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王府凭男记(584)

作者:初吻江湖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关键字:平南王府凭男记,初吻江湖,赵仁河,李钊,宅斗,官斗,宫斗,争天 别人穿越,他也穿越,别人不是嫡子有为就是庶子崛起,他呢?是嫡子庶子的庶子……孙子!王府很大,五世同堂,作为一个连炮灰都不够资格的小透明,一个现代写手的古代穿越之旅,究竟是将人都宰了自己当王爷好?还是分府出去另立门户?这是个难题……另外,为什么要他养个包子啊?还有包子他爹也贴了上来。点击展开

这是敖格部落到底是个大部落,底子打得好,如今也是兵强马壮,在草原上的地位,无人可以撼动,加上他们并不需要跟大顺朝死磕,每年就有七八支商队来部落做买卖,还有游商路过也不少做买卖,并不缺钱也不缺东西。

加上有不少人都会说那么几句汉语,只能是日常沟通用,足够了。

部落很大,他们进了栅栏之后,有不少人看过来,虽然有见过不少的商队,游商,可没想到,大冬天的还有商队来,一般的商队只在春秋两季,少雨温暖的时候来的频繁,秋季之后就少了,冬天来的极少。

他们部落这么多年,只见过三次。

一次是一个商队因为迷路,误了回去的时间,整整晚了一个月才走出草原。

一次是因为活佛的关系,那个商队的东家老母亲特别信佛,虽然跟活佛不是一脉的,但是那商队的领队,还是等了活佛三个月,想求一个铜鎏金的佛像回去给东家的老母亲,但是活佛说老太太供奉佛祖在心中,所以没有赐以佛像,而是赐下了一卷在佛前供奉了十年的唐卡,乃是一副仿制的晚唐画派的千手观音像。

当时惊动了半个草原呢!

还有一次则是因为急需一批牛皮,那商队顶风冒雪的来了草原,就是在他们这里受够了一万张牛皮才回去。

那次听说商队肯定是不赚钱的,但是为了保证自家商行的信誉,他们不得不来一趟草原,回去的时候,听说都有人冻坏了手指头。

这是第四次见了。

不由的好奇啊!

不过他们一行人看着别人也很好奇,这还是他们第一次见到真正的草原大部落。

是真的很大,占地广且不说,那牛羊多的,尤其是羊群,白白的样子,跟天上的云彩地上的雪一样。

一行人进了中间最大的几顶帐篷里,暂时有人接待他们,给他们上了手把羊肉跟热奶茶,还有两个汉子在一边伺候着,不过这两个蒙古汉子除了负责给他们端来吃喝之外,就在门口守着了,既不离开,也不入座,更多的是监视意味。

而敖登格日乐则是被带走了。

他们这些人在蒙古包里头倒是吃喝不见外,小虾米吃着手把羊肉,吃的满嘴流油还说个不停:“这才是正宗的蒙古手把羊肉,比幺娘做的好吃多了!”

“我又没做过几次,当然做得不地道,但是比你强啊,起码我弄熟了给师祖吃,你却弄得半生不熟。”幺娘嘴巴厉害,这些日子接触下来,早就知道他们的脾气了,故而也不怕他们,还敢跟小虾米顶嘴。

“我哪儿知道那牛粪取暖尚可,烧东西却没后劲儿,也是我不熟悉那玩意儿如何燃烧,不然我早就能做好饭了……也不会让饭夹生。”小虾米还喊冤呢。

“快吃饭吧,这么好吃的肉都堵不住你们的嘴?拿杯奶茶给我,虽然是咸口的,但是味儿不错。”孙应嘉在旁边支使小虾米干活:“来,这根羊排给你。”

顺便塞给小虾米一根羊排,上头的肉煮的都快要离骨了,而且是上好的羊肉,吃起来相当的美味。

而且做手把羊肉务必要上好的羊,不然吃不出来好。

他们吃饱喝足了之后,还洗漱了一番,毕竟在路上,他们也不能洗澡沐浴,但是在这里却可以!

男女分开洗漱干净了,晚上也被安排在两个大帐篷里头居住。

等到了第二天早上,吃过了羊肉烧麦之后,喝了一杯热奶茶,才有一位蒙古嬷嬷过来,竟然会说汉语:“请几位稍作整装,一会儿可汗回来了,会接见你们。”

“可汗不在家?”孙应嘉说的是蒙语。

蒙古嬷嬷一愣,随后用蒙语回答:“可汗听说哥哥出事了,带人去四周找了找,这大雪天的也不知道巴图怎么样了。”

可汗叫巴图鲁,而敖登格日乐的阿爸叫巴图。

一个是幼子,一个是长子。

“原来是接到消息,早就出去了,也是,这都多少天了。”他们弯弯绕绕的寻找部落,安顿好了两个蒙古女孩子,又被风雪阻隔了十几日,算一算,这都一个多月的时间了,草原上的消息传的慢,但大消息却传的很快,他们几个大部落都有草原雄鹰做为传信之用,尤其是人形饿狼马匪的消息,自然是要及时传递的,不然不知道谁会下一个遭殃。

而巴图鲁能在知道消息之后,冒着风雪,带人去寻找哥哥的下落,可见是兄弟情深了。

“是的,可汗最为看重长兄,谁知道这就出事了。”蒙古嬷嬷也感慨了一句:“请几位收拾一下吧。”

其实孙应嘉他们有什么可收拾的呢?

