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放改造[种田]+番外(97)

作者:爱吃羊角蜜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标签: 种田文 美食 系统 爽文 关键字:主角:沈余 沈余是个宅男,很宅很宅的那种!整天不是泡网上看视频就是打游戏看小说,日子可以说过的很颓废了!就是这么个宅男,老天都看不过眼,一道雷给劈死了。然后就莫名其妙的穿到了古代,还给绑定了劳动改造系统,这有没有这么坑!在经历了宇宙无敌痒后和连续一周的玉米碴子粥后,沈余还是认命的扛着小锄头出去干活了并开始带进家人发家致富!点击展开

“你喜欢吃吗?”

沈余小鸡啄米似的点头,“喜欢喜欢,不光香煎带鱼,我还爱吃大螃蟹、帝王蟹、清水煮海蛎螺、清蒸石斑、烧鳗鱼……”说着说着,慕景甚至都能听见余哥儿吞口水的声音了。

他不由的好笑,“你那么爱吃,我托人带些小苗回来,我们自己养,你以后想什么时候吃就什么时候吃好了。”

“唉!”沈余叹气,“养不活的,海鲜之所以称为海鲜,那是因为在海里生长的,不可缺少的就是海水,河里生长的那叫河鲜。”

“你怎么连这都知道?”慕景忍不住问出来。

“我就是知道啊。”沈余说的理直气壮,“我不光知道,我还见过,你知道十斤重的帝王蟹吗?”

慕景摇头。

“就这么大?”沈余比划了一下,“螃蟹腿就能有三尺长,味道好不好不好说,但是吃着那是真的过瘾,肉也好弄出来。”

“还有,那什么八爪鱼,那须须虽然看着有点恐怖,其实爆炒过后很好吃。”

“还有鲍鱼,野生的最好,不过我不太吃得来,海参也是,跟鲍鱼一样,十分滋补,但是我还真的吃不来。”

“还有那鱼子酱,特别贵,我没觉得哪里好吃了,但是很受人追捧,还有那什么鹅肝,你知道一只鹅肝多重?”

慕景想了想,他才从军营回来那时候,慕雪给买了一只八斤重的大鹅,炖了给接风洗尘,那鹅肝有半个巴掌大,“应该有五两左右,反正不超过一斤。”

“错,重的有四五斤,一般都有两三斤。”

“怎么这么大?”

“你知道是怎么喂上来的吗?”

“不知。”

“用一根管子放鹅嘴里,然后一头灌粮食,喂很多,也不让鹅运动,一天很多顿的喂,不要几个月,那肝就这么大了,然后就能宰了取肝了。”

“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

“就为了吃了那鹅肝,因为这样养出来的鹅肝煎后外酥里嫩,口感细腻,唇齿留香,若是处理得好,腥气都不会残留下来。对有些人来说,是绝对的享受。”沈余耸耸肩,对于这种喂养方式,他不置可否,不赞同也不反对,也反对不了。

“到了。”沈余从牛车上跳了下来。

“走吧,别回去了,我估摸家里已经差不多做好饭了。”沈余说着,抬头朝家的方向去,就看见沈老四抬着根凳子坐在大门口。

“哟,老四,今天你当门神哇?”

沈老四把手里的小石子朝沈余方向一扔,“总算回来了,快去厨房,那鱼是怎么做的?娘用水煮过了那味道……”一言难尽,沈老四脸上露出一个扭曲的表情。

“所以说,老四,还没弄明白怎么吃就开买了?”

沈老四点头,“大家都买了,我也跟着买了呗。快,娘说你知道长鱼怎么做。”

沈余猜测,长鱼应该说的带鱼。

去了灶房,灶房忙成了一团,一股鱼腥味儿传了过来,沈江氏是早就躲到了一边去了,剩下的几个都有点麻爪。

“嘿,看看我们干的啥?来都清理一下,昨天小弟不说会做,这样乱七八糟的,得成什么样子?”沈宋氏说着就开始洗锅刷灶台子。

沈刘氏也去帮忙,“可惜了这老贵的海货了,听过我们这里去海那边可得要一两月呢,这大老远的买回来,结果给糟了。”

“没糟,大嫂,你闻闻煮过后是不是没那么腥了?”

