睛,大眼乌黑,小脸煞白,盯得人发毛。

“哥哥,”乐乐突然开口道,“你见到我妈妈了吗?”

走廊的灯突然全灭,乌漆麻黑的地方,听着孩子天真而冷静的童音,莫名让人脊背生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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