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君人傻钱多貌美(166)

作者:山中君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今天也很禽兽呢 立意:最好的人生就是做真正的自己 标签: 宫廷侯爵 情有独钟 重生 甜文 关键字:主角:温摩,姜知津 ┃ 配角:风旭,达禾 ┃温摩死后才知道自己是个笑话。她生长在南疆未开化之地,男女走婚,孩子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十九岁那年初到京城,便迫不及待地爬上姜家大公子的床,成为京城贵女中不知廉耻的典范。点击展开

她的目光追随着温摩,眼中有无法掩饰的敬佩与向往。

仡族今年的火焰节犹为热闹,温摩将在今天接任族长之位。

仡族的族长并非世袭,唯有能者得之。

仡族的人有能者,当然是能用最利的刀,能射最准的箭,能喝最烈的酒,能干最大的事。

毫无疑问,温摩每一条都很符合。

鹿力已经将伽南人与郑钦勾结的事情告诉所有族人,并详细形容了那一天大山深处轰然巨震的声响,阿祖终于明白世间竟然真有那样一条密道,温摩不单找到了它,还毁掉了它。

在仪式开始之前,阿祖和温摩祖孙俩进行了一次长谈。

姜知津从院门外走进来,手里握着一束河边采来的野花,见祖孙两个危襟正坐,便将花插进陶罐里,放在温摩面前。

两人的视线相交,目光仿佛蜜糖一样,有看得见的浓稠,好像一旦对视上,便很难再分开。

还是姜知津动用的自制力更大些,向阿祖行了一礼之后,起身离开。

一大捧花束摆在桌上,叶子碧绿,花朵洁白,花蕊淡黄,透着一股清甜的香气。

这花长在河边,温摩自小见惯,因为太习惯了,所以从来没有仔细看过它,闻过它,此时忍不住把脸凑过去,深深呼吸。

真好啊。

原来喜欢一个人,就会喜欢上全世界,就连这最不起眼的小花都喜欢上。

“鹿力刀箭不错,但办事不够仔细,且不大耐烦处理一些庶务。阿篮处事练达,为人精细,管理庶务很好,打猎的功夫却不大行。”阿祖看着她道,“而你身兼两人的长处,却没有两人的短处,所以大家选你为继任族长,我也很同意。你自己觉得呢?”

温摩想也不想便道:“这还用说吗?我当然愿意。”

“那他呢?”

“津津知道我要做什么。”

阿祖叹了一口气:“你是族长,他是家主,你们都有放不下的担子,现在两情相悦还好说,过几年呢?隔着千里万里,他喜欢上别人,或是你喜欢上别人,怎么办?”

“不会的。”温摩的声音很笃定。因这个世上只有一个津津,也只有一个阿摩,天下无双,不可替代。

“万一会呢?”阿祖追问,“未来之事,谁能一口断定?”

温摩便托着腮想了想,还没想出个名堂,先想到这个动作是姜知津常做的,便已经不由自主微笑起来。

阿祖看着她的笑容叹了口气:“孩子,我自然盼你能担起责任,也同样盼你能找到幸福。这权杖接是不接,你自己要想好。”

“我已经想好了,阿祖。”温摩道,“既然未来的事谁也说不准,我又何必想太多?现在我喜欢他,他喜欢我,将来还会不会这样,那就将来再说。就算是有一天我不喜欢他或是他不喜欢我,我们曾经这样喜欢过彼此,有这么多回忆,也很不坏。”

阿祖欣慰地点点头:“阿摩,有此觉悟,方能接权杖。”但随后又问,“你是这样想,那他呢?他和你想的一样吗?”

温摩抚着柔软细白的花朵,心想,应该是一样的吧。

*

入夜后,仪式式开始。

神木被抬到了河边,在火堆旁搭成了一个简易的祭台,上面放着种种祭品,权杖被供奉在祭品的最中央。

“我老了。”阿祖双手托起,交给给温摩,“而你正年轻,你的力量会比我更强大,也会族人守护得更妥当。”

“谨遵阿祖教诲。” 温摩从阿祖手中接过了族长的权杖,面向族人,高举过头顶。

“阿摩!”

“阿摩!”