无非是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昨天有洗过澡,各个干干净净的,不过是打扮上华丽一点,免得被人小看。

然后他们就被这位蒙古嬷嬷带着去了汗帐,这蒙古汗的帐篷跟旁的帐篷是不一样的,蒙古包更大,更华丽,蒙古包上头飘扬的是金丝绣线绣制的一面旗帜,上面用蒙古文字写着“敖汉部”三个字。

虽然看似是个老物件儿了,但是颜色还很鲜亮。

蒙古嬷嬷指着旗帜道:“这是当年大可汗留下来的东西,据说是仿制当年铁木真大汗留下来的一柄战旗制作的,花了不少钱。”

蒙古妇女只会擀毡,不会刺绣,一应刺绣都是要大顺朝的绣娘来完成。

尤其是金线这东西不好得,须得将金子压扁之后,细细的揉搓成线,费工费时又费力,且一般的人家还不能用,用了就僭越。

入了汗帐之后,就是一大片的内里空间,主位上是七八个羊皮堆砌起来的,然后是一张老虎皮,坐在老虎皮上的是一个很年轻的蒙古汉子。

这汉子细长的眉眼,梳着蒙古人的辫发。

也就是把自己的一大半头发剃掉,仅留下前额上的一撮头发。

这撮头发一直垂到眉毛,并把多余部分剔除,稍留些耳边上的头发。

这里的头发尽量留起来,梳成辫子,长长地垂于耳侧。

总体的样子就是两束辫子垂于耳侧,仅留前额一撮头发,看着有点幼稚,但是莫名其妙的让人觉得非常可爱。

就是这样可爱的发型,配上一张年轻英俊的脸,以及鹰隼一般的眼神,有点矛盾,可偏偏这人坐出大马金刀的样子,气势上很能压得住。

敖登格日乐就在他身边坐着,见到人来了,立刻站起来,她今日的打扮也很有意思,当初救她出来之后,敖登格日乐并没有说她亲小叔叔是敖汉部落的可汗。

第一应该是防备心重的关系,毕竟救了人,不代表他们就是好人,都不是蒙古族,谁会意外相信他们呢?

第二就是怕被威胁!

毕竟敖登格日乐的父亲跟叔父都不是普通人,她又是父亲的掌上明珠,虽然才十三岁,但是已经长得跟十五岁的少女一样了,再等三四年她就能出嫁,不论是联姻哪个部落,都是一个有利无弊的事情。

而且敖登格日乐素有美名,已经被人称赞是“草原上的星光”了,她的名字是敖登格日乐,蒙古语的意思,就是星光。

草原明珠代代都有,可是天上的星光,就不一定了。

如今的敖登格日乐,与跟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打扮也不一样。

以前是琪琪格她们怎么打扮,敖登格日乐就怎么打扮,而且敖登格日乐会煮奶茶,但是煮奶茶的时候,总会在脸上蹭一点灰尘,加上赶路的关系,没人在意她的脸,只知道这女孩子的眼睛很好看,大眼睛双眼皮,眼睛里细细碎碎的像是落满了星光一般,非常美丽。

因为蒙古族长期生活在塞北草原,蒙古族人民不论男女都爱穿长袍。牧区冬装多为光板皮衣,也有绸缎、棉布衣面者。

她今天的头发,不再是简单的两根辫子的那种了,而是蒙古族标准的未婚女子头型,就是把头发从前方中间分开,扎上两个发根,发根上面带两个大圆珠,发稍下垂,并用玛瑙、珊瑚、碧玉等装饰。

除此之外,她的头上则戴翻檐尖顶帽。

用玛瑙、翡翠、珊瑚、珍珠、白银等珍贵原料,使她的帽子跟首饰,显得特别的富丽华贵。

蒙古族的传统,这样的帽子,不仅是一种御寒和装饰用品,而且用来表达对客人的尊敬。

脸上没有了灰尘的遮掩,显得皮肤像是牛奶一样的光滑细腻,红色的唇,黛青色的柳叶眉,一个很漂亮的蒙古小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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