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十七岁(37)

作者:俺打的去埃及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自从进入新世纪,司弦觉得自己的青春就像脱缰的野马撒欢地往前狂跑,拽都拽不住被时间拖着跑。去年国庆节刚吹灭三十六岁的蜡烛,一晃眼就到了羊年,上次过羊年还是03年,那时候自己二十五岁,正筹备自己的第一次婚姻,到现在三十七岁又开始准备自己第三次结婚了。司弦坐在梳妆台前看着自己的模样,眼角开始有掩饰不住的细纹了,皮肤也不再光滑,虽然她平时很注重保养,床上嘤咛一声,那个人露出光洁修长的手臂,借着暖和的冬日暖阳,司弦难得把目光放在床上的这个人身上。这个人平常也就和自己一起的时候会做做保养,年轻的时候更是天天跑工地上日点击展开

“啊?”

“就是……男孩子喜欢男孩子。”

司弦眉头一低,自顾自地拿出课本。“我昨天也想了一下,觉得不现实,也有点无聊。”

资钧甯看司弦似乎不想聊这个了,可是她……储备了很多知识,也想跟司弦说现在也有男孩子喜欢男孩子的。资钧甯试探的,很小声地提着。“司弦,你现在是什么看法?”

“就像你说的,我也不会喜欢女孩子,这个假设不成立,就没有论证的必要。”赶紧翻页吧,她昨天居然说了这么多,可别让小甯有了什么警惕之心。

“啊……好吧。”

“小甯,你这个题目是怎么做的?”司弦赶紧转移话题。

司弦的手碰到了她的手心,资钧甯觉得耳朵突然有点烫。司弦不聊这个话题了,她怎么觉得有点失落了,大概是昨晚准备了很久,就像准备了很久的节目,突然主持人说不用上了。大概是这样的。资钧甯抬起眼睛,看着凑过来的司弦,她眉头紧锁,似乎真的被这道数学题困扰到了。今天的天气不算好,外面还飘着绵绵不断的小雨,教室暗暗的,灯光也不好,她却仔细看了看司弦的眉眼,司弦好像是个很好看的人。是啊,司弦是个好看的人,班上似乎有很多男同学都偷偷看她。她的眉头上有些细纹,以前常常拧眉吗?可是每一次看她,她都是很开心地看着自己,要不是母亲说起司弦的身世,资钧甯也想不到女孩子能这么坚韧,远胜以前四九城的那些混子。她突然想起第一次见司弦,那么冷静镇定的人在自己面前手足无措,她像个孩子一样,“你好,我叫司弦。”

司弦,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第26章 桑田沧海

司弦搬入新家,齐五送了一个卡拉OK机给她,比较时髦。卡拉OK最早起源于日本,KARAOKE,无人伴奏乐队。20世纪八十年代末期,中国才出现了歌舞厅。KARAOKE闯入中国的时间较晚,但是发展却很迅速。齐五嗅到了这里面的商机,还专门拿了一份介绍卡拉OK的资料给她看,关于北京卡拉OK的现状,1988年,北京出现了歌舞厅。当时,有些饭店、酒楼,餐厅,白天进行餐饮营业,晚上,邀请专业艺术团体乐队,音响、歌手为客人演唱。1989年,北京出现了KARAOKE歌舞厅,1990年便发展为100家,1991年又发展为200家,1992年发展为400家。到1993年已发展为600家,直至1994年,歌厅、舞厅、KARAOKE厅、多功能厅,已达到800家。加上各单位,各系统对内开放的歌舞厅,北京共有千余家。而齐五的想法比较实在,卖卡拉OK机。

司弦想到的不一样,卡拉OK后来演变成KTV,KTV简直铺天盖地席卷了全国。KTV是Karaoke Television,是提供卡拉ok影音设备与视唱空间的场所,后来也是集合卡拉ok、慢摇、HI房、背景音乐并提供酒水服务的主营业为夜间的娱乐场。如果能推行量贩式KTV和商务KTV连锁,那肯定是赚大发了,而且什么东西只要成为了连锁,人脉资源和风声消息那简直是信手拈来。司弦心里有了这个主意,和齐五也简单说了。“齐哥,你能想到这个是好的,不过还是不太够。”

齐五是有想法的,只是太直接了,直接的东西谁都能想到。

“怎么说?”

“你看我今天搬家,你说我是去广场上唱歌庆祝好呢,还是在家庆祝?”

“肯定在家,还能招呼客人。”

“你去广州,那些有头脸的人是不是招呼你去KTV?”

“是的。”齐五马上反应了过来,“你的意思是大家都倾向去KTV?”

“是的,齐哥,你现在赚了不少钱,但也要有物竞天择的意识。”司弦说,“能制作出来的东西总有一天会被更精良的制作替代,只有时时刻刻上上下下事事处处不停地获取商机,才能竞流而上。卖卡拉OK机的会比开KTV的赚钱吗?”

“嗯。”齐五沉吟了片刻,“可是KTV不是谁都能去的起,普通老百姓都是买个卡拉OK机。”

“那我们可以首先推行商务KTV。”司弦说,“等时机成熟,成熟也就这一两年的事情,到时候再推行量贩式KTV。”

“可生意人不一定买我们KTV的账。”

“这就是我为什么让李为和方少夫跟着你。”司弦说,“他们脑子活,造声势他们会。”

“好,听你的。”齐五咬牙,他现在是赚了不少,本打算摆摆阔,看来现在还得夹着尾巴。

“这是一部分,还有一部分我建议购办房产。”

“房产?”

“现在有不少聪明人开始运作了,我们钱还不够多,人脉也不足,大量置办房产只能惹来不必要的麻烦。”司弦说,“所以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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