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米7的金主与8千包年的金丝雀(39)

作者:彪彪 阅读记录

小说简介:标签: 年下 都市情缘 豪门世家 甜文 关键字:主角:李吉祥、林在福 李吉祥,曾经是一个莫得感情的校霸,抽最便宜的烟,睡全村最大的黑网吧,一个人围殴20多个中小学生,成为街市传说。点击展开

手机中的声音是一段夹杂着大量杂音,且音量低得几乎听不见的对话:

“…纸厂老板跳河死了…”

“…这就跳河了?如果死迟一点,我还会给钱补偿他的…”

“…梁老板,我想你再加点钱,现在死人了,我下半辈子都会做噩梦,良心不安…”

“……”

证据再次移交被告检查。

两名被告的情绪仍然非常稳定,这次是梁兰芝的委托律师进行辩护:

“孙载先生的证词已经否认当年的报道与梁兰芝女士有任何关系。其次,原告提交的所谓交易文件复印件,是原告作为孙载先生儿子的诉讼代理人时非法获得,原告的行为泄露委托人利益,违反《律师法》及律师的职业道德,不合法的资料不能作为证供,手机的录音内容也是偷听资料,不具有合法性,同样不能作为证据被采信”

原告反驳:“被告没有否认录音的真实性,且录音的内容没有涉及被告隐私,这段录音内容属于非法隐私,不受法律保护。报纸刊登时间与利和集团收购北江土地时间,以及梁兰芝女士赠予孙载先生财产的时间完全吻合,因此梁兰芝女士与孙载先生共同捏造事实,导致我父亲的死亡。”

由于原告没有还要递交的证据,审判长宣布辩论结束,由被告方作最后陈述:

“孙载先生存在工作上的疏忽,导致报道失实,只是从客观上损害了陈寄先生的名誉,陈寄先生的死亡更多是自身心理素质问题。而梁兰芝女士并没有参与此事。”

审判长宣告休庭合议。两小时候再次开庭,当场宣读判决结果:

陈寄先生在纸厂运行过程中并没有对周边环境及居民造成实质伤害,而孙载及梁兰芝的行为构成诽谤罪,但由于追诉期限已过,因此不追究刑事责任。

若不满意审判结果,原告和被告均可提出上诉。

李吉祥没想到审判结果会当场宣布,这意味着五天内就可以拿到判决书。他甩着自己的书包,回想起这些年,好像都是白活了一样。

正在街边溜达,却听到了那个熟悉的声音在喊自己:

“吉祥,你早就接到小妹的电话?为什么不在十年前就告我,这些年来,你在家里难道生活得不够开心吗?”

“对不起,录音的法律效应太低了,我必须拿到确实的证据才能证明我父亲是清白的。”

“你也认为是我害死你父亲的吗?”

“我只是想证明我父亲没有违法,没有伤害别人。”

“哇噻!儿子亏空公款,孙子滥交被拍,自己更厉害,居然还害死人了,一家子全部道德败坏悯灭人性,肯定是遗存的。”潮牌青年一边打哈欠一边欢呼:”幸好我不是你生的。股价跌起来,股东大会开起来!该让权了吧大妈。”

“闭嘴,你算个什么东西。我能活到八十岁的话,还有十年,白手起家都够了,何况整个集团会因为这点事倒下吗?别脏了我的眼!”

老妇人又对李吉祥说:“吉祥,你太不成熟了,姥姥对你太失望了。”

李吉祥嘴唇动了一下,他很想问出这样的问题:如果你的女儿不是因为这件事死去,如果我和你没有亲属关系,是不是陈寄的死就只是一件无关重要的事?

但他没有问出来。也许立场不一样,想法真的会千差万别。

随后李展奕也跑过来加入战场,场面一度十分混乱。

李吉祥站到一边看了一下,低声说了一句:“再见。”

第31章 离别已经在眼前

“老板,听说你的律师执业证书要被吊销了?”