几人才看见是沈余回来了,后面还跟着慕景,“慕景,来了啊!快去找你二叔唠嗑去,这灶房怪磕碜的。”

沈老四:感情您亲儿子呆灶房就不磕碜似的。

慕景虽然想留下来,但是一屋子都是女眷,他总不能打扰到人家做饭吧,就点点头,“嗯。”

沈刘氏跟沈宋氏看见慕景走了,松了口气,虽然都知道慕景不像之前传闻的那样,有时候还会跟他能玩笑两句,但是那是距离老远的时候,现在这么近,还真是有点放不开。

低头闻了一下,好像是像小弟说的这样,但是也不太分得出来。

“这样,煮过后盐味会淡一些,就准备点姜丝,蒜末,茱萸酱,葱段,还有咸酱。”

“然后锅里倒油,将鱼下锅煎一煎,然后放点姜蒜下去,再放茱萸炒香,放咸酱,如果是生的,就放水煮一下,这是煮过的就不用加水了,就再放点白酒。”

沈余纯粹是把白酒当料酒用了。

“煎入味儿就能出锅了。”

沈老娘跟沈刘氏俩妯娌点点头,“原来跟寻常的鱼没差别。”

沈余,“本来就没有差别,如果是新鲜的,就放点姜片煮一下也是好吃的。”

“哦!”沈老娘了然的点头,“那长鱼怎么做?”

“一样的。”

沈老娘懂了怎么做海货,就把沈余赶了出来,一个大男人,蹲灶房算什么回事儿?

沈余蹲角落:您老以前怎么没觉得我是个大男人?

三个厨房大手,做起来菜来那是相当快,没多会儿就做好了菜,沈老娘一边将菜端桌上,一边指挥沈余,“老五,快叫你爹他们吃饭。”

沈余觉得自己好像有点失宠了,已经不是他娘最爱的崽儿了。

不管怎么说,今天沈家算是如愿的吃上了海货,算不得大餐,甚至还有人觉得嫌弃,但是沈老四得意啊,这可是他赚钱买的。

“好了,我们来算算这一趟你赚了多少?”吃了饭,沈老头就大马金刀的坐凳子上,对着沈老四就开口,“昨天念着你回来,得好好休息,就没问你。”

沈老四可是一点都不怕,“肯定赚了了。”

“岭南那边人多且杂,南来北往的商人都有,一般说来,货物很好出手。”说道这里,沈老四的脸上有些不自在,“我之前没摸清状况,带的蘑菇全部都卖了酒楼和食肆,结果无意中听见那边有坊市,是各地商人易货的地方,宋家就是冲着这个去的,我跟二郎不清楚这个,才吃了亏。”

“所幸,我带得也不止蘑菇,我还带了皮子,也跟着二郎去县里去隔壁镇那边买了纺麻,卖了个不错的价。还有老五那个香菇粉,车队有些人挺喜欢的,路上没有什么好吃的,就用一勺子香菇粉就能煮两大碗汤,五文一勺,你们猜,我卖了多少?”

“多少?”沈余就是当事人,对此就更好奇了。

沈老四比了一个二的手势,“二两。”

“这么多?”沈余没想到这么多,前世香菇粉有这么受欢迎的吗?他们那个时代,出远门最多两三天,路上还有盒饭或者泡面零食,根本就不担心吃不好。香菇粉也就家庭自己用,受众不太广泛。没想到古代这么受欢迎?

“可不是,弄到最后,我跟二郎都没得吃。”沈老四脸上得意的笑。

看见沈老四得意的样子,沈余突然有了主意,“老四,来,有个生意要不要合作一下?”

“啥?”

“考不考虑将这个香菇粉的生意扩散开,做大?”

沈老四一把拍在沈余身上,“好兄弟,跟我想一道去了,我也有这个打算,我就带了那么一点,就值个二两银子,还不占地方,如果弄一车到岭南坊市,那边有南来北往的商人,肯定能卖出去,不怕挣不着银子。”

听到沈老四说的信誓旦旦,沈余就明白这一路他肯定没少琢磨。

沈余给他泼了一瓢冷水,这里不像是现代,有那什么专利,“你这么确信,不怕人仿制,我可说好了,明年香菇可不止咱们一家有了啊!”

“我知道,所以这配方就你知道吧?”

“简单得很,加上干菇也就四种调料,味道也不多出彩,美味斋的师傅一尝准能尝得出。”

老四还没急,老三先给急上了,“那怎么办?老五,你脑瓜子灵,给老四像个主意呗?”

“我也不会呀,我要会这么多,我还能现在才想起来了。”

“说得也是这么回事儿,也不用想这么多,我们掌握先机,最起码能多卖一波,大不了多带些去,卖个百来两银子也是赚。”

说道银子,沈老头把账本拿出来,“上个月的银子该分了。”

提到分银子,大家都乖乖做好,包括没有银子分的慕景。

“上个月除了成本,生活,剩下九十六两,本来该均分,但是老四你不在,之前就说好分一半。”其实老四媳妇怀孕了,压根就没什么钱,不过这里面大头都是前几月挣的,倒也没差到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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