族人们的欢呼声响彻云霄,明亮的火光映着温摩脸上灿烂的笑容,视线隔着篝火和姜知津的撞在一起,姜知津举起手里的酒碗,遥遥向她一敬。

新族长是属于仡族的,所有族人都围上去献酒、献花、献舞、献歌。温摩被族人们围拥着,笑容里有掩不住的幸福与快乐。

这就是她拼命想要守护的东西,而她也真的守护住了。

仡族会永远存在于阳光下,谁也不能将它抹杀。

宜和拉着陈山海去跳了几圈舞,喘着气回来,她不敢碰仡族的酒,别说是重阳酒,就连一般果酒都能让她昏睡过去,因此支使陈山海去帮她挑蜜酿,那是阿篮的拿手好戏——果酒用山泉水稀释,再兑入蜂蜜,甜滋滋的很好喝,又带着一股果香,最重要的是,喝完能有微薰,却不会醉。

她顺着姜知津的视线望向人群中的温摩,道:“津哥哥,阿摩姐姐当了族长,是不是不能和我们一起回京城了?”

“嗯。”

“那,她还算家主夫人么?”宜和道,“她要不算,你就娶我吧。”

姜知津收回视线看了她一眼,轻笑:“小丫头。”

宜和怒了:“我马上就要及笄了!”想想不能和津哥哥发火,惹毛了津哥哥,谁娶她呢?

她都想好了,既然阿摩姐姐不回京城,总要有人当姜家的家主夫人,而父皇可是做梦都想让让嫁进姜家。只要她嫁给姜知津,父皇一定会给她更大的封地,更多的年俸。

可没等她再开口,姜知津的视线已经重新回到了温摩身上,轻声道:“姜家的家主夫人只有一个,那就是你阿摩姐姐。”

“可是……她不能一直陪在你身边啊……”

“那又怎样?我只喜欢她一个,所以旁的人都不行。如果不喜欢,朝夕相对就是痛苦,如果喜欢,远隔天涯都是幸福。”

宜和眨了眨眼睛,“可是,喜欢却隔着天涯海角才是痛苦吧?”

“笨。我又不是没长腿,我现在可以来这里,以后也可以来这里。想来就来,想见就见,痛苦什么?”

姜知津说着,把酒碗往她手里一塞,从袖中掏出雷笛,起身。

温摩正端着酒痛饮,忽然听到一缕清丽至极的笛音响起,将所有的欢笑声与歌声都压了下去。

抬起头,就见天上一轮明月,姜知津踏月而来,一面吹着笛,一面走向她。

风吹动他的发丝与衣摆,他看上去像是刚刚从月宫中走下来。

温摩心中全是温暖与温柔,想起了在矿洞无边的黑暗中,就是这样的笛声,一直陪伴着她。

是她上一世受了太多磨难,所以这一世,上天为她安排了姜知津。

一曲终了,姜知津走到了她的面前,月光轻盈盈洒在两人身上,像是给两人披上了一件半透明的纱衣。

他收起笛子,看着温摩低低一笑:“我觉得我唱歌不如吹笛子好听,所以,可以这样替代么?”

替代?

温摩觉得可能是自己的酒喝太多了,脑子晕晕荡荡,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你不说话,我就当可以了。”姜知津说着,执起她的手,在她面前单膝跪下,“天神在上,我姜知津愿意做温摩的男人,温摩,你愿意做我姜知津的女人么?”

温摩彻底愣住了。

这是,仡族求婚的方式。

“你干什么?”她小小声问,“我们不是早成过亲了么?”

“那个不算,这个才是真的。”

那个时候他还是个傻子,她则一心想报仇,说是成亲,更像是小孩子过家家。

姜知津望着她,眼中满是笑意,满是星光:“我要娶仡族的女子,自然要用仡族的方式,”

“答应他!”女孩子们都笑着嚷起来。

以鹿力为首的男孩子们,则露出了一丝落寞,但转即又又轻轻吐出一口气,喜欢一个人,便是尊重她的选择。

此时的姜知津如一坛醇酒般动人,能叫天下所有的女人都沉醉在他的双眸之中,温摩握着他的手,真想一口答应他。

阿祖白天说的话浮上心头,她认真地道:“津津,你可知道,我当了仡族族长,便不能随你去京城时时陪在你的身边……”

“嘘。”姜知津一指竖在唇间,做了个噤声的手势,“阿摩,中原有许多诗词,其中有一句,叫做‘金玉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

诗书什么的可是温摩的死穴,她完全不懂,也不知道他为什么好端端地背起诗来。

“这话的意思是说,你和我只要能见上一面,便抵得过世间无数相守却不相爱的人。”姜知津道,“后面还有一句,叫做‘若是两情久长情,又岂在朝朝暮暮’,知道是什么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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