“嗯。”

“我已经想好了,我不会用双方合同来起诉你。你可以委托我当你的诉讼代理人吗?虽然你泄露了委托人的私隐,但逃税是正在实施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你关于对你父亲的诽谤,也是曾经造成人民恐慌的。老板我觉得,可以争取,不吊销。”

李吉祥回了律师事务所,正在挽着袖子搞清洁,他来到一个地方,或者离开一个地方,都总是喜欢搞清洁,听到陆圆这番话,就停了下来,甚至还有点手足无措:“你认为我的做法是正确的吗?”

“我已经想过了,正不正确应该由法律来判断,我作为律师,只是展示事实和提出意见,如果申诉成功,可以不吊销的话,那法律就认为你没有错啊!”

“所有的委托人都享有辩护的权利,我的所作所为已经损害了委托人对代理人的信任了。法律是公正的,我也只是得到应有的处分。律师的职责…”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我不是一个称职的律师,也不想当了,对不起。如果你不想起诉我,那也没关系,只要你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肯定能不被我影响的。”

陆圆迷茫地睁着高度近视的眼睛,迷茫地问:“老板,你真的要走了吗?那你记得常回来看看啊。”

“嗯。”

判决书下来以后,李吉祥没带在身上,也没在老爸的墓前烧掉,而是放在北江的家里收起来。

即使以前是个有感情能思考的人,现在也只是一捧骨灰而已,死后才得到的结果,只能慰籍还活着的人。

李吉祥不禁想到,如果当年老爸没有自杀,他会选择背负骂名活下去吗?还是选择自证清白?母亲也不会跟着跳楼了吧,她会选择什么样的人生?是公布婚讯,组成一个完整的家,还是继续瞒着?

韩家明帮苏小殷起诉孙舟诽谤罪,由于还没过追诉期限,加上前面的逃税,强迫□□,以及利用职权侵占财产,数罪并罚,孙舟一共判了被7年有期徒刑,外加各种民事赔偿。

苏小殷旧事重提,又由于孙载孙舟两父子劣迹斑斑,舆论一下子就倒转过来,大家纷纷同情起这位陨落的星星,更多的声音在谴责造谣者和网络暴力。

虽然苏小殷的病情依然很严重,这已经无法挽回,只能让时间一点一点的修复这种伤害。

但比起更多的,无法得到澄清和证明的人,已经算是一个好的结果了。

后来也没等来孙载或者梁兰芝的上诉,这就算最后的判决结果了吗?也许对于他们来说,判决结果不重要,被藏着掖着,最重要的名声,已经被自己毁了吧。

也不知道是不是换了电话号码的缘故,也并没有人来找。

李吉祥无所事事了几天,才翻出手机订好车票,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赠予公证。

算了一下,林在福还有两年毕业,于是还到银行去给林在福的卡存了三万块,其中一万六是给他交学费的,剩下一万五是让他毕业以后找工作缓冲用的。如果他想继续深造,就把房子卖了吧。

一看日历,又是星期三。

李吉祥突然有种孤零零一个人在人间沉浮的飘零感。

现在的状态,暂且算是家破人亡吧。李吉祥向来独来独往,我行我素,还一无所有,对将来的人生也没有特别的期待,找份正经不违法的工作混日子,可能一辈子就这样过去了。死后也不需要立牌位,没人惦记也不想被惦记,火化时烧得干净点就好,曾经在这个世间活过,也不是件不幸福的事。

李吉祥想起了林在福,那个男孩长得好看,身上很暖,好像全身都发着光一样,还是那种明媚柔和的日光。

他还记得中学的时候收过信,应该是情书,偶尔会放在他的抽屉里,或者夹在书里,上面写:“你就像雪原上的孤狼一样(描红心),还是条雪白的孤狼,好酷哦(描红心),你的表情好冷酷哦(描红心)。”

“可以和我谈恋爱吗?我们一起逃课,浪迹天涯(描红心)。”

李吉祥一般会在信后面写点字,当成是回信,一般是:

“我是混混,不要喜欢我。”

“好好学习,不要早恋,不要和混混谈恋爱。”

上一篇:幸福的苹果控 下一篇:巅峰床戏

同类小说推荐:

耽美作者 主页 排行榜